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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治理视域下体育非遗的文化空间建构研究 // 刘中强,王定宣,匡立,黎丹,余良芬

编辑部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3-03-26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21年第5期 

本文引用格式

刘中强,王定宣,匡立,等.文化治理视域下体育非遗的文化空间建构研究[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21,40(5):138-144.


文化治理视域下体育非遗的文化空间建构研究 


刘中强1,王定宣1,匡立2,黎丹1余良芬1

(1.西南医科大学 体育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0;2.西南医科大学 外国语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0)

体育非遗是一种活态文化遗产,是现代社会文化治理的重要内容。采用田野调查、深度访谈、文献分析等研究方法,以泸县雨坛彩龙为例,对体育非遗的衍生发展、文化特征、文化价值与文化保护问题等进行客观分析。从文化治理理论的物质空间、行为空间、制度空间与精神空间4个维度重新建构体育非遗的文化空间。以创新雨坛彩龙体育非遗文化四维空间治理形态完善体育非遗治理的理论体系,建构政府管理、市场调节、社会组织及群众个体参与主体的多元协作、共同治理的文化治理新机制。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着丰厚的中华民族文化元素,保护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文化记忆因子。民俗体育活动是其依存的群众生产、生活与社会交往实践中的特殊身体行为,与传统的民间舞蹈、戏曲、音乐、宗教、文学交织,共融共存,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是维系民族生存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文化主导影响其社会经济形式的演变与转型,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空间正加速“恶化”,其保护与传承是亟需解决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人类的图腾崇拜、农耕文化与生活方式等社会历史积淀与文化遗存,凝聚了地域、族群、民族等文化认同情感。在文化大繁荣背景下,应该理性思考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厘清原因,确保其完整、清晰地得以呈现。四川省泸县雨坛彩龙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传统龙舞,其衍生、发展与演变的每个环节都需在特定的文化空间进行。本研究立足文化治理视域,为认识与诠释民俗体育文化提供了全新视角。通过探析体育非遗在文化的物质空间、精神空间、制度空间和行为空间4个维度之间的相互关系,建构体育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空间治理形态与机制,以期为体育非遗保护拓展思路。

1 理论基础与研究构架

1.1 理论基础

文化治理最早产生于西方资本主义的政治文化语境,标志着文化开始进入意识形态的生产与治理领地,体现出政治权力运作范式的革新。“文化治理”思想以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福柯的“治理性”概念和本尼特的“治理性文化”为理论渊源。本尼特依据福柯“治理”思想提出了“文化治理”概念。“文化治理”是融理念、制度与技术的治理形式,关系文化功能发掘、组织形式创新与个体文化能动性展现。在此,政府、社会组织与文化有关企业构成了文化治理主体,文化治理对象是指文化产业、文化服务和文化生活等;基本技术由自我与他者的治理技术组成;基本目标是指透过文化及以文化为场域达到国家政策制定与期望实现的特定时期的目标。体育非遗是搭建在民众文化生活和国家文化建设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也是当地居民日常生活幸福状态的写真。然而,在社会转型激烈变革与文化全球化渗透的双重挤压之下,植根于农耕文明积淀的体育非遗,面临着被破坏、同化、替代和消失的严重威胁。“文化治理”理论对挽救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借鉴价值。托尼·本尼特的“文化治理”概念及其内涵为本文立论基础,选取泸县雨坛彩龙为案例,遵依文化治理的视角予以文化治理阐释,为促进我国体育非遗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1.2 研究构架:基于空间视角的文化四维治理

“文化空间”衍生于法国亨利·列斐伏尔“空间”理论的孕育。亨利·列斐伏尔研究认为“空间”是通过人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而产生的。亨利·列斐伏尔赋予了“空间”深厚的文化内涵与哲学意蕴。“文化空间”本义是指一个具有文化意义或性质的物理空间、场所、地点。文化空间是人及其文化存在、立根的重要场域。一定的文化空间形成,一方面依赖当下的文化创造,另一方面也需要从时间的演进中获取支持与培育。文化空间与时间耦合在非遗产保护和利用中获得了很好的体现,已成为界定非遗空间的专有概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空间”的定义:具有特殊价值的非遗集中表现。在时间与自然空间上,因空间中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存在而存在。文化空间形成和特定历史场景、文化传统之间有密切关联,在其发展中获得政府、社会团体、民族精英、普通社区居民和外来旅游者等多元主体的主导。以上文化空间对民俗文化规律性表达的诠释,是立基于人类学或社会学的视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有着较为鲜明的“生活文化”性质,呈现出特殊的活动形式,以及共同文化的形式和氛围,兼具空间性、时间性与文化性特征和多重空间维度。

