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其他综合收益可以转损益?
哪些其他综合收益可以转损益?
解答:
根据会计准则,某些其他综合收益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为损益。以下是一些可以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这类收益可以在满足规定条件时转为损益。
2. 金融资产重分类时,按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的部分:当金融资产重分类时,其中一部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可以转为损益。
3.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基于被投资方可进损益):投资方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可以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转为损益。
4. 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这种情况下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可以在满足规定条件时转为损益。
5. 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也可以在满足规定条件时转为损益。
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这是由于不同会计科目运用汇率不同造成的差额,可以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下的外币折算差额中,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应当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这些其他综合收益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为损益,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根据具体的会计准则和规定来进行判断和处理。此外,有些其他综合收益是不能转为损益的,例如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按照权益法核算因被投资单位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导致的权益变动等。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金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