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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分钟】网红产品“卡式炉” 真的安全吗?



为公益发声,为民生而动,这里是海检益声君为您带来的“公益一分钟”。今天这一期给大家介绍的是网红产品“卡式炉”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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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式炉又称卡式燃具,是以瓶装丁烷气为主要燃料的非固定式烹饪用具。

随着暑期的到来,野外露营的热度不减,成为消暑好去处。卡式炉作为必备工具,既便捷又实用,大家纷纷种草。但是,网红产品“卡式炉”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使用不当可能会发生爆炸,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中关于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餐饮服务单位不应在用餐场所储存和使用气体卡式炉。作为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在北京的餐馆储存、使用卡式炉,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作为消费者,我们个人去餐厅就餐,也需警惕卡式炉使用问题。

此外,检察官提示以下三点:

一是日常使用和存储卡式炉,应选择阴凉避光处,远离高温热源和明火。

二是使用前应检查气瓶是否完好无损,确保无漏气情况。

三是卡式炉气瓶为一次性产品,使用后切勿随意丢弃,需排空罐内气体后再处理,并且不可重复罐装使用。

日常注意多一点,安全风险就少一点。

【法律法规】


1、《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燃气使用中有下列行为:(一)向未取得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购买燃气;(二)向签订供用气合同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买燃气;(三)利用气瓶倒装燃气;(四)摔、砸、滚动、倒置气瓶;(五)加热气瓶、倾倒瓶内残液或者拆修瓶阀等附件;(六)实施影响燃气计量表正常使用的行为;(七)在安装燃气计量表、阀门等燃气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和办公,在燃气设施的专用房间内使用明火;(八)发现燃气设施或者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在现场使用明火、开关电器或者拨打电话;(九)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十)无正当理由拒绝入户安全检查,或者拒不整改用气安全隐患;(十一)安装、使用国家和本市已明令淘汰或者已超出使用年限的用气设备;(十二)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燃气使用行为。餐饮经营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不得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餐饮经营者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条件中的强制性要求。
2、《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条件》(DB11/450-2016)规定:“4.8 餐饮服务单位不应在用餐场所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气瓶和气体卡式炉。”

供稿 | 李文婧

视频 | 刘嘉琦

编辑 | 刘嘉琦、许峻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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