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喝酒适度,莫要两败俱伤
案情回顾 #
2021年9月17日18时许到23时许期间,嫌疑人任某按照老板的指示代表分公司来北京参加总公司的团建活动。当晚众人在海淀区某餐厅吃饭,被害人刘某也在其中,吃饭的过程中,嫌疑人任某至少喝了一斤酒,席间和被害人刘某因为都是从同一地方来的,所以也相谈甚欢。
酒过三巡,大家纷纷离开,此时的任某和刘某也准备外出叫车回宾馆。当日23时许在海淀区某超市便道,任某和刘某因为谁送同事一事而发生争执,然后二人有推搡行为。任某将刘某推倒在地后,用脚踹坐在路边的刘某面部。于是被害人刘某站起来和任某厮打,然后任某将被害人刘某按在地上,任某骑在刘某身上并用双手拽被害人刘某头部往地上使劲的撞。后来任某被其他三人强行拉开,当时被害人刘某躺在地上,未能起来,并且有呕吐的情况。此时派出所警务站民警看到后立即出来,并将任某带到派出所,并叫来救护车。当被害人刘某妻子来到现场时候,刘某已经昏迷不醒,于是立即将刘某送到医院,经过几个小时的手术抢救刘某脱离了生命危险,而任某殴打刘某的行为经过鉴定致刘某颅骨重度损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问及嫌疑人任某和被害人刘某案发时候的情况,双方都无法描述清楚,表示喝酒后断片无法回忆当时的情况。但是监控录像帮助我们完整还原了案发时候的情况,任某主动殴打刘某的行为是导致刘某重伤的主要原因。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嫌疑人任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谁能想到来京参加一次团建,酒后酣畅之余竟然引发了一起刑事案件。一人锒铛入狱,一人身负重伤,两个家庭就此损失惨重。
值此节日期间,也给大家提个醒,喝酒适度,因为酒后行为有时不可控制,莫要两败俱伤。
供稿 | 李莹
编辑 | 卢雨非、单凯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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