列斐伏尔“空间三元辩证法”认为3个空间同时存在。物质空间指自然界,精神空间即逻辑与形式的抽象,社会空间即逻辑—认识论的空间。空间生产的维度表述为感知的、构想的和生活的3种,即物质空间是被感知的空间,精神空间是被构想的空间,社会空间则是生活的空间。空间理论所包含的感知空间、构想空间与生活空间的三元维度形成的架构,对众多的文化空间能够开展较为全面的阐释。首先,从感知空间来看,由于其有着器物轮廓、地理方位等特征,并且有着明确细节、直观可测与体验的规格或标准,可知感知空间依托特定场域文化资源分布和陈设赋予了能动的感知。构想空间是规则制定与权威掌控者审美思维、意念与态度的展现。生活空间是感知与构想空间的互动,其不但是物化形态、意念引领活态展现,而且是国家层面空间治理编码和社会基层解码互动场域。据此,按照空间理论来阐释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理应立足先前内容框架开展转化和创新,从泸县雨坛彩龙这一独特文化空间的物质、行为、制度和精神4个维度进行治理性阐释。物质文化层即制作雨坛彩龙文化的道具、装饰等,并依据祭祀仪式布景的能动性感知;行为文化层是政府、社会与传承舞龙习俗主体构筑的行为场境,涉及祭祀、请龙、迎龙与送龙等环节;制度层面指政府重视民俗传统文化的权威、依托政策法规引导,以及资金支持和民众之间的互动等;精神层面指传承人依据中国传统龙图腾崇拜意象进行主导规划,更是基于物质、行为与制度的意念升华,是泸县雨坛彩龙文化治理的核心价值诉求。

2 泸县雨坛彩龙的文化空间建构历程和价值启示

2.1 原始图腾崇拜与舞龙文化的诞生

“龙”乃中华民族象征及精神寄托,而舞龙习俗源自远古先民祭祀祈雨的身体运动,与原始的自然、图腾及祖先等崇拜关系紧密,尔后沿袭,成为舞龙文化基石。《万年县志》记载:此龙灯远在唐代就流行于市井乡里。每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许多村庄都组织舞龙队伍在本村和邻近村庄表演。南宋著名词人辛弃疾在《青玉案·元夕》中记载:“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意为元宵节舞动像鱼形、龙形的彩灯,出现犹如鱼龙闹海的盛况。南宋吴自牧在其著作《梦粱录》中记载元宵之夜:“以草缚成龙,用青幕遮草上,密置灯烛万盏,望之蜿蜒,如双龙飞走之状。”泸县雨坛彩龙是集图腾崇拜、工艺美术、川剧打击乐及生产劳动技能为一体的传统民俗文化事象,寄托了川南民众情感与精神需求,展现出祓禳、祈福、生殖与喜庆等文化意象;同时,以其悠久的历史、浪漫的龙舞表演艺术被誉为“东方活龙”。历经千年风雨洗礼而未因农耕文明消逝而衰落,正是“龙”宝贵文化价值精神的印证。

2.2 雨坛彩龙的衍生与发展阐释

泸县雨坛彩龙民俗始于明朝,兴起于清朝,在民国时期迅速发展,至今成为独特民俗事象。伴随南北入川多条要道连通,穿行于偏僻乡间的官道逐渐衰落,川南因位置偏僻封闭,与川内外联系交流减少形成阻隔,以致成为地方民俗文化“孤岛”,从而使雨坛彩龙原始民间信仰及祭祀仪式中形成的民俗文化完好保存,同时川南山地农耕文明形成了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为雨坛彩龙传承铺垫了有利条件。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破四旧,立四新”影响,“舞龙”祭祀祈雨习俗被当作封建落后思想遭到严令禁止,雨坛彩龙活动跌入低谷,民众对雨坛彩龙情感难舍,常私下开展舞龙活动。民国时期四川“哥老会”借舞龙之名在雨坛寺集结联络,使其在极其艰辛的文化环境幸存。改革开放后思想解禁,雨坛彩龙这一传统文化活动重新郁勃。为解决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200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充分认识到保护文化遗产的紧迫性与重要性,也为文化遗产保护确立了全新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与总体目标。同时,泸县政府响应号召与各方社会力量合力保护与传承雨坛彩龙民俗文化,由政府出台政策,拨付专项发展基金,社会组织与代表性传承人共同参与,雨坛彩龙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展现出新的文化意蕴。 

