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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广播】蒋恒:百炼成钢,守护正义的暧心公诉人

2018-01-02 第33期 福建检察


欢迎收听本期《检察故事》。

猥亵类犯罪通常隐蔽性较强,儿童年龄较小,辨别是非和表达能力上不完全,取证往往也比较艰难,给司法机关办案带来极大难度。在没有直接客观证据的猥亵儿童犯罪案件中,如何还原事实真相、将坏人绳之以法?本期检察故事,我们就从平潭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猥亵儿童案说起。



2008年8月,被告人林某趁被害人江某等四个小孩在其经营的店铺玩耍时,把年仅4岁的江某抱到店内床铺上进行猥亵,被另一个孩子——江某的亲属周某当场发现。案发后林某始终否认有猥亵行为,案件被移送到平潭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正是平潭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室负责人、公诉科副科长、检察员蒋恒。



在庭审中,林某矢口否认犯罪事实,提出现场的目击证人没有看到猥亵过程,并指控目击证人撒谎。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林某有猥亵行为,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一审宣判林某无罪。

蒋恒:本案的一个焦点问题就是在这样一个猥亵儿童犯罪案件中,如果被害人是一个幼女,她的陈诉以及幼女的目击证言及其他与被害人有利害关系的亲属的证言是否可以作为一个定罪的证据。

这一判决结果让蒋恒陷入沉思,难道就因为被害人是个不满5岁的孩子,就让坏人逃脱法律的制裁吗?但要查清事实,还原真相,就必须收集到更有说服力的证据。可如何让一个不满5周岁的目击证人和一个与被害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更有说服力呢?这可是个难题。

蒋恒:当时公检法三家到了现场去做一个侦查的模拟实验,去还原现场情况,经过实验对比,我们公检法三家一致认可目击证人是可以看到被告人在猥亵,从这个侦查实验就可以印证出证人证词的一个客观性。

蒋恒立即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抗诉意见,认为江某和陈某的回答均明显带有孩子口气并附随动作,能够客观地反映案发情况。而周某是目击证人,虽然是受害人江某的亲属,但他的证言与其他证据综合进行分析后,与其他证人证言吻合,不能仅以亲属关系简单排除证据。此外,江某就诊的病历和医生的证言,都可以证实江某案发期间下身有受侵犯,再加上其他证据,共同形成了证据锁链。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林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看到审判结果,蒋恒欣慰地笑了:这个案件最终能够得以改判,也看到犯罪的人最终能够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的付出也没有白费。 



凭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精准的证据分析,蒋恒有力地指控了犯罪,还原了事实真相,让林某为其犯罪行为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悍卫了法律的尊严,守护了公平和正义。这起案件也被作为指导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刑事审判参考》一书。

法律是无情的,对待犯罪分子,检察官决不手软;法律也是有情的,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检察官义不容辞。有人说,每一位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是折翼的天使,而蒋恒用他的工作让这些折翼的天使重新插上翅膀,帮助他们重返天空,勇敢飞翔。



蒋恒在办案之余,还开展了大量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扶及普法工作。他是平潭多个中小学的法制辅导员,多次与同事一起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向在校生做法治讲座20多场,同学们都叫他检察官哥哥。


2016年,蒋恒办理了一起聚众斗殴审查逮捕案件,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有5名,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其中已到案的2人。接到案件后,蒋恒迅速作出判断,聚众斗殴案件中持械,行为较为恶劣,但犯罪嫌疑人都是在校的未成年高三学生,面临春季高考,情况特殊,必须谨慎对待。

审查逮捕案件期限仅有7天,除去周末也仅剩5天,期间要阅卷、讯问、制作审查报告、法律文书等,时间非常紧张。而蒋恒却坚持要开展社会调查,与同事一起走访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学校和家庭,了解到几名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犯罪的原因是他人怂恿出于义气而出现思想偏差导致。

蒋恒对到案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并向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同时做好案件的后续引导侦查工作,动员家属劝说在逃犯罪嫌疑人归案。

最终,该案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做出这一决定的第二天,其中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就参加了体育生考试。如今,5名涉罪未成年人均顺利考上了大学或职专类学校,家属纷纷表示要送锦旗给蒋恒,却被蒋恒婉言谢绝。他说“他们能越来越好,就是最好的礼物”。

在他的帮教下,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燃起积极学习和工作的信心,有数十名被判处缓刑、被作出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考上了大学或重新就学就业,开启了新的人生篇章。

这两个案件只是蒋恒所办理案件的冰山一角,他还经手过许多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蒋恒的工作获得了平潭检察院全院干警的肯定和好评,2012年,年轻的蒋恒就成为公诉科业务骨干,被任命为副科长。多年来,他多次获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工作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

今天的《检察故事》就讲到这里,下周六12:00再会。

敬请关注

《检察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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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专办大要案的“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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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一次特殊“家访”

第5期:润泽心田的未检“刺桐花”

第6期:青春行正义,热血铸检魂

第7期:一封写给检察长的求助信

第8期:别样青春铸就公诉力量

第9期:让不说谎的“证人”说话

第10期:护航精准扶贫的“宁德检察模式”

第11期:呵护蓓蕾,做麦田的守望者

第12期:“传奇”经历写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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