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财务评估时,常见错误与应对
广东恩友根据项目财务评估时发现的社会组织财务处理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对其进行了总结与输理,提供给大家参考与借鉴。
费用真实性、合理性证据不足,如:
采购物资无小票。
餐费、住宿没有活动人员名单。
发放补贴(劳务)未见合同或清单及联系方式。
发放工资与交纳保险、人事合同无法对应。
现金支出的费用,无领款人、出纳的签名。
解决建议
相关费用取得附注信息,如:活动签到表、住宿流水单、对方联系方式等,提高费用与活动的匹配度与真实性。
建议劳动合同、交纳保险清单及工资发放定期核对,避免遗漏或错记。
现金支付的费用,须有领款人签字确认,证明款项的真实支付。
会计核算不规范,如:
用企业或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未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中心财务管理未分项目核算。
账务提交的数据与原提交给资助方的数据有出入。
项目人员成本、项目产生的交通等成本入管理费用。
收入记入非限定收入。
解决建议
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体现非营利组织的独特性。
用明细账或项目辅助核算设立每个项目资金来源与去向,确保项目核算的独立性。
财务定期针对每个项目的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确认,定期召开交流会,确保项目支出的准确性。
对《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的业务活动成本与管理费用核算的范围进行清晰解读,避免虚增管理费用。
据《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对于资金有时间、用途的限定时,应当纳入限定性收入中进行核算。
项目资金使用未遵循协议约定,如:
非本项目的支出在本项目中列支。
预算未得到使用或超支。
项目余额被挪用。
项目之间费用混淆。
解决建议
财务人员清晰项目的各项预算,及时核算产生的费用,定期与项目管理人员针对预算的使用进行沟通,双方对费用进行确认。
设有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预算监控方法,避免预算的超支与不符。
项目人员报销时区分费用的所属项目,避免财务人员对项目不了解造成的费用错记。
根据项目工作计划预测项目资金的使用,对于未到款的项目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办法,避免项目之间挪用资金。
资金监控措施不全,安全性不足,如:
费用的审批不全,报销单据手续不全。
超范围使用现金。
机构负责人产生的费用自己审批。
出纳同时保管会计档案。
财务印鉴、法人章、财务章同一个人保管。
机构负责人兼任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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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建议
遵循《现金管理条例》范围内使用现金。
完善费用审批程序,至少有经手人—审批人——出纳三方的签字审批确认。
根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设立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如:费用经手人不得审批自己产生的费用、出纳不保管财务档案等,
遵循《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的回避原则,社会组织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出纳。
一笔款项的支付,至少有2人进行经手或授权后方可支付。
项目物资没有相关的管理流程,无法反映来龙去脉资产现状,如:
采购时,进接将物资进行费用化,无登记或入材料。
发放时,未有领用人的签名或联系方式,不知物资用用往何处。
采购时,无验收人签字确认,未知物资是否交回组织。
没有出入库登记管理,无法真实了解物资的存量与使用量。
解决建议
建立物资管理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有不同的管理方法,从采购、领用、日常管理等较全面的管理流程,确保项目物资的安全性。
采购需要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除提供发票小票外,由非采购人进行验收入库。
发放使用时,领用人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建立出、入库领用的登记管理,对物资的现状与动态进行及时登记与监管。
部门之间沟通不足,没有定期的沟通与相互支持机制,影响财务对项目执行的支持与监督,如:
财务部门未知项目具体的预算与项目进展,造成资金使用与项目进展不一致。
财务仅仅记录数据,无法将资金的使用与项目产出效益进行衡量。
财务人员未知项目运营,未知资金的用途是否与项目活动一致。
项目管理人员无法及时得知项目资金现状,造成预算与实际现状相差比例较大。
解决建议
财务每月向项目管理人员提交财务报告,针对资金使用、预算及项目问题进行总结反馈,部门之间定期召开交流会,针对项目活动和财务问题进行讨论与交流。
完善协调沟通机制,三方或多方协调沟通,互相反馈、跟进及效果等记录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