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态|“能上能下”新政这一年
2015年底,55岁的湖北省科技厅党组书记王东风职务调整。不过与平常有所不同的是,他并未到平职交流或提拔,而是改任非领导职务,调到湖北省科协,任副巡视员。
“科技厅调任科协没有什么奇怪的,奇怪的是正厅级干部改任副厅级别的副巡视员。这在以前很少有。”当地一名国企高管告诉记者,王东风2013年前任湖北省科技厅副厅长,当年2月“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后来担任科技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没想到3年后,从正厅级岗位调任副厅级岗位。
4个月后,湖北省委召开全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推进会称,按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28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其中,免职8人,改任非领导职务2人。
这被舆论称为干部能上能下的“首个地方样板”。2015年6月中央出台干部能上能下政策,一年过去了,能上能下在地方运行如何?除了湖北,还有哪些地方样本?
除湖北外,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天津、河北、四川、甘肃、浙江等十余个省(市)出台了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细则,但像湖北这样把集中“下”的情况公开通报的比较少。
湖北此次“下”的28名干部原因各不同,改任非领导职务的2名干部,是因为“不思进取,凭经验办事,不学习钻研业务,履职能力相对较弱”;其他或因为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事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或因为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激情明显减退。
这些干部并没有被点名。不过梳理去年底到今年初湖北人事调整,还有一名地市副职,从年初免职后,一直没有安排,也没有下文。此前对他的网络举报不少。
同期,湖北宜昌也“下”了19名干部。包括一名市直单位局长1年内5次调整班子成员分工,被认定为看摊守业、激情衰退;一单位副主席,80后干部,个人修养较差,经常和班子成员闹无原则纠纷,被认定为组织观念淡薄;还有一单位副会长,对职务安排不满意,工作长期不在状态,被认定为作风不实、群众认可度低。
其中,宜昌市水利水电局下属某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于去年12月被免职。
什么原因?“事”没做好——水价改革,该局早在2014年就做了安排布置,直到2015年底,仍然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初,宜昌市政府专题办公会确定了推进“官庄—周家嘴”水库连通工程,也被一拖再拖。
如此集中的“下”干部,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今年的换届。
今年1月,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在会上提出,在换届中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
一名组织系统干部告诉记者,为让“下”的人心服口服,当地这次换届程序设计特别复杂。“一个地方换届,我们光去开大会就是3次,先是民主测评、然后座谈推荐、再开党委会讨论推荐人员、再开会宣布推荐结果,从推荐人员中再把上面程序走一遍。”
“这次我们特地增加了一个全员推荐程序,就是让每名党员干部都来当组织部长,你觉得哪个当书记合适就推荐谁。推荐结果给组织作参考,而不是定向推荐。这样一些为官不为、能力欠缺的就比较容易‘下去’。”上述组织系统干部称。
不过这名干部也坦言,“这些‘下’的干部,有些属于正常调整,只不过这个政策出台之后,被纳入其中。
更多地方,干部能上能下还停留在文件层面,并没有典型例子。相对而言,去年以来乡镇干部“下”的情况,比县市以上要多,他们也更积极。
刘明是西部一城郊镇的干部,还有三四年就退休了。去年从乡镇中层岗位上“下来”,当一般科员。“组织调整的,为锻炼培养年轻干部腾出岗位,我也没说什么。”
据称,周边乡镇像他这样“下来”的乡镇干部不少。不过这主要源于职务职级并行政策的推行,而不是干部能上能下政策的实施。“去年底按照职务职级并行政策,我解决了正科级待遇,即便‘下来’也不影响。”
干部能上能下政策推行,还不仅仅让哪个干部下去或者上来,更重要的是改变长久以来“上荣下辱”的思维定式,淡化“官本位”意识。就此,一名组织部长建议:“市以及市以上的职务职级并行政策应该尽快出台,解决一些‘想下但不愿下’干部的后顾之忧。”
在他看来,能上能下不仅需要严管干部,也需要关爱、激励干部,过去一些地方的“土政策”,比如以待遇换退出领导岗位,清理完之后,规范政策又没有出台,中间出现了一个断档。
但是相关专家也告诉记者,这种政策出台应该慎重,如果处理不好,有可能加剧地方“为官不为”的现象。目前,部分地方已经出现了宁愿不升迁、也不想担任问题矛盾集中岗位职务的现象。如果市以及市以上职务职级并行贸然出台,可能会出现更多干部拿着待遇不敢担当。
地方在执行能上能下政策时还有一大难点,就是很难拿捏具体标准,尤其是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方面。如果这项工作做不细,被调整的干部就会对组织部门产生质疑。
一名组织部长告诉记者,当地最近以班子不团结为理由,刚“下”了一名市直部门一把手。“一把手和副职两人当着市领导的面,拍桌子吵架,班子内部肯定有问题。像这种情况,班子出现问题,肯定是先调整一把手。他自己接受调整,说调整我没有问题,我年纪偏大,干起来也有点吃力,但是如果不调整副职的话,我不服。”
“班子不团结本来就比较宽泛,这种时候要不要调整副职就更要慎重。如果要调整,就得像纪检机关进行纪律审查那样,将班子不团结细化成几条标准,一条一条列出来,不然很有可能说组织部借机打击报复,或者说处事不公。”上述组织部长称。
就此各地都有一些探索。比如浙江奉化为各项行政行为赋予一定分值,例如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影响等,两年内扣分达到10分的干部,由组织部门列入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建议名单,作出轮岗、改任、待岗、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
但一名组织系统干部告诉记者,相对这些方法上的改进,更应该改进的是组织部门的观念。过去人们常说“组织部戴帽子、纪委摘帽子”。但随着能上能下的深入推进,组织部门不仅负责“戴帽子”,出手“摘帽子”也将成为常态。“组织部也要得罪人,这个观念的转变对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在地方落地具有关键作用。”
(摘自《组工文萃》2016年第十期)
稿件来源:《廉政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