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宣布“封锁”行政令企业停摆避疫,雇主你该怎么办?
为应对新型病毒(COVID-19)的传播,3月19日德克萨斯州州长Greg Abbott宣布了新的行政命令,内容包括将社交聚会人数限制在10人以下,并限制探访养老院、退休中心和其他长期护理场所,除非探访的目的是提供“至关重要的援助”。学校也将暂时关闭,员工可根据2020年3月18日通过的《家庭第一冠状病毒应对法案》(Families First Coronavirus)申请带薪病假。
这些举措令在德州投资或者运营的中国企业及雇员面临忧虑和不安。而经验告诉我们,采取预防措施、保持警觉和有备无患都是关键之举。为此,元臣律师针对此行政命令在执行中所遇到的关键问题,如雇主义务、法律责任、雇员安全和感染风险等做以下详细解读,供在美国的中国企业雇主和雇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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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长行政命令要点
严格限制商业娱乐活动,避免在餐厅、酒吧、美食广场、健身房和按摩院用餐;强调商家在行政命令有限期内,可通过打包、免下车或外卖等方式继续经营。该命令于2020年3月20日生效,并根据 COVID-19在德州蔓延势态有可能延长至2020年4月3日之后。虽然行政命令明确规定“所有关键性基础设施将继续运营,境内旅行将不受限制,政府实体和企业将继续提供基本服务”,但企业必须确定:(1)持续运营,企业所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2)考虑到这些风险和责任后,雇主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防范。https://gov.texas.gov/news/post/governor-abbott-issues-executive-orders-in-accordance-with-federal-guidelinesto-mitigate-spread-of-covid-19-in-tex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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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对雇员的法律责任(Duties to Employees)
《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A)要求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雇主应确保雇员在工作场所的健康及安全。确保雇员的办公场所里没有公认的、造成死亡的、或者没有严重身体伤害的危险存在。根据这项规定,雇主必须采取合理行动,防止已知或可预见的危险,包括其雇员的危险行为,尽管雇主不是保证工作场所绝对安全的负责人。
根据这项职责,雇主必须考虑在没有员工被确诊患有COVID-19的工作场所中,COVID-19是否有已知或可预见的危险。
John Hellerstedt博士于2020年3月19日发表的《公共卫生灾难公告》提供了有益的指导。根据该公告指出,“COVID-19在德克萨斯州已经造成了直接威胁,很多人的死亡风险较高……因为有证据表明该病毒已在德克萨斯州开始了社区传播。”此外,公告要求“预防和控制”传播性疾病人人有责,并规定“企业应立即采取可行和有效的防控COVID-19传播的环境卫生、清洁和个人卫生措施。”
根据此行政命令的附加解释,“对于仍然开放的办公室和工作场所,雇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在可行的情况下应在家办公,达到最佳隔离COVID-19的目的。” COVID-19显然是一种可预见的危险,但是如果企业采取了一切可行的措施,在工作场所实施了建议的卫生和安全措施,并且没有已知员工携带COVID-19病毒,则可以合理地推断企业确实履行了其对员工的责任。
随着COVID-19紧急状态不断升级,联邦及各州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布最新命令和条例,因此,雇主为确保安全的工作环境而采取具体措施的责任范围也需实时跟进。
3
雇主对公众的责任(Duties to the public)
雇主(商家)除了对雇员负有义务外,还对公众负有义务和潜在责任。如果顾客或承包商因为商家未能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降低感染COVID-19的风险而受感染,商家可能需要对他们负责。如果有人因为光顾了该商家而感染了COVID-19,尽管知道是COVID-19所带来的风险,但如果该商家还继续营业则会可能面临诉讼风险;且当商家在陪审团前为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进行辩护时,可能会面临不利的后果,因为对陪审团来说,COVID-19病毒对自身安全、家庭和社区的感染危险乃是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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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Conclusion)
每一个企业雇主都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对员工和公众风险进行具体的评估,因每个企业的不同特点,其为降低风险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的合理性则不同。企业主应审查其具体情况确定风险等级,并提高有效预防COVID-19措施的能力。只有分析了企业自身的风险及有效防范该风险的能力之后,企业才能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现场办公、或改变其现有的运营模式,这才是遵守州长行政命令、《灾害公告》和其他随时更新的州以及联邦标准的最佳做法。显然由于COVID-19的爆发,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个谨慎的企业雇主将优先考虑员工和公众的安全,并保证将安全置于所有其他考虑因素之上。请关注元臣律所近期将要发布的关于帮助企业应对COVID-19所产生的意外成本和负担的相关法律文章。
(文中图片: 3月19日德克萨斯州州长Greg Abbott宣布了新的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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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介绍
陈帆 ,元臣律所联合创始和管理合伙人
陈律师是元臣国际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毕业于中国的外交学院,后获得休斯敦 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德克萨斯州执照律师;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出庭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陈帆律师在企业人力资源、劳动雇佣、公司治理职业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熟悉公司法、商法,担任几十家中资企业在美国的法律顾问。
陈律师经常被邀请就各种企业治理、风险管控、劳动雇佣以及商业移民等问题发表演讲,例如中资企业高管培训、人力资源培训,美国商业、诉讼文化、劳工法讲座、移民I-9合规等。他曾多次受邀在美国不同的行业协会、专业论坛、休斯敦律师协会职业再教育培训会等场合发表讲演。
陈帆律师代表的企业客户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建筑工程、钢铝制造、精细化工、食品加工、医疗器械、加盟连锁店、餐馆酒店等,其中有世界上最大的特种钢制造商,美国最大的游泳池建筑服务公司之一,以及中国顶级的钻井钻头、抽油杆、抽油泵、特种阀门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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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仁舰(Ethan Zhang),元臣律所 法学助理
张仁舰(Ethan Zhang),出生湖南长沙,(2013年)本科就读于美国缅因州沃特维尔的全美顶尖文理学院科尔比学院(Colby College),并获得全球研究, 国际关系, 以及政治学学士学位;目前在佐治亚州亚特兰大 莫瑟尔大学(Mercer University)攻读法律博士学位。2019年张仁舰加盟美国元臣国际律所,致力于为企业客户调查研究劳动雇佣, 商务移民、企业合规等方面的法律策略部署。
研读法律博士前,张仁舰曾投身于多种领域积累实践经验,包括体能训练规划师, 国际贸易文件翻译官,湖南省商务厅美洲大洋洲管理处文员等,他成功地帮助亚洲、美洲、大洋州等诸多企业建立贸易伙伴关系,为他掌握高效地客户咨询调研和开拓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引用著名法学专家D.N.辛哈的励志名言: “一位优秀律师的素质就是勇气,优秀律师所具有的这种勇气并不是出自盲目和莽撞,而是来自深刻的知识和品格的正直。” 张仁舰正以此作为自己律师执业的动力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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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ureen Farrell元臣资深诉讼律师(个人伤害,民商诉讼)
Maureen Farrell是美国元臣律师事务所诉讼和人身伤害业务的资深律师,拥有15年的律师经验。Maureen在伦敦牛津接受法律培训后,开始了她的法律生涯,最先在英国伦敦一家全球15强精英律师事务所的公司金融部门担任律师。她于2009年定居休斯敦,在休斯敦大学完成了国际法法学硕士学位,并于2010年取得了德州律师资格。自2010年以来,她在休斯敦发展了自己的诉讼业务,专门从事复杂的商业诉讼;最近她作为原告的侵权律师为当事人成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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