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美 | 韩国“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评析——基于扩大教育机会的视角
✦李文美,女,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讲师,教育学博士。
自2000年起,韩国持续参加了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推动实施的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rogramm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ssessment, PISA),截至2018年最近一次的评估,连续7次在其接受评估的项目中取得了比较优秀的成果。韩国在教育领域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傲人的成绩,不仅缘于其自古以来植根于传统儒家文化的尊师重教传统,而且还在于韩国“教育立国”的思想观念早已深入人心。韩国民众普遍认为教育是实现自我价值,推动整个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手段。韩国各界对教育的高度关注,使教育在韩国社会中成了竞争最激烈的领域之一。这种竞争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从课堂延续到了课外。“校外培训(private education)热”的出现,就是激烈教育竞争下的产物,而且在市场经济的调控下愈演愈烈,从而助长了教育机会不平等、家庭经济负担加重的现象。为了减轻家庭教育负担,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机会公平,韩国政府推出了“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实践证明,该教育项目在减轻家庭教育负担与扩大教育机会上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果。
一、韩国“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的背景及意义
韩国民众一直认为学校教育是个人出人头地及获得相应社会地位的重要通道。怎样打通这条通道,让学生更出色地完成学校教育是经久不衰的议题。其中短时间内就能快速提高成绩的校外培训便成为讨论的重点。校外培训的登场像是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石子,使原本平稳发展的教育界产生了涟漪效应。其波及范围之广、历时之长,一度成为教育管理部门最棘手的问题。韩国统计厅的资料显示,近年来韩国对教育的投资构成中,校外培训的费用占据一半以上的比例,并且接受校外培训的学生人数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此现象加重了家庭在教育支出上的负担,拉大了教育落差,造成了教育机会的不平等,甚至加速了社会两极分化的进程。为了解决以上问题,韩国政府结合中小学学制特点,推行了以推广费用低、品质高的教育课程为特征,具备保育与教育功能,可促进学校-家庭-地区合作的“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
当前的韩国“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是从1995年“特长·适应教育活动”中演变而来的。在被正式命名为“放学后学校”之前,该教育项目曾经使用过“特长·适应教育”“小学保育”“放学后活动”“分层补充学习”等名称。直到2006年,韩国教育部在总结先前教育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正式把该教育项目命名为“放学后学校”。2007年,韩国教育部对“放学后学校”的概念重新进行了界定,指以需求者为中心运营的、正规教育课程以外的学校教育活动,即利用正规课程以外的时间,在学校里开设和运营的放学后的学科教学、特长教育、保育等多种教育教学项目,涵盖了按照学生现有水平进行的分层补充授课、特长教育、小学低年级放学后保育教室等教育教学活动。概念重新界定之后,“放学后学校”的运营更加规范化,修改了之前在推行和运营上不够系统化、体系化的状况,形成了以需求者(学生和家长)为中心的,以开放性、多样性、自律性为特色的,比较体系化的运营管理模式。运营过程中“放学后学校”,主要起到了减轻校外培训过热带来的家庭教育支出负担,缩小各阶层、各地区的教育落差,通过加强与社区的合作以补充和完善学校教育等作用。近几年,在已有作用的基础上,又强调了扩大教育机会和保育看护的功能。
二、韩国“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的主要内容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不断改革,韩国“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在实践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经过几番改革之后,“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运营管理与课程设置,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协调,社会评价。
(一)运营管理与课程设置
“放学后学校”的运营与管理是在征询家长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学校运营委员会授权,由校长负责指导开设相关项目课程,并在遵循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上,深化校长的权限和责任,强调与追求学校的独立性和自主性。[1]“放学后学校”的运营时间参考了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以及所在学校正规课程的时间安排。特别强调的是,推行“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的学校,在时间和强度安排上不得有害于学生身体健康、不得影响正常的学校课程、不得安排在正规课程之前、不得在过晚的时间段进行,但是可以在周末、节假日以及假期中进行。
