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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收到的水电费计入收入还是冲减费用?
出租房屋收到的水电费计入收入还是冲减费用?
企业主要做场地租赁业务的,房屋是企业租入进来然后转租给商户的,从商户那收取的水电费怎么入账?
解答:
按照描述,企业主要业务就是“二房东”,转租场地和转售水电费就是主要的经营业务,而且根据评论区的信息显示水电费还有加价,那么,收取的水电费就应作为一项收入,当然支出的水电费就是成本。
如果收取的水电费不做收入,而是冲减费用,甚至会可能将费用冲减为负数。
有人提到发票的开具问题,在已经加价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开具发票,都存在纳税义务的,因为已经是一种经营行为。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作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
但是,电费、燃气费等其他费用,没有类似于自来水的简易计税规定,不能擅自照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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