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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德国:官员亲属须恪守规则

2017-01-31 高荣伟 领导文萃

鸡年大吉


为了打击腐败,德国各联邦州都有专门的反腐部门。如人口最多的北威州有四个反腐重点检察机关,警察局也设有两个专门部门来反腐,其中官员家属腐败是重点调查方向。德国反腐败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刑法典》《反腐败法》《联邦惩戒法》《公务员法》等,这些法律都明确规定官员不能为家属等第三方谋利。

身居高位者更需注重形象



有专家指出,品行是在德国做官的“硬杠杠”,做官要先学会做人。绝大多数德国官员都能够要求家属严守法律规定,但也有例外,“德国官员群体较为廉洁,但家属违法问题屡禁不止。”德国社会和法律学者马塞尔指出,根据德国联邦刑事调查局近几年的数据,德国受调查的腐败案件总数在1000起左右,其中1/3与家属或朋友等第三方有关。德国《明镜周刊》披露,时任德国央行德意志联邦银行行长的韦尔特克,2002年元旦接受德国第二大私人银行德累斯顿银行的邀请,到柏林出席一项庆祝欧元面世的活动。提起这位德国央行行长,人们并不陌生。身为欧元区最主要国家之一的央行行长,恩斯廷·韦尔特克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当时国际金融界地位显赫、叱咤风云的人物。在国际金融领域,韦尔特克的身影一度活跃在公众敬仰的视线之中,然而,经历了这次庆祝欧元面世邀约活动之后,韦尔特克迅速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参加庆祝活动时,韦尔特克不仅本人去了,而且还带上了妻子、3岁的小儿子和25岁的大儿子及其女友。韦尔特克与四位家人在柏林一家豪华酒店占据了两个套间,并停留了4天,7661欧元的费用都由受德意志联邦银行监管的德累斯顿银行负担。事件曝光后,引发公众的强烈批评。有关部门和舆论认为,韦尔特克所为“表面看是小事一桩,实质上却是国家高级公职人员行为有悖公共道德的大问题”。由于其处在决定德国经济命运的高位上,任何道德上的缺陷都有可能导致对国家和公众利益的损害,个人的不遵守法规将动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事情曝光后,韦尔特克试图做出“亡羊补牢”式的补救,他不仅为此事进行道歉,而且主动补交了家属所花费的一半费用,另一半才由德意志联邦银行支付。但这似乎并不能使他因为触犯刑法而不被起诉,在舆论压力下,韦尔特克最终不得不辞职。20044月,据德国《金融时报》报道,德国央行接受了韦尔特克的辞呈,认为此举是“适当”的。联邦政府及社会各界也对他的辞职表示欢迎,认为韦尔特克的行为严重损坏了德央行行长这一职位及央行的形象;身居要职的国家公职人员占私人的便宜,今后很可能会为其谋私,对国家和社会的损害就会更大。

严密的法律与社会舆论监督


德国把廉政法制建设纳入整个国家的立法体系。德国反腐败构建了系统的法律体系,主要法律包括德国《刑法典》和1997年通过的《反腐败法》,专门针对官员等公职人员的还有德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廉洁法》以及《联邦政府关于联邦管理部门反腐败的行政条例》等法规。同时,各州还都有相应的廉政法规。根据2007年德国慕尼黑关于“禁止收受酬劳和礼品的准则”,价值超过15欧元的馈赠均被纳入禁止之列。即使是一盒牛奶巧克力、普通化妆品、一支圆珠笔或者一瓶红酒,如果其价值超过15欧元,当事人也要拒收。

此外,严密的舆论监督也是防止腐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近几年,德国政客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例子屡见不鲜。前总理施罗德有一次坐飞机前往西班牙参加公务活动时,让其夫人随同前往。媒体很快对这件事情进行报道并质疑:只有总理可以享受政府的公务飞机,夫人怎么可以乘坐公务飞机?媒体发表评论说,“你本可以不带夫人。带夫人,占国家便宜了。”于是他乖乖为夫人补交了3700欧元费用。3700欧元,对施罗德来说不是个小数字,因为他一生结婚三次,离婚两次,每一次离婚都付出惨重代价。为此,施罗德心疼了好几天。

据悉,在德国,结了婚就要白头到老,否则女方就会占很大便宜,特别是对于富商或者官员。德国法律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夫妻感情一旦走到尽头,对于两人之间的共同财产,平均分配是不二选择,所以,只要结婚,女方就可以坐等另一半财产。这还不算离谱。据说,离婚后的丈夫终生要向前妻支付生活费。德国法律规定,只要妻子和丈夫共同生活十年以上,当夫妻离婚时,收入高的一方要终生向收入低的一方支付生活费。也就是说,即使离了婚,丈夫也要养前妻一辈子。如果孩子归母亲,男方还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德国有句谚语:离过婚的男人就像被剥过一层皮。所以,很多德国男人怕离婚。

