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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加计摊销时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加计摊销时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解答:
提问存在问题。
无论是会计准则规定,还是税法规定,均没有所谓的“无形资产加计摊销”这样的说法。
在会计方面,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方法,最常用的是直线法,但是没有禁止其他合理方法,比如加速折旧、加速摊销等。但是,没有“加计摊销”的说法。
在税务方面,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包括一次性税前扣除),软件行业和集成电路行业符合的规定无形资产可以加速摊销。同样,税务方面也没有“加计摊销”的说法。
在税务方面,有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的规定: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对于税法规定形成无形资产按照200%摊销扣除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也是不用发生变化的,还是按照正常的会计处理即可,只是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即可。另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属于永久性差异,也就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