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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这些涉老型诈骗,您家中招了吗?

近日,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左右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陈一新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老年人群体由于信息获取有限、防骗意识不足、维权意识不强等原因,常常会被犯罪分子视为实施诈骗犯罪的最佳作案对象。

那么,老年人群体多会在什么领域内遭遇到诈骗犯罪呢?曾有一名犯罪嫌疑人给过我们一个简明的答案——治病和挣钱。

为提高广大老年人反诈防骗意识,让我们先来举几个“栗子”,看看这些骗子是怎样在这两个领域为我们设下层层骗局:

2020年6月至11月间,被告人赵某某伙同他人,虚构能为被害人周某(男,81岁)、金某某(女,78岁)、罗某某(女,86岁)办理保健品退费的事实,以需要补交费用、交税、交押金以及交费后可获得双倍返款等名义,在本市海淀区等地先后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7万余元。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间,被告人孙某某、李某某伙同被告人吴某某等7人,由被告人吴某某等7人以赠送礼品为由,将被害人高某某(男,81岁)等21人约至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后由被告人孙某某作为主持人,被告人李某某作为讲师进行授课,谎称其销售的产品“301核基因干细胞”具有治疗多种疾病、延年益寿等功效,在本市海淀区等地骗取被害人高某某等21人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间,被告人贾某某在本市海淀区、朝阳区成立拍卖公司,伙同被告人崔某某等22人给被害人宛某某(男,79岁)等人拨打电话,要求被害人将收藏物品带至公司,后虚构能帮助宛某某等人将其收藏物品以高价拍卖的事实,以拍卖费、巡展费、网络宣传费等名义骗取宛某某等20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00余万元。

2020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胡某组织阎某、齐某等8人,由被告人胡某等人使用化名冒充拍卖公司业务员,给被害人田某(女,78岁)等人拨打电话,虚构能为被害人高价拍卖其藏品的事实,后由被告人阎某冒充买家,并附加被害人需向被告人胡某冒充的玉器行人员购买指定玉制品的条件,骗取被害人田某等14人共计人民币394600元。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不难发现,有病就会乱投医,想挣快钱就会上大当,医药和投资领域确实已逐渐成为涉老型诈骗的高发区。

近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在京召开,会议指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稳定。

 下一步,我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通过积极行使检察权,依法严惩涉老型诈骗,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供稿 | 毛震

编辑 | 于秋实、单凯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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