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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重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点击右边关注→ 食药法苑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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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语:这条来自《人民日报》客户端的消息:全国政协委员罗永章建议:重建CFDA,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建议的关键词:升格、独立、垂直管理、食品药品统管、聚专业人才减行政人员。所谓的重建,就是再回到曾经的过去。
全文转载如下:

全国政协委员罗永章建议:重建CFDA,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职能

“建议重建C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对其进行改革”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生命学院教授罗永章向健康时报记者表示,建议将药品和执行工业标准化生产的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等)纳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管理。罗永章认为,201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在维护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宏观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目前格局下很多工作难以充分展开,职能难以充分行使,例如技术专业性难以突出、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力量依然薄弱、食品监管门类繁杂、工作量大等问题。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清华大学生命学院教授罗永章


食品安全关系到最大多数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食品药品市场,建立稳定且强大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在医药产品临床研究、质量监管和市场准入等环节全面行使职能是在国际竞争中维护国家权益和相关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为此,他建议采取三个步骤,强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职能:

一、将目前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独立出来,由国务院直接领导,同一时将独立的药品监管机构延伸至县市一级,不仅便于上下对应、垂直管理,充分发挥药监部门在创新医药研发中的专业性指导作用。

二、聚集专业人才,加快药品监管队伍精英化建设。建议减少监管部门中行政人员比例,同时进一步增加药品及医疗器械一线审评人员数量和比例,并大幅提高薪资待遇,建立合理考核晋升机制,留住人才,聚焦药监人才队伍。

三、建议将食品监管职能纳入到药品监管部门,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药品和执行工业标准化生产的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等)实行统一监管,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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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杰代表建议:健全完善我国药品监管机制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杰建议,健全完善我国药品监管机制。

李杰代表表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制定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明确,“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此次机构改革强化了省级药监部门的监管责任,省级药监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同时,根据“三定”规定,市县两级不再单设药品监管机构。

李杰代表指出,机构改革前,各省(区、市)大部分药品检查员隶属于市县级药品监管机构。以湖北省为例,全省药品检查员队伍有600余人,主要分布在市县基层,省级单位药品检查员不足60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省级药监部门通过调度市县级药品检查员来弥补其自身检查员数量不足的问题。然而,机构改革后,市县级药品监管机构不再单设,人员也需要划转,可能会导致部分省级药品监管力量不足,药品监管体制结构性矛盾凸显。

对此,李杰代表提出两点建议:第一,设置省级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在各市设置省药监局检查分局,人员编制从各市药品监管部门划转。第二,建立职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议各省(区、市)加强省级检查员队伍建设,尽快构建起一支高水平的技术监管队伍。(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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