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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答主维权获赔6万,什么样的回答能受法律保护?

刘慧 周公观娱 2022-03-20

 

作为国内最大的网络问答平台,相信大家对“知乎”都不陌生。有一段时间,知乎上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便是很多短小精悍、令人拍案叫绝的“神回复”。例如:

问:有哪些东西你以为很贵,但其实很便宜?

答:大学刚毕业的我。


问:你第一次跳槽是什么原因?后悔吗?

答:我上班就是为了钱,他非得和我谈理想,可我的理想是不上班…


当然,除了类似这样“抖机灵”的回复,知乎上也有不少认真码字的回答,有的洋洋洒洒数万字,有的专业性堪比学术论文。


那么,这些或长或短的回答是否都能受到版权法保护呢?


这次周公就以案说法,和大家聊一聊在知乎等知识分享平台上所作回答的版权保护问题。





1

知乎回答被侵权,答主获赔六万


前不久,海淀法院公布了一起知乎回答被改编成短视频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的判决结果,拍摄公司和拍摄者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答主六万元。

 

1. 案情简介


2016年11月24日,原告辛先生以“X Lawrence”为名在“知乎”网站标题为“有哪一瞬间让你觉得被撩到或者成功撩到别人?”的帖子下,发表了一段以自己真实经历为内容的回答。


故事的男主角(辛先生)和女主角是高中同学,男主不爱吃水果,但却每天都为女主送上一颗削好了的苹果。妈妈一问起来就说是自己吃的,为此妈妈还特别开心。后来某一天,男主和班主任闹矛盾被赶回家,男主本来想着不用上课还挺美滋滋的,但突然想到“每日爱心苹果之约”不能就此中断,于是顶着狂风暴雨赶回学校,被班主任质问后回答说回来拿东西,偷偷把苹果送给女主,然后机智地顺了个文件夹帅气转身离开,留下一脸惊讶的班主任和不明就里的女主。


 

就是这么一段单纯美好的青春往事,不仅得到了知乎网友3300多次点赞和459条评论,还成功吸引了被告新片场公司的注意。2017年,经好心知友提醒,辛先生发现新浪微博博主“小情书LOVOTE”上传了一则《第一天的开始,一辈子的坚持》短视频,该视频从人物设置、台词、故事情节等方面均与他发表的回答一致,且播放量超过1400万次。


辛先生为了捍卫自己的青春,决定勇敢维权,将涉案视频的制作单位新片场公司、拍摄者王岳剑以及新浪微博运营方微梦公司诉至法院,控告三被告侵犯其对知乎文字回答享有的摄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 被告抗辩


周公总结了一下,被告方提出了两点最主要的抗辩理由:


第一、权利作品缺乏独创性,属于惯常表达,且篇幅较短,表达内容有限,不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


第二、被诉视频及其剧本是独立创作的作品,具有独创性,且与权利作品既不相同也不类似,比如辛先生带的是普通去皮苹果,而被诉视频则是带花的去皮苹果;又比如辛先生是顶着暴雨骑车给女主送苹果,而被诉视频中男主是一路狂奔给女主送苹果等等,因此未落入原告主张作品的保护范围。

 

3. 法院观点


关于原告在知乎上发表的文字回答是否能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这一问题,法院认为:原告主张权利的文字回答,虽然篇幅较短,但通过一系列的人物设置及情节串联等完整的描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爱情故事,其既不属于思想范畴也不属于有限表达,在文字内容的创作上体现了独创性,属于独创性表达,且可以通过有形形式复制,故应被认定为我国著作权法上所列举的文字作品。

 

关于不同形式的作品间抄袭的认定问题,法院认为:虽然权利作品和被诉视频属于不同的作品形式,权利作品作为文字作品仅以书面文字体现表达,被诉视频则由画面、台词等动态影像表达组合而成,内容更为丰富,出现权利作品中不存在的情节,甚至在对同一情节的具体处理上存在不同均不可避免。


但是,根据原告辛先生所提交的比对表,权利作品和被诉视频中均包含了“男生坚持每天削一个苹果送给女生”“男生以自己要吃苹果为由,母亲开心儿子肯吃水果”“男生犯错误被班主任勒令回家后又返回学校”“男生回到学校被班主任质问后说回来拿东西”“男生走进教室偷偷给女生送苹果”系列故事情节,上述情节通过组合编排构成了权利作品和被诉视频的主要内容,且各个情节中均包含了人物、场景、发展经过及结果等细节,足够具体,已经脱离了抽象的思想范畴,属于具体的独创性表达,两者之间仍然构成表达上的实质性相似。


此外,因原告作品发布时间早于涉案视频创作时间,法院认定被告具备接触权利作品的可能性,最后结合被告无法证明被诉视频系独立创作这一事实,认定侵权行为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新片场公司和王岳剑赔偿原告辛先生经济损失5万元及合理开支13709元。原告辛先生维权成功,网友们也都拍手叫好。

 

2

著作权法保护什么?