“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面向的主要群体是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2006年更名之前,该项目在韩国只是示范性展开运营。到2006年12月,全国范围内已有98.7%的学校运营“放学后学校”。[2]在示范性运营期间,中小学的课程设置主要以“特长·适应教育”为主;高中的课程设置主要以辅导学校正规课程为主。并且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主要以课程设置者为中心展开。课程指导教师以本校在职教师为主,指导场地主要以利用本校的设施为主。2006年更名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之后,韩国学校课程设置重新进行了改革,在追求新的教育体制的同时,更注重体现其开放性、多样性、自律性的特点。运营过程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在运营时间上要具有灵活性,不能占用正常上课时间,不得损害学生自身利益。第二,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制订符合学生特点的教育项目,并赋予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第三,扩大各种教育资源的利用范围,加强家庭、学校、社区、社会间的合作。第四,追求上课场所、上课形式、师资队伍的多样性。其中,上课场所由校内扩展到校外;上课形式包括传统课堂、实践体验类课堂、一对一指导、公开课堂、展示会等多种形式;师资队伍扩容到在职教师、专家、讲师、社会人士等。第五,倡导“终身教育”的理念,根据需求把受教育对象扩大到校外的学生以及成人,为社会的各类人士提供教育机会。
“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在课程设置上,既遵守着补充完善学校正规课程的初衷和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又强调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与家长的需求,同时要符合各地区、学校的教育条件。因此,韩国各道市(省市)学校课程设置的具体内容,既有相同的部分又有不同的地方。其相同的部分是各道市、学校的课程类型,可以概括整理成知识文化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两大类型;不同之处则是根据每个道市、学校的条件特色以及学生与家长的要求,制订相对应的教育项目。
近年来,韩国面临着经济增长速度缓慢、社会两极分化、生育率过低、老龄化严重等结构性问题。“放学后学校”作为在教育领域解决此类问题的主要对策之一,在扩大偏远落后地区的教育机会,减轻双职工家庭在教育上的时间和经费投入上起到了重要作用。[3]特别是该教育项目在课程编制上,为强化“放学后学校”的看护、保育等功能,特别注重与社区的合作;为落实“放学后学校”的课程育人功能,采取了以时间、地点相对灵活的线上教学为代表的多种教学模式。作为案例,笔者整理了韩国京畿道2020年“放学后学校”课程设置的推进方向及重点任务(见表1)。
(二)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协调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发现,韩国在2006年时对“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其中,在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协调上较之前有了很大的变动。
首先是人力资源的协调。2006年之前,“放学后学校”的指导教师都是由本校的在职教师兼任。但在实际的管理运营过程中,特别是在指导专业性较强的课程时,兼任教师因专业性不足导致了“放学后学校”的实施成效不够明显,其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再加上,中小学生正处于一个热爱新鲜事物、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年龄段,课上课下总是相同的教师指导会削弱他们参与项目的积极性,进而使“放学后学校”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之后,人们认识到单一由学校教职人员负责“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的运营,会增加在职教职工的工作负担,并且经常出现运营情况达不到预期效果等问题。因此,改革后的“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将参与人员的范围由学校教职人员扩大到各领域的专家、教育辅助机构的讲师以及各行各业的社区人士等,这极大地丰富了该教育项目运营人员构成的多样性。
其次是物力资源的协调。在进行改革之前,韩国政府对全国中小学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必须为“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提供哪些硬件或软件设施。凡是申请要推行“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的学校,都是借助于本校原有的基础设施来运营。[4]另外,在学习过程中所需的、学校原本不具备的部分资源,经商议后由学校和学生另行准备。经过调整改革后的“放学后学校”,只要学生和家长有需要,学校便会积极地协调一切可利用的物力资源来满足他们的需求。于是调动了学校内、学校周边、社区以及社会上的一些软硬件设施。
改革之后的“放学后学校”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的协调上,更能体现以“学生成长与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管理理念。以2006年为基准,笔者对比了改革之前的放学后教育活动与“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见表2)。
