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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年轻小伙一时贪念“掩耳盗车”,主动到案痛改前非

一天中午,葛某某在路边看到一辆没拔钥匙的电动自行车,脑袋一热便给骑走。殊不知,如今的电动自行车防盗技术实在了得,且不说定位系统已将葛某某的路线暴露无疑,失主更是可以在手机上直接切断电瓶的供电,让电动自行车变成“负重前行”的“动感单车”。葛某某见该车无法继续骑行,便放置路边,此时的他感到不安又后悔,准备次日将车推回原处。但是即便如此,葛某某也已经构成盗窃罪。当晚,葛某某到案承认错误,电动自行车也由被害人根据定位系统自行找回。



面对检察官,葛某某十分后悔,表示自己是一时之间产生了贪占便宜的心理。“我明白了别人的东西绝不能产生贪占的想法,如果我再一次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会告诉保安或者警察失主的车钥匙没有拔。”葛某某说,“我特别后怕,因为平时自己法律素养不高,犯了错误才知道后果如此严重,我很害怕对自己职业生涯造成影响,也怕会对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由于葛某某系自首到案,认罪认罚态度积极,且得到被害人谅解,检察官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决定。葛某某表示痛改前非:“以后我在工作之余也将努力学法、懂法、普法,不仅要做好守法公民,更要对社会公益作出星火贡献。”


检察官提示:


现如今,电动车多有定位功能,丢失后也可以看到车辆定位,也可以一键上锁,所以很多车主就掉以轻心,把车停在路边,为了图方便,不锁车甚至不拔钥匙,放松警惕,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有些不法分子就是抓住了车主这种心理,伺机作案,实施盗窃。广大群众不要图一时方便随意停放电动车,切记要锁好车,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盗电动车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勿因一时贪念走上歧途,因小失大,悔恨终生。

供稿 | 王冰、崔家铭

编辑 | 韩晴、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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