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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良 | 我们在书写著作,也在书写人生的篇章

陈兴良 刑事法判解 2021-09-18

《刑事法判解》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陈兴良教授任主编,车浩教授任执行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发行。刊物关注刑事司法领域的实务问题,诚邀学界和实务界同仁赐稿。


公号&刊物来稿请至:xingshifapanjie@126.com

“陈兴良作品集”是陈兴良教授继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陈兴良刑法学”以后,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套文集。“陈兴良刑法学”是陈兴良教授个人刑法专著的集大成;“陈兴良作品集”则是陈兴良教授个人专著以外的其他作品的汇集。收入“陈兴良作品集”的作品有以下十部:


1. 自选集:《走向哲学的刑法学》2. 自选集:《走向规范的刑法学》3. 自选集:《走向教义的刑法学》4. 随笔集:《刑法的启蒙》5. 讲演集:《刑法的格物》6. 讲演集:《刑法的致知》7. 序跋集:《法外说法》8. 序跋集:《书外说书》9. 序跋集:《道外说道》10. 备忘录:《立此存照——高尚挪用资金案侧记》(新版待出)

其中三本序跋集《法外说法》、《书外说书》、《道外说道》近日已于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本书是陈兴良教授的序跋集之一,收录了作者针对其本人的学术专著撰写的自序与自跋,共计108篇。这些序跋能够单独成书,主要是因为相关著作经常再版或重印,有着持续的学术影响力。同时,作者在写作时跳出著作的框架,兴之所至,随心所欲,体现出与正文的写作完全不同的心境和风格,使本书完美融合了学术性和人文性。




本书是陈兴良教授的序跋集之一,收录了作者针对他主编的学术著作撰写的序和跋,共计109篇。作者用主编这一方式集合学术研究力量和智慧,记录学术活动,倡导与建构新的刑法学术研究模式,也借主编序跋表达学术主张,流露思想情感,推荐年轻刑法学者,成为中国刑法学术史和作者个人学术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法学术资源整合、学术思想交流、学术人才推广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书是陈兴良教授的序跋集之一,收录了作者应邀对其他学者的学术著作、丛书等撰写的序和跋,共计153篇。其中之“道”,是道理的“道”,也是作为法之理的“道”。陈兴良教授为他人写序,多数是推荐青年学者,这是作者延续老一辈刑法学家培育作者这一代刑法学者的方式,既是格物致知的学术研究,也是薪火相传的学术传承。




“陈兴良作品集”之序跋集 · 前言


2004年我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两部序跋集,这就是《法外说法》和《书外说书》。其中,《法外说法》分为自序、他序和自跋三部分,《书外说书》收录的则是我主编著作的序。


转眼之间,十多年过去了,序跋又写了不少,尤其是为他人著作所写的序跋数量超过为自己著作写的序跋。当然,这也正常。因为自己的著作总是有限的,而为他人写序的机会更多。为此,着手续编序跋集。
经过初步整理归拢,这些序跋的总字数居然达到一百二十多万,这个数字也吓了我自己一大跳。这些序跋大多数是近十年来写的,日积月累,字数可观,将这些序跋加以编纂,形成目前三卷本的规模,成为我的著述中最具特色的作品。