最后是财力资源的协调。作为“放学后学校”前身的“放学后教育活动”,其产生的费用由韩国教育部、市教育厅、地方教育部门以及参与此教育活动的受益者(学生及家长)承担。受益者根据自己申请的教育活动缴纳相关费用。改革为“放学后学校”之后,本着扩大教育机会、缩小教育差距的理念,有关部门重新对“放学后学校”的财政资助进行了整合。虽然整个教育项目费用还是由教育部、市教育厅、地方教育部门以及参与此教育活动的受益者承担,但是为了减轻低收入者的经济负担,对受益者负担的部分作出了调整。调整后受益者主要承担“放学后学校”以下四个方面的费用:一是授课费(包括聘请讲师费、教材购买费、相关材料购买费、相关物品储藏保管费)、教育课程中设置的现场实习课的相关费用以及体验活动课的相关费用(包括入场费、租赁费、交通费);二是小学“看护教室”①的费用及周六教育项目的费用;三是放学后教育中心综合学费;四是由教育厅主导的村校联合项目的费用。调整后需受益者承担的费用与之前相比,虽然有了很大程度上的缩减,但是这部分费用还是给低收入者带来了不小的经济负担。尽管“放学后学校”中的教育项目本着自愿选择参加的原则,但是有些教育项目是低收入群体的刚需项目。例如,小学“看护教室”的运营,既有助于解决低收入群体中的双职工家庭中的孩子下午放学后无处托管的难题,又有助于解决家长没有办法给孩子提供个人教育辅导的困境。面对这些刚需项目时,低收入家庭在自主选择参与权上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这样的结果不但不能够为低收入群体解决现实的难题,反而扩大了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加剧了社会的两极化。
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于此现象的发生给予了极大关注。韩国政府以及相关教育部门也积极制定应对策略与措施。在当时的状况下,政府亟须通过缩小各阶层间的教育差距以及扩大低收入阶层的教育机会,来缓和社会两极分化的状况,并且还需要通过制定体系化的资助方案,提高低收入家庭学生的参与度以及对该教育项目的自主选择权。为应对以上难题,韩国制定了“放学后学校”自由听课券(after-school vouchers contribute)制度。所谓“放学后学校”自由听课券制度是指以低收入阶层的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为对象,向其资助“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听课费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对低收入阶层子女的持续有效资助,从而扩大其教育机会,提高教育的公共性,缓解各阶层间的教育差距。[5]因此,很多学者从教育福利的概念出发,认为“放学后学校”自由听课券制度是以低收入阶层子女为对象,使其有机会参加放学后教育活动,进而扩大教育机会的教育惠民资助政策。
“放学后学校”自由听课券制度自2006年制定以来,在资助对象、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上经过了多次调整。到2020年为止,其资助对象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国民基础生活保障受惠者(即低保户),作为受保护对象的单亲家庭,法定困难阶层;第二,中等收入且收入低于70%的家庭、对国家有功者、多文化学生(涉外婚姻家庭的学生)等;第三,申请学费补助落选的中低收入阶层的学生(校长推荐)。资助是按照从条件一到条件三的顺序确定资助对象。其资助的项目涵盖了上文中提出的受益者主要承担的“放学后学校”的四个方面的费用,但是不包括校外的课外辅导班与培训基地等营利性校外辅导机构的费用。具体资助金额会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以及地区和学校的发展情况而有所波动。截至2020年,资助情况是大约可资助每人每年60万韩元(最多72万韩元)。“放学后学校”出勤率不足50%的学生,其学费转入受益者负担金(payment by beneficiary)的账户中,不参与“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课程的学生不予资助。如果被资助的学生一年的“放学后学校”教育费用超出了该制度的资助金额,其超出部分由学生自己承担。如有一年的资助费用有余额,剩余部分也是转入受益者负担金的账户中。
(三)社会评价
作为一种应对教育差距扩大和课外教育费用增加等问题的教育福利政策,韩国“放学后学校”的主要功能是减轻校外培训费用的负担、扩大教育机会,满足低收入家庭儿童在教育领域实现公平竞争的需求。但是,在其推行的过程中,社会上对其主要功能是否得到落实的评判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主张“放学后学校”的主要功能得到了落实,认为“放学后学校”是学校主导的,通过免费或者收取低廉费用的方式来取代收取昂贵费用的校外培训的优质教育项目。首先,“放学后学校”在教育课程上,既设置了对学校正规课程补充完善的相关教学内容,又设置了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创造能力发展的教学科目,从而拓宽与深化了学校的功能。其次,韩国政府通过学校集中对低收入家庭的青少年进行教育资助和保育,对青少年起到了保护和引导的作用。再次,“放学后学校”采取自由听课券制度,让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在校内自由选择科目进行学习,减轻了对校外辅导机构的依赖和家庭对校外培训的经费投入。最后,通过构建与社区协作的服务体系、灵活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等手段,加强了学校和社区间的合作,并使“放学后学校”部分课程的授课方式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从而为学生扩大教育机会、实现终身教育搭建了有利的平台。综上所述,部分人认为“放学后学校”在扩大教育机会,特别是在减轻低收入家庭校外培训经费负担和促进社会各阶层教育公平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放学后学校”在校外培训费用缩减上总体效果不明显,主要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总结得出。首先,2019年韩国对校外培训费用支出情况做了实况调查,调查结果发现韩国的校外培训费用支出,并没有因“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的投入而减少,反而自2012年开始连续7年呈现递增趋势。其次,2019年韩国小学、初中、高中的校外培训费用投入达到了每人32.1万韩元,是其历史上的最高值。比2018年的平均每人29.1万韩元增长了3万韩元,增长率达到了10.31%。[6]基于此,部分人认为“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在减少家庭对校外培训费用的投入上效果不是很理想。
