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问题解答8则(2021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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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问题解答8则(2021年1月2日)
问题1:阿里云认证证书能否申请个税扣除?
另外,像AWS,GCP这些国外云认证的资格证书是否也可以呢?
解答:
个税能够扣除的继续继续技能资格证书,仅限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可以在人社局网站上进行查询。对于各类商业机构颁布的各种证书,是不能在个税前进行扣除。
对于纳税人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2:2人制作的APP上架到谷歌商店收费,怎么交个税?
软件快做完了,可没有软件著作权,也没有公司,怎么交税呢?需要满多少金额交税?只准备上架谷歌商店。
解答:
根据描述,您们软件授权给别人下载使用,别人付费,您们取得的收入在税法叫着——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因为您们是个人作者,按税法规定,理应由支付方(下载软件付费方)代扣代缴税金,但是如果支付方没有代扣代缴就应该自行申报。
您们的业务涉及到的税务问题如下:
1、增值税:软件授权使用收费,构成特许权使用费,在增值税方面属于销售“无形资产”,需要交纳增值税。如果是个人,没有成立公司或工作室之类的,超过500元/月就需要交税,征收率3%(2020年疫情期间优惠为1%)。如果成立公司或工作室之类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月收入低于10万元免税(季度低于30万元免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6%,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附加税费: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3、个人所得税:
(1)如果完全是个人的,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没有代扣代缴的,需要在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前,自行去税务局预缴申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汇算清缴,需要与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等合并,重新按照综合所得计算应交税金,与已经预缴税金相比较,然后多退少补,交多的可以申请退税。
(2)如果成立有个人独资企业(工作室)或合伙企业的,需要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是在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进行申报。
(3)如果成立的是公司,取得收入时暂时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公司领取工资或分红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计算方法都不一样。
问题3: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都可以设置成客户往来吗?
解答: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来就是往来科目。
在财务软件中或ERP软件中,对于往来客户较多的,可以进行“往来核算”(项目核算的一种),从而避免设置太多的明细科目。
设置成明细科目的好处,就是使用的时候非常方便;但是不好之处就在于某个客户已经不发生业务了但是明细科目不能删除或变更,会造成明细科目累计越来越多,造成科目明细表非常难看。
设置成往来核算(项目核算)的好处,就是可以减少明细科目,需要用到某个客户或个人的时候,可以直接客户资料或员工资料去调用。
应收账款,是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而产生的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也可以用于核算客户或供应商等除应收账款以外的款项,比如各类押金之类的。
在实务中,为减少对于同一个单位多出挂账的情况,建议对于同一单位最好只在同一科目下核算。
问题4:什么样的企业需要执行新收入准则?
听说2021年1月1日一定要执行新准则吗,不执行可以吗?
解答: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主要包括:
1、上市公司(包括境内、境外或境内境外上市),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与分公司等;
2、新三板挂牌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其各自控股的子公司与分公司等;
3、大中型国企或国资委特别要求的国企;
4、企业自主决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总之,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必须执行新收入准则,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的是不用执行新收入准则。
问题5:新收入准则里面增加的科目有哪些,从哪里可以找到科目?
解答:
新收入准则主要新增会计科目有:
1、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2、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3、应收退货成本;
4、合同资产、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5、合同负债。
上述会计科目可以在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中找到。
问题7:核定征收企业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解答: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问题8:个人收入中哪些所得项目是综合所得?
解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规定,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年度汇算的,应于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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