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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票票面金额大于报销金额,怎样抵扣增值税?(文字+视频)
铁路客票票面金额大于报销金额,怎样抵扣增值税?
解答:
依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四条规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因此,企业没有报销的部分,因为企业没有实际承担或实际支付,就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企业对于出差的交通费通常规定有标准,比如乘坐高铁的话,大部分企业会根据员工在单位的职级规定相应的车厢等级,职级低的员工可能就不能乘坐一等座或商务座,否则超出标准的部分就需要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比如,某员工乘坐了商务座,高铁票价是1000元,但是按照规定企业只给该员工报销了600元: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000÷(1+9%)×9%=82.57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额=400÷(1+9%)×9%=33.03元。
会计分录(假设只有高铁票报销):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等 550.46元
贷:银行存款等 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