序跋集的第一卷《法外说法》,保留了自序和自跋的内容,将他序分离出去单独成书。
自序和自跋是为本人著作所写的序跋,之所以能够单独成书,主要是因为某些著作经常再版或者重印。因此,一部著作往往会有多篇不同的序跋。对于我来说,序跋是著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我对此十分重视,同时也有较大的写作兴趣。如果说,著作的正文是“内”;那么,序跋就是“外”。因此,在写序跋的时候,可以跳出著作的框架,兴之所至,随心所欲,表达一些自己的感想。因此,正文的写作和序跋的写作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心情和风格。这些文字虽然都是随意之笔,但确实也表达了我的某些对于学术著述的美学追求。除了这些文字以外,还有些序跋其实可以视为著作的一部分,这就是以代序或者代跋的形式创作的序跋,这些序跋本身就是一篇可以单独成文的文章或者论文。
序跋集的第二卷《书外说书》,收录的是我主编著作的序跋,是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增添内容而成的,也可以说是一种续编。
在我的学术生涯中,主编占了较大的精力和较多的时间。学术著作的主编,也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学术活动。主编不限于教科书,还包括各种大型著作。应该说,诸如法律评注或者法律词典之类的鸿篇巨制,个人力量难以企及,采取主编制,集众人之力量,采众人之智慧,具有合理性。但一般的论著也采取主编的方法,确实不太合乎学术研究的规律。因为,文科不同于理工科,学术研究具有个体性,写作更应当是个人的智力活动。不过,在中国学术恢复重建的特殊历史时期,主编制的写作方法还是盛行一时。我亦未能免俗,主编了一些著作。这些著作应一时之需,还是能够发挥一些作用的。其实,主编本身也是一件难活,要把不同知识程度、不同背景的作者组织起来,按时完成写作任务,并且统稿成书,都是十分麻烦的。在《书外说书》中,《刑事法评论》的主编絮语和《刑事法判解》的卷首语占据了较大篇幅。《刑事法评论》从1997年创刊,到2017年,正好20周年,总共出版了40卷。从第一卷开始,每一卷我都撰写主编絮语 ,对各卷收录的论文逐篇进行介绍,由此形成惯例。《刑事法判解》是1999年创刊的,编辑宗旨不同于《刑事法评论》,它更注重司法的实务性。在主编絮语和卷首语中,对此作了介绍,也成为推出年轻学者的重要举措。现在,这些文字编入《书外说书》,对我来说是一种留念和纪念。
序跋集的第三卷《道外说道》,收录的是为他人著作撰写的序跋,因为这部分内容较多,所以从《法外说法》中独立出来单独成书。
道外说道的“道”,是道理的“道”,也是作为法之理的“道”。我之为他人写序,这里的他人,绝大多数是青年学者,写序同时亦有推荐之意。事实上,当我自己刚进入学术圈的时候,出版著作也往往需要老一辈学者写序,唯有如此,出版社才能接受出版。据我所知,某些书序是求序人所自撰,作序人只是进行个别文字修改。这些名为他序实为自序,其内容是枯燥的,没有趣味的。当然,这种现象现在已经减少了。就我而言,只要答应作序,都要先阅读书稿然后动笔写序。现在网络发达,书稿的电子版很容易发送,这也为写序前阅稿带来极大的便利。
收入《道外说道》一书的他序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为他人著作写的序,这部分序涉及的著作达到100多部,其中博士论文居多。著作是作者对本学科某些重要专题的深入研究的学术成果,因此也称为专著。对于学者来说,专著是其学术成果的最重要载体,因而受到高度重视。一位学者在其一生中可以发表数量较多的论文,但出版著作的数量则是有限的。现在,真正有水平的著作往往都是博士论文,教授撰写的著作反而较为少见了。因此,为这些著作写序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件幸事。我是抱着认真的态度写这些序的。在序中,除了对著作的评价性文字以外,还包括本人对相关论题的见解等,可以直抒胸臆。
第二部分是丛书序,这是为他人主编或者出版社编辑的各类丛书所写的序,但不包括我本人主编的丛书。
第三部分是中译本序。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越来越多其他国家的优秀著作被翻译介绍进来。这些译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我的学生。为此,我有机会为这些中译本写序。在这些国外作者中,不乏世界著名的刑法学家。例如,德国的罗克辛教授,日本的西田典之教授、山口厚教授等。
第四部分是其他序跋,这是最有特色的内容,是为非刑法著作撰写的序跋,其中包括散文、诗词、摄影集等类别。这些作者大都是我的至交故友,为之写序义不容辞。在某种意义上,我是把序当作一种写作题材对待的,尤其是为他人写序,虽然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但借此平台,述说自己的感想与情怀,也不失为一种言说的方式。
现在这些序跋能够结集出版,我最想感谢的是蒋浩先生。2004年蒋浩先生在法律出版社任职,约我出版了两卷本的序跋集。现在,蒋浩先生又大力支持我将序跋集编成三卷本,对此深表谢意。

序是一部著作的开篇,而跋是一部著作的完结。


人生正如一部书,也会有开端与终结,我们都在人生的征途中艰难跋涉。
阅读一部著作,也是阅读作者的人生。因此,反过来说,书也如同人生。人与书的这种相似性,使得我们在书写著作的同时,也是在书写人生的篇章。
在这个意义上说,序跋集也是我的人生传记。从序跋集中不仅可以看到他人的人生,也可以看到自己的人生。
是为前言。

陈兴良谨识于北京海淀锦秋知春寓所2019年11月3日



(部分图文来自于“燕大元照”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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