三、韩国“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的实施特征
韩国“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通过构建以学校为主要教育阵地的,普惠化、多元化发展的课后服务体系,来抑制校外培训过热的现象,进而推进教育的均衡化发展。具体来说,该项目主要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课程设置趋于多样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课程设置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以及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是韩国“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得以有效推行的关键。其课程设置是结合小学、初中、高中等不同阶段的学生需求安排的,并且每个道市会根据地域特点设置一些地方特色课程。一般来讲,高中的课程设置主要以学科文化知识为主、特长开发为辅,注重对正规课程内容的补充与深化。这样的课程设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中生的课业压力,也可以减轻部分低收入家庭在子女学业负担上的经费投入。中小学的课程设置则更强调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注重课程本身的实践性、体验性、参与性,从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在课程的时间安排上也比高中阶段更具有灵活性。特别是在小学阶段设置了“看护教室”,为缺乏看护的小学生专门提供了照看与教育的场所,并配备了相应的课程。另外,为了打破时间与地域的限制,该教育项目还根据课程性质以及学生、家长的需求设置了部分网上课程。这些网上课程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挥了巨大作用。“放学后学校”的课程丰富多彩、教学形式多样,突出了实用性、引导性、趣味性、选择性等特点。从而在扩大教育机会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实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进而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以及特长发展。
(二)政策保障具有针对性: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倾斜性扶助
“放学后学校”作为一项正在推行的教育福利政策,更倾向于对低收入家庭儿童、孤残儿童等处于不利地位的儿童进行帮扶与照顾。韩国政府在政策制度上和财政预算上,为低收入家庭儿童接受平等的教育机会提供了保障。韩国政府每年都会为“放学后学校”单独设立教育财政预算的名目,并且特别规定了低收入家庭使用此预算的范围。同时,制定了“放学后学校”自由听课券制度、“看护教室”等辅助性服务政策,积极落实对低收入家庭的帮扶政策,并为其提供财政上的资助。
(三)加强从业教师专业性:取得相关资格后持证上岗
“放学后学校”的教师队伍构成呈现多样化的特点。特别是2006年改革之后,该教育项目的教师队伍由学校教职工、各领域专家、教育辅助机构讲师、大学生、各行各业的社区人士构成。并且根据课程的需要,还会临时聘请校外的教师来担当一节课的讲师、一日讲师,甚至是一个教育项目的讲师。对这类校外的教师是否具备教师资格证不做过多要求,但是如果他们想长期专业从事“放学后学校”相关教育课程的教学时,需要取得相应的“放学后教师资格证”。“放学后教师”又称为“放学后指导师”,主要负责管理运营放学后教室以及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个别指导,并且在指导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学生的特长,进而探索行之有效的指导方法。“放学后教师”担任的具体指导任务,根据指导对象、科目、类型的不同而不同,一般可以简略概况为以下几类,放学后阅读指导教师、放学后看护教师、放学后英语教师等。“放学后教师”在参加“放学后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之前,需根据自己的专长申请相应的科目,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由“韩国职业能力振兴院”颁发的资格证书。
(四)教育机会呈现均衡化:保障学生平等地接受教育
“放学后学校”推行的全民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校外培训过热的现象,缓解了普通家庭的经济压力。“放学后学校”的运营经费大部分由政府财政资助,一小部分服务性费用由学生负担,并且由学生承担的费用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酌情给予优惠补助。政府的资助和补贴,增加了低收入家庭学生在学校正规课程之后享有费用低廉、品质优越的教育的机会,从而缩小了各阶层之间的教育差距,拓宽了教育公平之路,促进了教育的均衡发展。
四、经验与思考
自20世纪末期以来,“放学后学校”一直是韩国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关注的热点议题。发展到现在,“放学后学校”作为韩国的课后服务政策,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运营体系。笔者通过梳理韩国“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的相关内容及特征,总结出其主要实践经验为准确把握定位、优化课程结构、立足政府主导、强调多方协调育人等四个方面。
(一)明确课后服务定位,建立扩大教育机会的长效保障机制
