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又有一城市发布新政,取消商品房两年限售!
安徽省无为发布重磅政策,取消商品住房两年限售政策,调整商品房住房价格备案。
5月20日,安徽省无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称:
1、取消商品住房限售政策,为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取消(无政【2017】42号)文件中关于“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在取得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
2、完善商品房项目预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楼盘实际情况,按幢销售。
3、调整商品房住房价格备案,对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备案价格8%以上的,需重新办理价格申报手续。
一口气宣布购房金融信贷支持、取消商品房限售政策等十三条政策,并且有责任单位。根据通知,可以看到对限售、限贷、限价等方面都有一定程度上的解绑。
具体政策如下
1、支持合理金融信贷需求。根据国家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保持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
2、加大税费支持力度。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或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房屋中介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完善建筑业扶持政策,兑现奖补奖金。
4、顺延开竣工验收和交付期限。
5、取消商品住房限售政策。为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取消(无政【2017】42号)文件中关于“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在取得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
6、完善商品房项目预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楼盘实际情况,按幢销售。开发项目在达到形象进度正负零时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4层及以下纯商办类项目完成基槽验收节点即可申请),预售资金纳入重点监管。
7、调整商品房住房价格备案。对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备案价格8%以上的,需重新办理价格申报手续。
8、容缺办理开工项目手续。
9、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履约监管。
10、合理延长合同工期,按时支付工程款。
11、做好企业信用管理工作。
12、调整和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措施。
1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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