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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如何挽救你的“社会性死亡”?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伦理在线 Author 曹刚
编者按
最近一系列的网络事件,譬如“罗冠军事件”、“少妇出轨快递员事件”、“清华学姐事件”等等,带红了一个词:“社死”。“社死”是网络用语,全称是社会性死亡。社会性死亡本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为什么会改头换面在网络世界里流行起来?其间的道德深意值得好好玩味。我们不妨从“社会性死亡”的学理解读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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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三条命
“社死”是如何死的?
社会性死亡在网络上简称“社死”,但并未改变其基本内涵,概言之:没脸见人。只不过作为网络用语,“社死”强调和突出了网络暴力的属性,使得“社会性死亡”这个描述性概念带上了不道德的贬义色彩。
我们不妨以 “少妇出轨快递小哥”事件为例。据警情通报,7月7日下午,杭州吴女士在小区门口的快递服务点取快递,嫌疑人郎某趁吴女士在小区快递站点取快递时通过手机摄录。出于博眼球目的,郎某与朋友何某通过分饰“快递小哥”与“女业主”身份,捏造了暧昧的微信聊天内容。
这段聊天记录和视频一起,被人发到车友群里,又被人转发到业主群。给吴女士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据吴女士说,这件事情发生后,遭到了网民的人肉搜索以及很多人的误解、非议和谩骂。她的工作全部都停止了,朋友也疏远了,自己也不敢出门,整个人也抑郁了。思庐edit
可以说,“少妇出轨快递小哥”事件包含了“社死”的各种要素。嫌疑人郎某等人,通过造谣等网络暴力手段,借助于网络舆论的道德审判,最终导致吴女士在现实生活中没脸见人,被他人嫌弃,被社会排斥,主要社会关系发生断裂,陷入“社死”的恐惧之中。
从这个事件的描述来看,“社死”之所以发生的秘密,不在于那个造谣的老板,也不在于那个老板的造谣,而是内在于一种网络的道德审判机制之中,这是理解“社死”是如何死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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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审判的主体是匿名的大众
罗森在《千夫所指:社交网络时代的道德制裁》一书中说,在网上发表评论的人就像是应邀参演法庭剧,所有人都选择扮演法官,扮演在鞭刑现场用污言秽语辱骂罪犯的人。“人们戳了他一刀又一刀,‘他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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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审判的过程充满恣意
如何制止“社死”惨剧?
这是个老大难问题了。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抓住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
来源:中国伦理在线
原标题:“社会性死亡”与网络的道德审判
作者: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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