湘潭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细则
湘潭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推介!
湘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2年版)
湘潭大学法学院接收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工作办法
湘潭大学法学院校友郭正怀被任命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湘潭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湘潭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湘潭大学2020年拟新增学位授权点公示,5个博士点!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湘潭大学第二十五届研究生校长奖评选结果公示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信用风险管理学院2020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公示
为规范法学流动站博士后招收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及《湘潭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法学流动站设站学科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均可招收博士后。
第二条 学院负责流动站的建设和博士后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学院党委应做好博士后招收的思想政治考察工作,加强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学院成立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及博士后流动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法学院院长担任。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流动站管理细则及领导博士后流动站相关工作。
第三条 流动站成立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
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对申请进出站人员的政治思想、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考评;指导进站人员选择研究课题,并对其拟承担研究课题的选题依据、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定期听取博士后人员科研工作进度报告;对博士后人员退站或延长在站工作期限进行审议等。
第四条 法学流动站指定一名人员担任博士后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流动站博士后的日常服务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 博士后合作导师是博士后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的联系人和指导者,对博士后在站工作情况、思想政治和品德学风表现负有检查、指导和监督的责任。合作导师应密切把握博士后工作动向,将博士后安排到重大科研任务中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积极鼓励博士后从事原创性及交叉学科的研究,促进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第二章 博士后招收
第六条 博士后招收类型
(一)师资博士后人员:学院可根据师资需求计划,按照教师引进程序招收在校内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师资博士后出站后达到相关条件,通过学院组织的相关考核后,可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二)学科博士后人员:学院可根据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可招收在校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人员。
第七条 学校资助的博士后应全职到校,其工资关系和个人档案应转入我校。除特别优秀人员和本校教师外,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原则上不招收在职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职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自筹经费。
第八条 合作导师招收资格
(一)具备较高学术水平、主持在研课题、经费充足的在职在岗教授;
(二)经本单位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审核同意的学术水平高、正在开展重大或前沿项目研究、经费充足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
第九条 申请博士后的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台港澳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2.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3.申请师资博士后人员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的潜力。申请人在攻读博士期间(或近3年)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我校规定的二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2篇以上。
第十条 招收程序
1.流动站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和学校博士后招收计划指标,合理计划本年度招收各类博士后的人数。
2.博士后申请人在征求拟合作导师的同意后,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并按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所要求的申请材料清单,将材料报送给流动站联系人。
3.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确认,并确定专家指导小组成员。
4.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进站考核,申请人需满足《湘潭大学博士后考核办法》进站考核条件。
5.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经流动站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学校博管办。
第三章 博士后在站管理
第十一条 博士后进站一个月之内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书》,三个月之内进行开题并填写《湘潭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开题由流动站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听取博士后陈述研究计划,评估研究计划的可行性。
第十二条 在站博士后应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教学活动、学科建设和公益活动。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工作需求,可给予全职在校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特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学术头衔,以便于博士后申请科研课题及开展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 在站博士后原则上每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任务。
第十五条 博士后应定期(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2次)向合作导师报告科研计划的进展情况。合作导师应定期举行博士后科研工作讨论会,指导和帮助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
第十六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应当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并积极关注国内外其他科研项目的申请动态和信息,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应积极参与申报。
第十七条 合作导师及学院对博士后申报科研项目应给予必要的指导,保障其基本科研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经费按相关规定使用。博士后出站前,应完成项目验收,因特殊情况未完成项目验收的,应办理项目单位变更手续,不能变更单位的,应与学校和导师签署承诺函,明确项目后续结题事宜。博士后出站后仍有责任继续完成项目结题任务。
第十八条 博士后人员进站满一年时需填写《湘潭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中期考核表》。由所在博士后流动站组织5名以上专家对博士后人员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作退站处理。考核合格须满足《湘潭大学博士后考核办法》规定条件。
第四章 博士后出站
第十九条 博士后出站前,流动站组织实施出站考核,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与鉴定。
第二十条 博士后人员出站前必须完成研究工作计划,并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15万字以上)、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如有)总结报告,及在博士后期间科研、教学情况报告(含附件)。
第二十一条 博士后出站考核由博士后流动站组织,以考核报告会形式进行。考核组成员由流动站负责人确定,包括5名以上同行专家,其中至少两名校外专家。出站考核除流动站考核组成员参加外,应邀请本流动站教学、科研人员和本专业研究生及人事处、社科处人员参加。
第二十二条 考核小组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和报告会情况,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给出鉴定意见,并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评定等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同意出站的投票数应大于考核小组人数的2/3方可出站。
第二十三条 学校资助博士后出站需满足以下科研要求:
1.积极申请国家级及省级科研项目。
2.以第一作者或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3篇。
第二十四条 自筹经费博士后出站需满足以下科研条件:
1.积极申请国家级及省级科研项目。
2.以第一作者或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2篇。
第二十五条 以第一作者出版法学学术专著的,视为发表CSSCI期刊文章1篇;
以第一作者或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1篇视为视为发表CSSCI期刊文章3篇。
以第一作者或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1篇视为视为发表CSSCI期刊文章2篇。
以主持人身份申请到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可折抵CSSCI来源期刊文章1篇。
以第一作者或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获得学校认定的智库成果,可折抵CSSCI期刊文章1篇。智库成果只折抵一次。
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
以上学术成果均须以湘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第二十六条 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湘潭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本细则,对博士后进行全面考察和审议,最终审议确定该博士后是否能出站。
第二十七条 其他博士后管理按照学校规定进行。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湘潭大学法学院
2022年10月18日
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拟录取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名单公示,1167人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直博生名单公示,48人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人
清华大学2023年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FAQ
清华大学-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2023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高校教授的自述:我老婆把我从农民变成博士
昔日律师、法院副院长,现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被罢免人大代表资格!
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拟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单公示(校本部)
西安交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关于组织2023年“隆安杯”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英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