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购买的车位是属于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呢?
单位购买的车位是属于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呢?
解答:
车位在实务中可分为两种形式:1.有产权车位;2.无产权车位。
无论是那种形式,所谓购买都是指花钱取得的。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因此,企业购买的车位,只要能够使用使用或用于出租取得租金的,就应该确认为一项资产。
至于该确认为“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呢?
车位也是建筑的形式之一。会计核算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六、 土地使用权的处理”:“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购买的车位,与购买的商品房一样,支付的外购价款通常是对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难以合理分配的,因此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如果企业购买车位的目的,是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或者直接在购买时就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如果是通过以租代售协议取得的,比如租赁期限20年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并不影响上述的会计处理。如果非要按照租赁处理,会计核算可以计入“使用权资产”,只不过是换了一个会计科目(马甲)而已,后期的折旧或摊销对会计核算结果也是没有影响的。
最后,再说明一点,有无产权证书,并不影响会计核算对资产的确认,因为基本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准则等都没有提及产权证书的问题,重点是要求“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