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藏品2.0丨新机遇,新风险
惦记数藏创业者的,除了投机亏钱跑去维权的投机者,还有惺惺相惜的数藏同行。
为了真切了解一线数字藏品从业者日常交流和关注的问题,过去半年多的时间,我潜伏在不少数藏从业者交流群里。
即使不冒泡,隔段时间爬楼看看大家在聊什么,也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情。
最近有几个群我发现大家在聊数字藏品2.0。
数字藏品2.0具体是怎么样,显然是一个众说纷纭的事,但有个问题点是各位探索2.0的创业者们格外关注的,那便是:
如何解决市面那些摆烂的、撑不下去的、不想继续运营的1.0数藏平台们?
尤其是那些平台上已经有不少用户的网站,直接退费、网站关停可实在太浪费了,环保人士有句话叫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摆烂的数字藏品网站或许也是。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我们在服务的客户真实案例,当然,进行了信息脱敏。
和很多从业人员一样,他是春节后开始的数藏1.0的创业者,但发展不及预期,尤其是这几个月的急转直下,本着打不赢就跑的原则,他们团队开始构想下一步的产品方向。
他所设想的方案是,通过技术接口的方式,允许现有数字藏品网站一键将网站用户信息等数据导入到他们的应用中,并可根据运营需要在新的平台上发行出售相关的数字藏品,并支持原有项目方在新的平台上建立自己单独的用户社区。
通过这样的方式,在大幅降低数藏从业者运营成本的情况下,方便躺平的项目方躺平,也方便想继续数藏项目方继续运营,同时各平台方之间基于共同的用户群体,实现相互引流。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模式。
虽然从模式上来说,入驻商家出售商品给到用户,钱款也不经过他的公司,平台方仅仅作为技术服务提供者,不参与到任何一方的交易中,也不去发售数字藏品,只提供技术服务,但事情显然也并非想象中的那么低风险,尤其是在如下这3方面,格外应该重视。
1.入驻方身份核验、资质审核
按照《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如果这条没有做到位会有什么后果?
购买藏品的消费者如果进行投诉或维权,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虽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但商家一旦跑路了,咱这钱找谁要呢?
2.社区运营风险把控
因为支持项目方在APP中建立相关的平台社区,并允许用户在对数字藏品进行进行交流讨论等互动,作为平台方,要当好社区小管家,对平台内的信息内容承担必要的管理和注意义务,避免出现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
因为按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责任,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3.平台交易风险把控
数藏行业最被人诟病,同时也是涉刑风险最高的是:炒作带节奏。针对项目方通过社区或者其他渠道的数字藏品的发行宣传,平台方显然也要谨防其过度承诺或虚假宣传。
原因在于,依照法律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技术和平台是中性的,搞平台的是可以做到自己不干坏事,但千万不能因为别人干坏事而让自己引火烧身。
如何来避免这样的惨状发生?
建议提前在用户协议、入驻协议中明确交易规则和平台服务内容,并就各方应承担的责任范围进行提前约定,并约定清楚纠纷发生时候的解决规则,为后续双方争议发生时的纠纷提供依解决依据。
如果你也是数字藏品创业者,也在探索数藏行业新规则,可以添加下方海报曼昆律师微信,进行法律风险体检。
合规体检流点汗
维权处罚少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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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林律师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
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
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
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
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
刘红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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