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人民的名义》泄密,找娱乐法律师查责任清单|法律服务指南(11)

2017-04-19 律新社

律新社作者|姜娅娟


编者按

如何找到匹配的法律服务?随着互联网法律服务方式增多,我们发现越来越多平台可以一站式解决你的麻烦事。律新社法律服务指南陆续为大家推荐有用的平台,介绍解决麻烦的策略和方法。

 

热剧《人民的名义》播出不到30集,全剧送审片却遭泄露,并在网上疯传。律新社注意到,这并不是第一次了,热剧被泄底之事近年来屡有发生!


那么,那些泄密者触犯了哪些法律?该承担什么责任呢?上海大成律师事务所董月英律师和上海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周俊武律师,昨日接受律新社采访,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被泄露了商业机密,著作权、放映权和发行权被侵犯的单位和个人,借助律新社法律服务指南,或可解疑释惑,消除麻烦!!

 

欢迎大家推荐和自荐有用的法律服务方式。扫文末二维码,可进入律新社官网法律服务频道了解更多内容。


 

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引发全民观看的热潮。但在此剧播出不到30集时,全剧送审片却遭泄露,并在网上疯传。可笑又可气的是,视频上标注着明显的“送审样片”字样,连计时功能都未处理,包括大结局在内的所有尚未播出的内容均被泄露。

 

对此,《人民的名义》总监制、总发行人李学政表示,“送审样片”遭遇泄露,背后的内幕一定比《人民的名义》还要精彩。



这种热播剧被泄底,泄密者触及哪些法律法规?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律新社采访了上海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周俊武律师和上海大成律师事务所董月英律师,我们看看他们怎么说——


周俊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律协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周俊武:泄露者要承担刑事和民事双重责任


周律师认为,这种泄露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同时触犯了民法和刑法,侵权者应当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电视剧在播放之前,一般而言送审片基本上都是由制片方保存的。在被泄露出的视频片上我们可以看到,送审样片的字样十分显眼。”周律师说,“这种送审片泄露源头,应该就是在送审过程中能接触到它的人。”


周律师认为,这基本属于一种泄密行为。他说:“对于制片者以及著作权人而言,送审片同样属于商业秘密的一部分,而且是重要部分。泄露者的行为违反了行业内的保密义务,将送审片泄露出来并在网上造成大面积的传播,这对整部电视剧的发行、播放是有碍的。”


这种行为侵犯了著作权,尤其是放映权和发行权。泄密者在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19条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正是泄露者泄露《人民的名义》的情况。


法律条文中所讲的“前项手段”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并且,对于网上疯转的情况,《刑法》中同样有规定,“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因此,网民疯转送审片的行为也触犯了刑法,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那么,制片方、播出方该如何追究泄密者的责任呢?周律师指出,可以从两方面追究责任。其一,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这种以国家名义播放的影片遭受的损失,著作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我国刑法对商业秘密的鉴定以及对损失的评估的过程都是十分复杂的,很不容易进行;权利人要想因此获得赔偿,需要付出很大的人力和财力。其二,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权利人可以向侵权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特别是发行权和播放权遭到了侵犯,对于这种知识产权纠纷,有一个现实问题就是现在侵权者身份难获得,究竟谁是泄露者不好确认,权利人损失的赔偿难以进行。


董月英

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知识产权部高级合伙人


董月英:从法律和公益双重视角看泄露问题


董律师直言,泄露者的行为是侵权的,因为其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就将送审片上网流传。湖南台话花费几个亿的巨资购买了《人民的名义》的版权,而在播出不到30集时就全部外泄,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


“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要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才能进行的。现在这种私自在网上泄露的行为是严重侵权行为,不仅有民事责任,还有刑事责任。”董律师说,“如果泄露者在这个行为中获利超过3万块或者是点击量超过5万次,行为人就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董律师指出,除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问题。《人民的名义》在4月14日被国家版权局列为版权重点保护对象;而这种受重点保护的影视作品,为何会被泄露出去?这是值得我们探究的。


董律师说,跳出法律来看,这部片子同时具有商业性和公益性。从公益性角度看,《人民的名义》播放点击率非常高,这也反映了社会上人们对这部电视剧的认可。即便发生这样的事情,人们还是愿意去看,从社会角度来看,也反映了这部电视剧的成功。

 


电视剧遭泄露

《人民的名义》并非第一次


律新社注意到,《人民的名义》,并不是第一部被泄底的热播剧。

12017年初,《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成为开门红剧;但该剧还没播完,片源就遭泄露,淘宝、微信、百度网盘上均有贩卖,甚至包括还未做后期特效的片源。我会回来的!22016年5月,热播都市剧《欢乐颂》,在播出时也遭遇“全集泄露”,网上疯传。32016年4月,校园青春网络剧《最好的我们》,开播当天便被泄底。42015年,年度压轴大戏、81集古装剧《芈月传》备受关注;但仅播出半个多月,全集资源从网上流出,流传甚广。

针对未播剧集被泄露一事,4月13日下午,该剧制作方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湖南卫视等发布联合声明,称有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盗取《人民的名义》全集,并通过多个网络渠道进行传播、售卖,系严重侵犯版权方著作权的行为,并涉嫌犯罪。在声明中,制作方称已经报案。


通过律师以及专家的意见我们可以得知,泄露未放映影片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因未能保守商业秘密、泄露商业秘密而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从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娱乐界影片遭泄露事件不断,对于这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传播未放映影片的行为,我们应当严肃对待。而对于网上流传的影片,作为普通网民,我们同样要严肃对待,以避免同样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看电视剧不成反要担责。



扫描二维码

关注法律服务指南

获取一站式解决方案




 相关阅读 




请戳“阅读原文”移步

律新社官网

获取更多资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