韩国开展的“放学后学校”,是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倾斜性扶助以及降低家庭校外培训开支的重要举措,是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进一步强调学校的教育服务能力的课后服务项目。[7]但是,在该项目推行初期,也曾遇到对其重要性意识不到位、功能定位不够准确、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落实不规范等问题。这导致“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在缩小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和谐发展上效果不显著。经过几番改革之后,在韩国政府的宏观调控下,“放学后学校”的服务定位逐渐明确。在拓宽教育渠道、扩大教育机会以及落实学校教育功能上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为守住这些成果,韩国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构建一套长效的保障体制,从而实现了“放学后学校”这一惠民项目的长远与可持续发展。
(二)优化课程体系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
课程设置是课后服务落实教育功能的核心环节,其质量的高低将关系到教育服务的质量。韩国把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结构,作为“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的重中之重。在构建时既考虑到各地区、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又兼顾到遵守、补充与完善学校正规课程的初衷以及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力图通过高水平的课程设置使每一个“放学后学校”的受益者都能够享受到自己满意的教育。此外,在课程设置和管理模式上,还协调了各组织、各部门的力量,通过打破时间与空间限制的方式,探究形成了具备“看管+辅导+兴趣开发+社团活动”等功能,科学、严谨 、实用、规范的课程体系与管理模式,由此来推动“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的全面落实。
(三)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督促“放学后学校”的落实与推进
放眼世界,各国政府为避免因收入差距而形成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情况,普遍在提供教育服务方面发挥政府的主导调控作用,韩国也不例外。在“放学后学校”教育项目的实践过程中,韩国政府通过财政倾斜化资助、课程多样化设置、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等方式来保障该教育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且还对社会各部门的教育资源进行整合,使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合力,共同参与、监督该教育项目的落实。具体做法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韩国政府督促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协同工作,确保“放学后学校”的落实,不会因经费保障、课程设置、教育人员配备及各方协作等问题受到阻挠。其次,加强对已在推行“放学后学校”项目学校的监管,深入调查与剖析其推行过程中的困难及原因,灵活确定解决问题的思路,从而高质有效地解决问题。最后,韩国政府主导构建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通过第三方评估等多元化的评价模式,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选择、激励、调控等功能。
(四)构建协同育人体系,鼓励家庭、学校、社会承担共同育人责任
“放学后学校”作为课后服务政策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扩大教育机会、帮助家长解决接送难题的民生工程。想要做好这一服务,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家庭作为学生教育的主要参与者之一,要积极配合学校在落实这一教育项目时的一些要求,为其顺利展开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活动的主要阵地,要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从家庭的需求出发,加强与家长的交流,在活用社会资源的基础上,为家长排忧解难,提供让家长放心的优质教育。社会作为人才培养和成长的目标导向与价值归宿,需要为家庭和学校教育提供辅助平台与实践基础,从而帮助该教育项目能高质有效地开展。由此可见,只有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的教育格局,才能为落实好这一项普惠的民生工程提供保障。
注释:
①韩国的小学“看护教室”是指为低收入群体和双职工家庭的子女在放学后单独设立“看护教室”,在此教室内由各市道教育厅或学校聘请的“看护师”专门负责从放学后开始照顾孩子们的制度。小学“看护教室”一直运营到下午5点或晚上10点。符合条件的小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选择。这是一项扩大学校保育和教育功能以及为弱势群体和需要保护的学生提供服务的制度。
(因篇幅限制,详细参考文献信息见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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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比较教育研究》2021年10期,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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