2.3 雨坛彩龙的价值启示

泸县雨坛彩龙作为具有固定的时间、场域与仪式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群众的信仰、生活与文化,是川南悠久的社会文化传承的载体,也是群众集体精神和历史记忆的产物,有着独特而多样的价值。

一是社会文化价值。泸县雨坛彩龙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当代传承的典型代表,自产生便深根广袤川南,在赓续与演变中积蕴多种社会文化价值,尤其是提高当地民众的生活感知和文化自信。泸县雨坛彩龙基本社会功能(价值)是对当地民众生存行为、技能训练以及遵礼、守信人格行为的培养与熏陶,即通过参与对民众生产生活技能、维系社会公约等社会精神意识培养的功能。因此,需遵照文化逻辑在文化空间与时间上统一融合,这一特定空间场域孕育了泸县雨坛彩龙丰富内涵与社会文化价值。泸县雨坛彩龙作为川南人民农耕文化社会生产生活的真实写照,承载了当地民众文化需求与文化认同。雨坛彩龙民俗文化是村社集体性社会文化活动,参与人员之间互相交流,促进了社会关系的和谐,建立起了稳固的归属感,促进了村社情感凝聚与地方文化认同。泸县雨坛彩龙属于当地公共体育非遗文化资源,只有通过不断的改良、变迁而融入地方文化,被民众认同,才能在新时代继续保持强大的生命力。

二是体育价值。体育非遗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价值被大众所认知。泸县雨坛彩龙基本步法是走“圆圈”型和走“8字”型,完整的技术动作套路共18个,涉及跑、跳、腾、翻、跨等基本身体动作,加之手持龙具做抬臂、高举、摆动、旋转等动作,表演时长约5min,要求舞龙人有足够的体能和耐力。舞龙过程中,人的腰腹、腿部、背肌、颈椎、手臂、手腕以及心肺功能在负重条件下得到锻炼,可见泸县雨坛彩龙有较好体育健身价值。同时,国家层面多次发文“发展舞龙舞狮等民族民间健身休闲项目,加强体育非遗的传承与保护”。泸县“二月二龙抬头”民俗文化节充分利用“体育+旅游”模式,促进民众参与体育休闲娱乐,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播,充分展示了泸县雨坛彩龙的当代体育休闲价值。再者,泸县雨坛彩龙展演诠释了体育团队精神,改编后的雨坛彩龙需要42人共同协作完成表演,其中舞龙26人、耍宝2人、乐队6人、幡旗8人。倘若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不能呈现一个完美的文化展演,所以舞龙更加强调团队合作,这与现代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所需的团队精神不谋而合。

三是经济价值。雨坛彩龙民俗文化依托民俗节庆构成多样性空间,决定其蕴藏了丰厚文化资源,有着较大的经济开发价值。体现在众多与龙有关的精美民俗手工艺品,如龙石雕、龙刺绣与龙草编等,是泸县民俗文化产业发展的珍贵资源。其依托崇龙舞龙形成的特殊魅力及相关文化资源,大力促进了泸县民俗文化旅游业发展。近年来泸县重点打造雨坛彩龙民俗文化旅游节,突出“崇龙、敬龙”丰富文化内涵及独特区域特色,重视“龙”文化资源挖掘、整理、转化与开发,有效促进了传统民俗文化、技能技艺与经济资本融合发展,塑造了以“雨坛彩龙”民俗文化为核心的文化产品,创造了巨大经济价值。

3 体育非遗文化保护问诊与解构阐释

近年文化软实力在国家建设及综合国力提升过程中发挥出巨大作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政策法规,保障了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基于文化治理视域审视体育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亟须重视我国体育非遗的生存公共空间多维治理构建,体现在体育非遗文化的4个空间维度,即物质、行为、制度和精神维度。

一是物质空间维度。非遗文化立足、生根是以客观存在的物质空间场域为前提,场域条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发展与演变物质形态的载体与保障。泸县雨坛乡舞龙文化经千年洗礼而愈发浓烈,这与泸县所处的偏僻地理位置所形成文化生态系统较为封闭的原因紧密相关。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剧,传统舞龙民俗依存的相关文化因素,由于环境的变化,其外在形态与内部结构嬗变速度日益加剧,因而其文化生态保护出现问题。笔者坚持文化整体性保护观点,就泸县雨坛彩龙民俗文化物质空间层次保护实践而言,明显缺乏对当地舞龙习俗文化的整体性保护,因此泸县雨坛彩龙民俗文化传承过程中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此外,舞龙这一传统民俗文化的全面性、整体性保护工作应沉淀于雨坛彩龙民俗文化活动每个环节之中,然而当前泸县雨坛彩龙倾向流于形式上展演而忽略其真义,缺少物质文化基础的原生态保护,尤其是对文化场域的整体性保护。

