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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税种纳税申报表下载(2021年4月版)

严颖整理 小颖言税
2024-08-27
第一章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海南、陕西、大连和厦门等试点地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海南、陕西、大连和厦门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二、其他地区


(一)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1)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附表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5)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背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背景:配合营改增试点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背景: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明确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免税销售额”的填报口径。

依据: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


4.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2020年第13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背景: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通用

1.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及其填写说明

背景:保障营改增实施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2.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修订并重新发布(工作表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里)

背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2020年第13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背景: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第二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一、海南、陕西、大连和厦门等试点地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海南、陕西、大连和厦门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二、其他地区

(一)小汽车消费税

《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国税函〔2008〕757号)


(二)烟类应税消费品

1.《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2)

2.《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依据:《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5年第35号)


(三)酒类应税消费品

1.《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其中附件1《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1《本期准予抵减税额计算表》被2015年15号公告停止使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

2.《本期准予抵减税额计算表》、《葡萄酒消费税抵扣台账》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5年第15号)


(四)电池、涂料消费税

1.《电池、涂料税款抵扣台账》、《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

2.《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


(五)《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在成品油、电池、涂料、小汽车、烟类、酒类、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表式见附件),由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


(六)其他应税消费品

《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本表限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摩托车(排量>250毫升)、摩托车(排量=250毫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超豪华小汽车等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4号)


(七)成品油消费税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第三章  企业所得税


一、申报表编号规则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实行统一编号规则,表单编号由字母和数字共同组成,共7位。其中,首位为字母,后6位为数字。
第1位为字母,表示申报表类型,其中,A代表查帐征收方式;B代表核定征收方式;
第2位为数字,表示一级表。其中0代表基础信息表,1代表年度纳税申报表,2代表季度纳税申报表;
第3、4位为数字,表示二级表,按照01,02,03,……的顺序排列;
第5、6、7位为数字,表示三级表,按照010,011,012,……的顺序排列。


二、月(季)度预缴申报表及核定征收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

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

解读:绝大部分企业:预缴所得税只需填写一张主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简化!一图读懂主要变化



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一)架构说明
1. 从填报内容看,全套申报表由反映纳税人整体情况(2张)以及反映会计核算(6张)、纳税调整(13张)、弥补亏损(1张)、税收优惠(9张)、境外税收(4张)、汇总纳税(2张)等明细情况的“1+6”表单体系组成。
2. 从表单结构看,全套申报表分为基础信息表(1张)、主表(1张)、一级明细表(6张)、二级明细表(25张)和三级明细表(4张),表单数据逐级汇总,环环相扣。
3.  从使用频率看,绝大部分纳税人实际填报表单的数量在8张~10张左右。《企业基础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等,为常用表单。除此之外,纳税人应当根据行业类型、业务发生情况正确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表单。

(二)有效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目前最新:
(1)表单及填报说明:
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其中,《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调整为《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2)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的填报说明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目前最新:
(1)表单及填报说明: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
(2)其他
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不再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由企业留存备查。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目前最新:
(1)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封面
  •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 《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

(2)仅填报说明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

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纳税申报,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1)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发布,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目前最新:
  • A101010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1020 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2010 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2020 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3000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4000 期间费用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5010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5020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5030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 A105040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5100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5110 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703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7050 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8000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
  • A108030 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9000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 A10901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填报说明

(三)必须报送的申报表
1. 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报送的申报表有两张:
《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和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 但是,为全面搜集涉税信息,收集数据用于比对,有6张纳税调整项目表,只要有相应发生额,就必须勾选报送的申报表(发生即填报),无论其是否存在纳税调整事项:
  •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3. 凡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即使在亏损年度不享受税收优惠,也必须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四、其他申报表 
(一)重组类
1.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

2. 《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

3. 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
(1)《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
①《特殊性处理报告表》
②《债务重组报告表》
③《股权收购报告表》
④《资产收购报告表》
⑤《企业合并报告表》
⑥《企业分立申报表》
(2)《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资料一览表》
(3)《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统计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

4.  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和《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8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

(二)非居民企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
3.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4.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5. 《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勘探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6. 《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及填报说明
7. 《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

(三)关联业务往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说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填报说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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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为保障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顺利实施修订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B表)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填报支付所得的自然人纳税人的基础信息。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该表适用于自然人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填报其个人基础信息。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支付各类应税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税款,填报当月和累计情况相应项目。居民个人取得上述规定以外的所得或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时,填报当月(次)情况相应项目。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该表适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按月或按次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包括: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外的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
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C表)
(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5.《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
该表适用于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下同)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类型备案。
6.《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该表适用于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业投资企业按规定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扣缴申报。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为保障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顺利实施修订发布,修订后的申报表自2020年1月1日起启用。
1.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
(1)《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该表适用于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
该表适用于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综合所得,且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
该表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居民个人完成纳税申报,适用于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该表适用于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同时,办理境外所得纳税申报时,需一并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以便计算其取得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
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税法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
4.《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该表适用于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发生减免税事项,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或者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时填报享受税收优惠。
5.《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表》。
该表适用扣缴义务人申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三)其他申报表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2.《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依据:财税〔2017〕39号、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
3.《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商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依据:财税〔2018〕22号、总局公告2018年第21号
4. 《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第五章  其他税费

一、财产行为税(不含城建税)
  在先期江苏、安徽、海南、重庆、宁波试点基础上,自2021年6月1日起,全国纳税人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含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不含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合并申报)时,进行合并申报。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非试点地区:《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
试点地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
1.《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2.《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3.《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报告表》及填表说明
4.《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及填表说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 

四、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1.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 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
3. 车辆电子信息单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

本文由小颖言税 严颖 原创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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