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官员超编是权力超生
近日,中组部通报,2014年中央巡视组查出的19省份副处级以上超配干部四万名,目前已消化近40%;仍有近六成超配干部待消化。
中组部称“全国超职数配备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达4万余名”,这只是权力超载的冰山一角。副处级领导职数去掉了,享受“副处级”、“处级”等待遇的算不算超配?此外,正科、副科、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小官”,有些小部门几乎都是“领导”,这算不算超配?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任玉岭曾得出结论:中国官民比已达到26:1,比西汉时高出了306倍;比清末高出了35倍。即使是同改革开放初期的67:1相比,官者所占总人口的比重也是史无前例的。而这其中,“领导”比例有多高?超配的又有多少?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少,规模小,公务员的出口又在哪里?目前,万名超配领导被清理,仅是权力减负迈出的一小步。
各地“晒”出的2014年专项整治报告显示,对于超配干部,一般采取取消兼职、调岗、免职等方式消化。
例如山东去年9月一天之内免掉的4名省政府副秘书长中,3人身兼数职,即除了省政府副秘书长之外,还兼任其他职务。北京也如此。去年12月12日公布免职的4名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中,2人因为年龄原因被免职;另两人则身兼其他职务。
湖南湘潭采用的是“末位免职法”,对绩效考核排名末位的干部予以诫勉,连续两年末位的予以免职,通过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力度,腾出的职数用于消化超配干部。湘潭市委组织部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7人被诫勉,4人被免职。
但也有地区要求官员“自愿免职”,郑州市中牟县就被曝采取了这一措施。据《南方周末》报道,2014年6月,中央巡视组到中牟调查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当时统计的数据是超职数配备干部有280多名。为了完成2016年年底前消化所有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该县县委组织部要求接近50周岁的干部递交书面材料,申请“自愿免去现职”,申请免去现职后,可保留职级待遇。
此番对于超职数干部的全国性整治,并非第一次。
2007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颁布施行,明确规定对于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行为,“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建议财政部门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等处理措施”。
2007年当年以及2009年,中组部、中编办等部门都曾推出过超配干部专项清理。尴尬的是,各地的清理有如割韭菜一般,陷入“清减—膨胀—再清减—再膨胀”的怪圈。
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为何却得不到落实呢?一把手的权力过大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副职、副秘书长、助理、巡视员、调研员等职位,有时候设置这样一个职位,就是一把手一句话的事。一旦权力得不到应有的约束,便会变得很“任性”,现实中超配干部屡次清理却依然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而除此之外,清理的走形式也值得警惕。各地清理超配干部的办法,几乎就是“内部消化”,没有“撤销”和“查处”。要完成这样的转变,一方面,必须明确“编制清单”,什么岗位有多少编制必须明确,即要定岗定编,而不能用“若干人”来代替,因为“若干人”是没有上限的;另一方面,还必须对超配行为寻根究底。对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格的任命要予以清理,该查处的查处,该撤职的撤职,绝不能敷衍了事。
正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所言,“破解超配干部问题,首先应该建立能上能下、能奖能罚的良性官场生态,建立官员退出机制。而且,必须‘依法治编’,强化法规的实际执行效果。”
(摘自《领导文萃》2015年5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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