二是行为空间维度。行为空间是地方政府、社会主体及参与体育非遗民俗文化传承的人员主体所建构的文化行为互动的场域。文化治理理论主导建构一个多元主体间平等协商、合作关系网络平台。如果政府在文化治理过程之中出现过度干预管理,一定程度上其他主体参与的话语权必将被弱化,进而演变为政府绝对主导的“伪治理”状态。专家学者在对泸县雨坛彩龙民俗文化的人类学调研中发现,为迎合政府部门检查,雨坛彩龙许多具体的细节和流程被删减,诸多环节被压缩,从而变成“经典表演”。同时,政府文化管理部门为实现文化宣传目的,以现代文化审美标尺来改造传统雨坛彩龙民俗文化活动,使之更加契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这也使雨坛彩龙这一独特川南传统民俗文化事象演变为“官俗”文化,其本真文化内涵、文化价值与文化形态等发生变迁,抑制了雨坛彩龙的活态性、本真性等特性,制约其长期持续传承与发展。

三是制度空间维度。体育非遗的代表性传承人是文化治理场域重要的文化主体,也是文化保护与传承机制的治理性实践重构的文化主体。建构体育非遗的当代保护与传承机制作用重大,一个科学、合理的文化制度保障机制对建构体育非遗文化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平台尤为重要。就泸县雨坛彩龙民俗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现实层面而言,地方政府目前尚未拥有强大实力的领头民俗文化企业。同时,引入外来文化企业来此落地生根的资源、条件及奖惩制度尚未建立。近年来,泸县政府每年定期举办“二月二龙抬头”民俗文化节,以龙舞文化展演文化产品,助推当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形成相关文化产业链。泸县雨坛彩龙演艺公司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罗德书的舞龙队常年承接文化展演活动,但这一企业和个人形式更多展现出的是一种小资本、小规模与低产量的“家庭作坊式”生产,文化品牌知名度有待提高。传统雨坛彩龙民俗文化与现代化的科技、商业的深度融合有着巨大差距,可见如今制度文化式微已成为泸县雨坛彩龙民俗文化治理性转化的阻碍。

四是精神空间维度。体育非遗文化折射出中华民族精神文化,且集中反映于信仰、礼节、技艺等生活实践之中,信仰推崇是其文化的核心内容。泸县雨坛乡民众世代传承雨坛彩龙,源于从古至今形成的原始图腾崇拜,冀望通过对龙敬仰、崇拜获得恩赐,从而形成具有川南特征的生存智慧。对信仰的推崇,礼尚往来联络情感、以勤劳朴素的技能技艺创造美满生活等,龙文化元素孜孜以求的仍然是雨坛彩龙的民俗文化精神本位。为应对现代文化的冲击,泸县雨坛彩龙民俗文化传统精神要不断融入新时代价值观念与人文精神。如以雨坛彩龙外形装饰为例,当前外形装饰沿袭先前龙的外貌,即胡须修长、嘴巴张大、眼睛突出且似鱼似蛇合体传统外形为主,缺乏与现代社会文化融合,因此,很难赢得年轻群体认可。此外,对龙这一祖先崇拜敬仰展现出至真、至诚、至善、至美价值追求,亦应在文化传承过程中上升至泸县雨坛彩龙文化空间的公共价值建构层面,以消解泸县雨坛彩龙文化空间的主体“碎片化”固有症结。