那么,知乎上的所有回答都能被认定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吗?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著作权法究竟保护的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二条明确指出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周公用通俗的语言给大家解释一下:

 

首先,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一定是能为人感知的外在表达。只有“外在表达”才能以被感知、复制和传播,单纯停留在内心世界的思想感情或者“腹稿”不能被社会公众加以阅读、欣赏或感知,无法被复制和传播,并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其次,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必须有独创性。独创性是著作权法最重要的一个概念,其包含了“独”和“创”两个要求。“独”指的是: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而非抄袭而来。只要是独立完成的,即便基于巧合与他人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既不影响其受著作权法保护,也不会构成侵权。“创”指的是:作品必须具有最低限度的创造性,这种创造性不要求达到艺术高度,只要能体现作者一定程度上的选择、安排、设计、组合即可。

 

最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属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这个限定旨在强调作品是纯粹满足人们感知、欣赏文艺和科学美感的表达,而非满足实用性,以此将著作权与工业产权(即专利权和商标权)区分开。


综上,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即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

 


3

著作权法不保护什么?


1. 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


著作权法不保护抽象的思想、创意、概念等。这是因为著作权作为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垄断权”,如果思想也能受著作权法保护,将会钳制思想自由,这显然是违背现代民主观念的。且,任何作品都不可能完全脱离前人已有的成果。用著作权法保护思想,也不利于鼓励创作,更不利于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


既然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那么在涉及著作权侵权的案件中,就需要判断告所主张的内容究竟是思想还是表达。在许多情况下,思想和表达的分界点是很模糊的,因此需要法官在个案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对于涉及故事的文字作品,目前通说认为,如果故事的情节,包括事件的顺序、角色人物的相互关系和发展足够具体,则属于“表达”,因而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2. 有限表达原则


有限表达原则,又称为“混同原则”,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对某种“思想”只有一种或极其有限的表达,那么这种表达也被视为“思想”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换言之,如果某种思想只存在一种或有限的表达,也就意味着这种表达不存在创造的空间,因此不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一些短小的表达很有可能因为表达的空间极其有限,容易造成思想与表达的混同,从而得不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例如本文开头举的前两条知乎“神回复”虽然精辟绝妙,但很有可能因构成有限表达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某些具有一定长度的回答,虽然字数也不多,但却能体现答主对文字独特的选择与组合,从而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3. 场景原则


场景原则,是指在文学作品之中,如果根据历史事实或者人们的经验、观众的期待,在表达某一主题的时候,必须描述某些场景、使用某些场景的安排和设计,那么这些场景即使是由在先作品描述的,在后作品以自己的表达描写相同场景也不构成侵权。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再看法院的判决就会更容易理解一些了。本案中原告辛先生的知乎回答虽然不长,且辛先生自己也自嘲说,送苹果给女生本身也挺“俗套”,可能其他人也都描述过类似情节,但是因该回答描述的是答主本人真实经历,是其独自创作的而非抄袭而来,符合“独”的要求;答主的回答也有其独特的叙事方式,体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创造性,符合“创”的要求。并且,答主的回答内容在人物设置和情节串联上都足够具体,构成表达,而不属于思想,而且要表达男生锲而不舍用送苹果的方式追求女生也不止有这一种或有限几种表达,因此法院对被告的抗辩不予支持,而是认定了原告的知乎回答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上所列举的文字作品。

 


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人皆可成为创作者,在各种平台上大展身手。但大部分用户的版权保护意识还很淡薄,不知自己在某个平台上的一个回复、一段吐槽、一次有感而发很有可能就被有心之人窃取,用于实现自己的商业利益。


事实上,现在很多影视制作公司早已盯上各种自媒体平台,他们通过赞评、转发、阅读量来推测该作品未来的市场前景,再通过未经授权改编等方式谋取商业利益,而大部分权利人即便知道了也不一定会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相信本案原告辛先生积极维权的勇气与决心,能给广大内容创作者的维权树立榜样


最后,周公还是免不了老生常谈,再次提醒大家提高版权意识。尽管根据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无论作品是否发表、是否登记,自完成之日起就依法享有著作权,但对于具有较大市场前景和商业价值的作品而言,还是建议权利人及时做好版权登记工作、一经发现侵权行为立即通知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并保存相关记录,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维权的有力证据。

 



【免责】本文内容属于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如您需要法律意见及专家咨询,请向具有专业资质者寻求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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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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