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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小区公共收益?
1.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例如轿厢广告、户外广告
对于这一部分收入,大家都有共同的认识,这是属于公共收益。电梯是小区的公共设施,轿厢属于公共区域,在小区内的其他公共区域铺设广告,这些收益理当纳入公共收益。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在小区内设立露天停车位,占用的是小区的公共区域,那停车费的收益自然算入公共收益。如果小区车库,开发商能拿出产权,所有权属于开发商,那业主无权享有收益;如果车库的车位,开发商拿不出产权,那也应该算入公共收益。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如果在小区的公共区域,有门面或者摊位出租,收取租金,收益属于公共收益。
这就好比段主任在其小区的公共收益中提到的,如果有公司来小区摆上一天或者一段时间的摊位,所缴纳的摊位费也是如此,而一些小区时而会有水果摊、卖衣服的、卖书的摊位,道理一样。
4.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
如果小区有游泳池、网球场、羽毛球场等活动场地,是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在小区业主使用时,会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这笔收入,也应该是属于公共收益。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在一些宽带、通信公司进驻小区时,如果缴纳了费用,这笔费用也属于公共收益。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例如在小区铺设管道,损害了小区的绿化带,给予的赔偿,也属于公共收益。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是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如果进行了赔偿,都应该算作公共收益。
7.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
如果小区配给物业管理用房,有两三间,甚至更多,物管公司有一间或者几间没有用,把剩下的租出去,那么租金就应该算作公共收益。
小区公共收益如何使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1.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2.通过业主大会全体业主投票决定,可以用于:
①维修、更新、改造、增设共用设施设备;②业主公益活动的开展;③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补贴;④业委会专职秘书的工资;⑤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事项。小区公共收益如何分配?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共有部分的收入分配】:“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来源:业委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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