施罗德任德国总理时年薪高达24万多美元,但三次结婚、两次离婚使他囊中羞涩而成了“困难户”,以至于穷到周末开着自己老掉牙的大众汽车去度假。因为该国规定,为总理配备的高级防弹轿车,周末度假使用费用自理。总理度假是私事,但警卫人员一步不落地保卫他却是公务。于是,奇特的现象出现了:每逢周末,施罗德去度假时,一群豪华的高级轿车坐满了警卫,护卫着施罗德破旧的“大众”。经历了“夫人揩油”风波以后,施罗德痛下决心,但凡出国都让妻子坐普通的民航班机随后过来。

在人们的印象当中,德国实行高薪养廉,然而,知情人说,所谓的高薪养廉在德国只是一个传说而已,因为德国的公务员收入只能算是中等水平。在德国联邦统计局,浏览一下“公务员工资收入表”,你会发现,德国的局级、处级官员工资也就3000欧元左右,只不过是公司中级职员的水平。如果想弄些“灰色收入”的话,那风险就太大了,只要一伸手就肯定被捉。因为德国的媒体太厉害了,可以用“无孔不入”来形容。这些年来,德国建立起了严密的社会舆论监督系统。德国的舆论监督力量非常强大,被称为“第四种权力”。从舆论监督来看,德国有100多家电台、25家电视台、27家通讯社、380多种报纸和9000多种期刊。作为连接政府与舆论媒体的桥梁和纽带,德国新闻总署雇有500名员工收集媒体对政府及其相关政策的报道和评价,每周一、三、五都要召开有政府高官出席的记者招待会。根据法律规定,德国实行新闻自由,报刊、电台、电视台可以报道政府、政党内部运作情况,只要内容属实,且不泄露国家机密,即属合法。为了占有读者,各媒体一般都雇有耳目,专门收集政府要员和公务员的政治丑闻和绯闻,且媒体消息来源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对消息来源进行调查。政府官员和公务员的腐败丑闻和绯闻一旦曝光,这个人的一生就算完蛋了。

谨守分寸的权力备受推崇


法律的严格与监督系统的严密使得德国官员患上了“政治洁癖”。根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和《公务员法》,公务员在服务期间,每年都要与所在单位签订一份“廉政合约”。这不仅是德国公务员与政府之间的一份合同,更是公务员对民众的一份承诺。从根源上来说,德国人的“政治洁癖”涉及个人品性和诚信问题,公私分明是其基本操守。对政治家而言,德国人认为讲诚信,谨守分寸,不沾公家的光、不揩公家的油是个“硬杠杠”。就算不贪污受贿,政客们一旦被抓住爱占小便宜这个“小辫子”,下台走人是不二选择。 

德国前经济部部长莫勒曼的小舅子是做建材生意的。莫勒曼为了给其推销建材,用经济部的一张信笺纸写了一封推荐信。官员给企业做推荐是可以的,但唯一错的是用经济部的信笺纸来写。这件事情被媒体发现了,于是媒体质疑莫勒曼动用政府的公信力为亲戚谋私利。媒体抓住两点:第一,用经济部的信誉给小舅子做广告,显然是有谋私利的嫌疑;第二,经济部的一张信笺纸是国家的,你自己在市场上买A4纸,随你写。有的媒体甚至质问:信笺纸的价值虽然不高,但那也是国家资产!在媒体的狂轰滥炸下,莫勒曼唯有辞职。

“政治洁癖”与德国整体社会风气有关。德国社会以讲诚信为荣、视贪腐为耻,而以严谨著称的德国人对政治人物的道德审查更是严上加严,在这方面,德国的审计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审计署官员进行审计时,他们会精确到某张票据,换句话说,票据上的几十欧元、几百欧元的钱都要当事人说出来干什么了。

德国在方方面面把漏洞给补上,补上之后,官员真的是“官不聊生”了,因为他们找不到任何借口往自己口袋里揣点钱。如果以家属或者亲戚的名义擅自涂改票据,偷梁换柱,虚报开支,冒险往自己口袋里装,一经发现,这个人的一生就算终结了,丢了工作且不说,以后没有任何工作可以做,最严重的可能还要身陷囹圄。

(摘自《公务员文萃》2017年第一期)

稿件来源:《检察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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