4 文化治理视域下体育非遗文化空间建构

4.1 物质空间:体育非遗文化保护载体依赖

物质空间是体育非遗文化生存依附的重要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依附于生活而存在,但不脱离生活,和上层文化的区别也在于此。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应重视物质文化场域的原生态性,建设文化生态示范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生活场景,构建原生态物质文化空间。诚然,流传至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特征大多以节庆民俗、生产生活技能的形式体现出来。据此,物质空间文化治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传承和创新性转化中具有重要作用。泸县雨坛彩龙民俗文化建构应重视保护文化生态环境整体性,尤其是民俗文化的物质文化空间。泸县雨坛彩龙的特点就在于“活”字,活态传承应以文化整体性保护为指导,场域不能局限于雨坛乡,从而构筑泸县雨坛彩龙民俗文化保护与传承相对封闭的生态环境场域。这一相对封闭文化场域条件非一概排外,真正目标是阻挡外来文化“物种天敌”的威胁和侵蚀,亦是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潜在外来生态环境威胁的预防。对于泸县雨坛彩龙民俗文化而言,如装饰、技艺、技能与道具等舞龙活动必备文化因素,不但是这一传统习俗文化物质化形态,更是远古先民原始图腾崇拜历史文化记忆及朴素的“崇龙、敬龙”中华民族精神活态传承展现,所以要求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撑持。雨坛彩龙这一民俗文化是当地群众敬仰而又崇拜的偶像,以集勤劳、智慧、善良与感恩化身于一体著称的“彩龙”,不但意化为人性之美的时代呈现,其深层意蕴更需沉淀到雨坛彩龙民俗文化环节之中。雨坛彩龙民俗文化理念的构想、制作材料的选择、技能技艺运用及外形装饰组合等理应展现出当今民心所向的文化。近年文化旅游活动频繁开展,文化展演活动对雨坛彩龙文化产品需求增加。因制作程序繁琐、工作量大且时间长等限制,雨坛彩龙演艺公司采取向专门文化品生产厂家订制的生产方式。因现代企业高科技、流水线作业,尤其在制作过程中合成材料、化工原料运用等,导致雨坛彩龙传统制作文化工艺消解了现实表征,雨坛彩龙现有物质形态很难聚合民众内心崇尚“龙”文化习俗的文化本味。雨坛彩龙运用的竹、纸、麻绳、颜料以及音乐选择等文化元素应在主动融入泸县当地群众主体意识的基础上,主动与专门文化产品生产厂家合作,在此过程中应该坚持以回应群众主体诉求为皈依。制作雨坛彩龙技艺应顺时应世作出现代化转变,在保持原有文化精神本质的同时融合现代流行文化元素,做到传统习俗文化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

4.2 行为空间:体育非遗文化保护行为改良

文化行为空间是保障体育非遗文化传承与发扬实践的有效途径,文化传承根本上是展现文化本质,关系文化元素传承和延续,而非文化核心要素演变,甚至是出现核心文化元素增减或消弭现象。因此,文化传承实际上是在文化演变中传承,也是文化传承与文化变迁互动、融合与统一,同时,紧跟时代变迁发生适应演变及升华。因此在回答社会主体多样化诉求基础之上进行文化的行为层面文化治理,为体育非遗文化保护与发展构建多元、互动的文化行为空间。首先,政府应该科学、合理定位职责,破解全能型政府的思想枷锁,以规避行政发号施令带来的消极因素影响,主动吸引社会力量加入,有利于体育非遗发展与创新。所以要坚信民众一定有能力保护好与传承好这一独特文化习俗,在此过程中政府职责是研究制定好政策措施,引导、扶助和监管特殊文化习俗的保护。在雨坛彩龙民俗文化保护与开发中,务必坚持以民众为文化传承与保护的主体,听取、尊重民众呼声和意愿,真正使雨坛彩龙习俗文化沉淀下来,融入民众、融入生产生活,方能达到文化活态传承世代生生不息。其次,在参与雨坛彩龙民俗文化的民众主体思维价值诉求基础上更应深层次提升符合时代需求的能力水平,达成群众主体性建构。群众参与舞龙过程其实质上也是学习、提升过程,因古往今来环境条件、社会发展水平影响,人们通过雨坛彩龙民俗文化学习,对当地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社会文化变迁及生产生活技能技艺等常识进行系统性学习。伴随社会生产力水平提升,现代农村群众现实生活对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诉求日益增加。据此,在保留祭祀求雨祈福、技能技艺等原生态生活智慧的基础上,雨坛彩龙“龙”文化习俗内容可更深层次拓展到泸县群众的现代生活技能技艺的促进与提升上,包含当地民众文化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雨坛彩龙文化产品的创新发展能力以及对现代数字文化信息和知识产权信息的获取、甄别、取舍等能力,促进当地民众主体性建构的确立。再次,从社会主体层面讲,鼓励社会各界即泸县当地文化学者、社会组织、传承人与当地群众进行多层次的传承与传播泸县雨坛彩龙的制作工艺及文化记忆,赋予泸县雨坛彩龙新的时代精神与文学韵味,鼓励对泸县雨坛彩龙民俗文化的多学科、全方位的学术研究,并将系列研究成果编著为文化丛书、图书专著等,以实现传统民俗文化精神记忆与当代群众需求的融合创新。

