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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期间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吗?
停产期间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吗?
解答:
一、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有如下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会计规定强调的是“减少”,只有“减少”了,次月才停止折旧。
因此,停产期间的固定资产需要继续按规定折旧。
二、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税法规定强调的是“停止使用”,虽然没有“减少”,只要是“停止使用”,税务的折旧就要在次月停止。
但是,对于日常修理保养、日常工休、季节性停工等生产必须的暂停使用的,通常不认定为税法规定的“停止使用”,期间的折旧可以正常税前扣除。
因此,需要特别注意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