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网遇年轻女军医,本愿与其相伴终老,不料却是人财两空……
“知名部队军医、拥有北京户口、40出头妆容貌美”…
看到这样的条件
或许你也会道一句“是心动的信号”
为“女军医”交房租、买手机、付水电煤气医药费…
甚至还会为其孩子交学费、付生活费
对身着军装的她付出一片深情后
收获的竟是婚恋诈骗…
而“女军医”的真实身份则是
“进京务工人员,单亲妈妈,年逾五十…”
被告人既是重点打击的涉军犯罪人员,又是可以适用少捕慎诉慎押的对象,检察机关该如何处理?被告人的行为既构成诈骗罪,又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检察机关又该如何定性?
1
网遇真心爱人
唯有真金献殷勤
被害人王辉(化名),男,40岁,来京务工多年,一直未遇到理想的适婚对象,随着年龄的增长,娶妻生子也成为了他当下的头等大事。2020年4月初,王辉在某交友软件上认识了被告人林佳佳(化名,时年52岁),期间,林佳佳自称80后,在某知名部队医院上班,是一名军医,户籍地在本市海淀区,因丈夫牺牲现独自抚养孩子。因二人在网上聊得不错,虽说王辉是未婚,而林佳佳还带着一个孩子,但女方的个人条件还是让王辉觉得可以深入交往,后二人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门口初次见面,并互加了微信。对于这次见面,王辉向警方直言“当时感觉一般”。直到一段时间后,林佳佳向其展示了佩有军衔和名牌的制式军装。出于对军人的信任及崇敬,王辉随后提出想和林佳佳进一步交往,而林佳佳也很自然的同意了。
谈感情花钱么?林佳佳给出的答案是——“花钱是双方感情的基础”。二人交往没多久,林佳佳就提出了第一个请求——希望能为其孩子购置一部手机。这样的暗示还不明显?王辉二话没说,花费6000余元为其购置了一部手机,这令林佳佳十分满意,然而更多的“心愿”却随之而来…
“她隔三差五的向我要钱,每次金额都不一样,有时候她说交房租,有时说交水电费,有时说孩子交学费,还有时说还信用卡,总之就是各种理由向我要钱,前前后后至少14万元”,到最后王辉也时常抱怨起了自己的还款压力。
2
痴情汉被骗一年有余
爱情谎言为何难以拆穿
因林佳佳带着孩子一起生活,且居所系与他人合租,所以王辉在与林佳佳交往的过程中并未与其同居,而是每周末买菜前来探望。另外,在二人交往过程中,林佳佳也表现出了强势的一面,当王辉未能及时满足其“心愿”时,便会对王辉大发雷霆或是采用冷暴力。碍于双方工作条件上的差距以及急于结婚的愿景,王辉一次次的选择讨好,只盼林佳佳能早日与其结婚。
其实,王辉有多次识破林佳佳谎言的机会,可他仍心存幻想,选择相信…“有一天我帮她拿外套,发现衣服里有一张她的身份证,1968年生、户籍地黑龙江,于是我就问她怎么回事,后来她跟我说她是军人,有两张身份证很正常”,出于对军人的信任,他选择了相信;“我也曾怀疑,一名部队的军医为什么总是管我要钱,而且还和他人合租,甚至水电费也需要我出”,出于对婚姻的渴望,他将疑虑藏在了心里;“为何我多次提出要去医院找她,她总是有各种理由搪塞”…
当疑虑到达顶点,王辉最终选择了去医院“一问究竟”,结果则是“查无此人”,而林佳佳对此不愿解释的态度使得王辉不得不寻求警方的帮助,但直到做完笔录他还不愿认清现实,表示“我就是来咨询一下,暂时不需要公安机关处理,我回去想想,如果确定报案我再来”。
最终,林佳佳蛮不在乎的态度还是令王辉认清了被骗的现实。
3
释法说理解心结
推进退赔化前嫌
经民警电话传唤,林佳佳前往派出所说明情况,并出人意料的坦言了事实真相,但对于虚构事实的原因她却振振有词的讲道——“我觉得网上都是虚拟的东西,不能说实话”“冒充军医其实是一种虚荣心,我觉得这么说他会更喜欢我,我也希望他认为我是军医”“钱都被花了,他想要钱可以去法院起诉我”,最终林佳佳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林佳佳及其亲友以及被害人王辉都有着各自的心结,检察官又是如何解开的呢?
林佳佳到案后认罪态度其实并不真诚,虽认可虚构了事实,但字里行间还不愿承认自己的行为属于诈骗,并辩称想和王辉继续交往,待时机成熟后再向其解释清楚。针对这种情况,承办人在提讯期间结合二人的实际条件、林佳佳的现实做法、其孩子给承办人写的那封“求情信”以及自愿认罪认罚后将得到的从宽处理等,对林佳佳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最终成功教育转化了被告人林佳佳,除承认非法占有目的外,其还供认了另外几笔仅有被害人陈述的现金支付事实。
随着林佳佳的认罪伏法,本案又新增认定了部分犯罪数额。经检察官的耐心解释说明,不但解答了林佳佳亲属“前期已经退赔过12万多了,为何又让退赔”的疑惑,也化解了王辉心中“其实我花在她身上的钱更多”的不平。2022年3月28日,林佳佳的亲属与王辉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完成了另外11698元人民币的退赔工作,而林佳佳也得到了王辉的谅解。
4
查证事实准确把握案件定性
主动履职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属于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因此,本案在定性上还需从事实入手,核实被告人是否还具有其他严重的情节。
在审查逮捕期间,承办人经审查电子数据发现,除本案事实外,林佳佳还在其他社交平台上利用虚构的身份与多名男子交友聊天,这就有存在其他犯罪事实的可能。对此,承办检察官将梳理的相关情况移送给侦查机关继续侦查。
经捕后侦查,侦查机关并未查证到林佳佳的其他犯罪事实,并将案件于2022年3月2日移送审查起诉。因为在两个罪名法定刑相同的情况下,诈骗罪还需并处罚金刑,相比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属于较重的法定刑,因此,依照前述规定本案应定性为诈骗罪。
接下来就是被告人有无羁押必要性的问题了,一方面要从严打击涉军犯罪,另一方面又要结合当前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综合考量林佳佳的羁押必要性。
承办检察官认为,虽然林佳佳属于从严把握的涉军犯罪人员,并且其犯罪数额已达到升格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但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退赔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考虑到本案的证据已经固定,而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更有助于其认罪悔罪、照顾未成年孩子的生活,于是对林佳佳作出了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处理决定。
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被告人林佳佳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涉嫌诈骗犯罪的指控。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林佳佳提起公诉,现本案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之中。
供稿 | 段冉、毛震
编辑 | 刘一辰、单凯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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