4.3 制度空间:体育非遗文化保护制度保障

 文化制度空间在文化物质空间与行为空间保护与传承中具有关键作用。制度产生乃人心理诉求产物,一个顶层设计既不可脱离行动者的内心诉求,更不可脱离个人生活实际悬空而起。文化治理视域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应遵循地方文化传统,充分发挥县域内传承人群的主观能动性,建立本土化的体育非遗制度文化空间。当下中国的非遗保护过程中,仍然是以国家在场为主,社会和民间参与为补充。然而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编码”保护的同时,也应该发挥微观主体“解码”的能动性。首先,微观主体能够参与到泸县雨坛彩龙民俗文化保护的全过程中,如吸纳当地非遗文化持有者、地方文化精英参加当地非遗名录评选办法的制定等。其次,通过减免税收或者增加地方补助等方式,鼓励非遗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加强非遗文化资源的资本化转化,注重与传统新闻媒体、现代数字媒体等多层次的合作,生产雨坛彩龙文化产品,如雨坛彩龙图书、微电影、短视频等。第三,努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力量,社会文化组织协会、文化企事业单位及民间传承主体参与的多元协作的雨坛彩龙民俗文化保护机制,并鼓励相关企业与地方高校学者建立产学研联合机制,重点开展雨坛彩龙生产性保护研究。政府作为管理组织者,文化企业、微观传承主体作为文化发展智库,提供理论与业务指导,进而促进泸县雨坛彩龙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与发展。此外,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也尤为重要,建立长期有效专项资金支持制度是确保泸县雨坛彩龙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应建立完备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选培与进退制度,全方位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性保障。

4.4 精神空间:体育非遗文化保护精神归宿

文化精神家园的构建是文化空间的价值核心。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文化层,“龙”是古代中国异神生物,是祥瑞的象征,为万兽之王、鳞虫之长,司掌风、云、雨与雷电,是中华民族信仰崇拜的图腾,成为勤劳朴实、勇于攀登的中华民族的象征。首先,懵懂的孩童历经年复一年周期性举办的雨坛彩龙民俗节庆的浸润、习得,对雨坛彩龙民俗文化这一独特文化事象的理解与掌握会有质的变化。然而,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在大环境背景下的雨坛彩“龙”的精神内涵已不止于勇往直前、感恩尚礼等特征,通过系统性地学习和交流,致力于礼、智、艺、美等文化精神的传承与弘扬,终极是要构建成突出“龙”文化为核心的公共精神空间。其次,往昔传统的祈愿降雨赐福、雨顺风调、恩泽天下,带来美好生活等雨坛彩龙精神,在先前特定的社会环境下有着努力上进、礼尚往来、和谐共处等现实意义,已成为泸县广大群众自强、自立、向上、奋斗与勇攀高峰等品质提升的精神动力。近年来伴随世界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环境以及思维价值理念发生变化,传统的雨坛彩龙精神亟须融入新的时代文化内涵,实现与现代文明的完美融合。泸县雨坛彩龙的物质文化、行为文化与制度文化都应以精神文化的凝聚与升华为归宿。因此,以泸县雨坛彩龙传承人品行的修为与生产生活技能的提高为立足点,增强民众对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参与,从而培养民众社会公德心、关爱弱势群体等方面的公民自觉意识。总而言之,借助对雨坛彩龙民俗文化的各文化元素的内涵和外延的创新延展,将其塑造成为弥漫公共精神的活态文化场域或文化空间。

5 结语

舞龙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民俗体育文化。泸县雨坛彩龙始于明代,2006年入选第1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是中国民间舞龙典型的代表。在此,以其为个案探讨我国体育非遗保护与传承问题,从文化治理的物质、行为、制度与精神的4个维度解决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的传承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从4个维度重新建构雨坛彩龙的文化空间。民俗节庆是体育非遗保护重要路径,需要地方政府、文化管理组织、传承人、民众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建立融洽、对等与协作的民俗节庆治理体系。而且需要以文化治理链条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注重多元主体互助聚力,以及互动、协同与对话机制的形成和优化。体育非遗四维文化治理空间非文化碎片,是以人作为文化主体的核心,同时物质、行为、制度与精神不同文化间彼此依附共存。文化空间的核心价值是活态、原生、完美地传承和保护体育非遗。但就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性发展而言,如何借助文化空间建构体育非遗的新生以及整体、系统性保护工作,仍是有待深入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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