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内晋升、发展投资人……银企方舟优先股众筹模式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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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说
从初级理财师、高级理财师,到分公司合伙人、分公司发起人、管理机构负责人,一步步在体系内部晋升,而是否能晋升的决定因素则是可以发展多少位合格投资人(或理财师),而在发展了一定数量的理财师而成为体系内部的初级理财师后,即可获得相应的奖励,随着晋升级别的升高,相应的奖励也更丰厚。
在贵州银企方舟居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企方舟”)及其理财师、合伙人、发起人的团队“中产之家”体系内,正是采用了这样的晋升和激励机制,以“优先股众筹”为产品拓展投资人。
根据帮主独家调查获悉,在中产之家的运作过程中,初级理财师收取普通投资人2000元考试费,后者答题并支付考试费后即成为中产之家的会员,可投资相应的项目。而理财师则通过拓展“新人”后获得银企方舟分公司的原始股作为奖励,积累到一定数量则可以晋升,并享有更多奖励。
根据中产之家官网信息显示,目前融资项目有两个,分别是银企方舟云岩分公司优先受益权及银河实业优先股众筹项目,两个项目均处于“预热中”状态。
中产之家的投资项目有哪些已经成功?银企方舟涉及到并购重组、信用管理、保理以及资产证券化等业务的相关金融牌照有哪些?截至发稿时,银企方舟方面并未给于答复。
根据公开报道显示,银企方舟经省工商局批准,并与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正式签约,成为后者的交易商。银企方舟将通过居间服务,保障购买优先众筹平台提供的优先股的投资人利益。
在银企方舟官网显示,2016年公司以银企方舟为主体,衍生发展银企时代、优先众筹、银企学苑、银企正和、智投财富、中产之家,构成银企金融生态体系。银企方舟一方对接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另一方通过中产之家的会员开展业务。
中产之家的入会标准、结构模式和奖励机制设置让人“似曾相识”。其中,中产之家的会员包括初级投资人和初级理财师、分公司合伙人(经理级理财师)、分公司发起人,管理机构负责人等4层架构层级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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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产之家上所投资的是什么项目?“这是一个百姓翻身的好项目,要抓住这次机会。想要在这上面投资,要先成为中产之家的会员。”当帮主以投资人身份询问中产之家理财师,对方这样告诉帮主,同时还指导帮主在“银企学苑”微信号上注册进行答题,“答题后支付2000元考试费就能够成为中产之家的会员了。”
对方还表示,“现在还有赠送分公司原始股的活动,赠送价值2000元的原始股,三年内分红不低于20万元,这个分红是一直持续的,以后子女儿子都有分红,长久下去的。”虽然缴纳的会费额度以及相应的优惠赠送,帮主接触到的不同理财师说法不一致,但缴纳会费、有相关公司原始股赠送、可长期持续获得分红等核心内容不变。
“在众筹平台上进行投资,确实需要先申请为合格投资人,此前有平台采用人工审核,现在还有通过电脑审核的,但无论是哪种审核方式都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更没有收取费用还赠送分公司原始股的情况出现。” 国内规模较大的众筹平台人士对帮主表示。
根据中产之家的官网信息显示,中产之家作为银企方舟的投资人和理财师团队存在,中产之家是理事会员单位,在全国有110家管理机构,初步以440家子公司,7040名理财规划师和35200名合格投资人为基数。按照这一数据推测,仅理财规划师及合格投资人加入中产之家缴纳的2000元考试费,已近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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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帮主调查了解,中产之家设置了“拉人头”类的奖励机制。在其会员体系中,新加入的“小白”可以是投资人或初级理财师级别,在拓展到更多的投资人后,会逐步升级。根据中产之家的奖励机制显示,发展合格投资人不仅能够获得分公司原始股奖励,还能够从初级理财师、高级理财师、分公司合伙人、分公司发起人、中产之家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级别在体系内一步步晋升,而晋升的评判标准则是可以发展多少位合格投资人(或理财师)。
帮主获得的一份内部资料显示,中产之家理事会是中产之家体系内的最高领导机构,所有的中产之家管理机构和中产之家子公司都是其单位会员,其中,中产之家管理机构是中产之家子公司的母公司,每个中产之家管理机构由1个中产之家管理机构负责人和4个子公司发起人组成。每个中产之家子公司由1个优先子公司发起人和4个子公司合伙人(经理)组成,子公司合伙人(经理级理财师)有招募中产之家理财师的权益,中产之家理财师有推荐合格投资人的权益。
在一位中产之家理财师向帮主提供的收益获取信息中,会员可以获得佣金收益和配益(分红)收益两部分收益。首先在发展了合格投资人成为初级理财师后,可赚取投资人的理财师佣金8%。同时,财富管理行业的理财师销售信托、私募基金等产品也会拿到3%~10%左右的佣金。
但理财师佣金并不是中产之家会员的核心收入,其主要赚取的是分公司原始股(或发行优先股企业的优先股)的分红收益,可以自己花钱买,也可以发展合格投资人升级后通过奖励获得。
在公开的中产之家奖励政策显示,发展5名合格投资人晋升为理财师,奖励1000个众筹的原始股。在理财师基础上,完成固定数额的合格投资人可晋级为中产之家子公司合伙人,获得2000个优先众筹平台的原始股。如果是前440名的中产之家的合伙人,可获得3000股的优先众筹平台原始股,成为中产之家子公司发起人。
此外,在中产之家体系中还有350个理事名额,达到子公司发起人身份的合伙人获得银企正和六万股奖励,后200名理事则获得五万股银企正和的奖励。
对于资金来源,官方宣称中产之家起“优先股经纪人”作用,赚取佣金和增发优先股企业4.5%的发行费和赠送给子公司的15%优先股。
中产之家网站公开信息显示,公司成立管理机构和子公司的目的是帮助金融交易所(新三板、四板、五板)信息服务披露优先股,“我们起到的是优先股经纪人的作用。我们付出知识和时间,获得的佣金是发行优先股的企业在金融交易所发行优先股所付的发行费4.5%和发行优先股企业增发的优先股配送给我们子公司15%的优先股。这是我们子公司所有人员的总收入,分为佣金收益和配股收益。”
当帮主询问“分红的钱从哪儿来”时,上述中产之家理财师表示,“我们的项目是在贵阳金融众筹交易所平台上的企业所发的优先股,收益是投资企业,企业赚钱后给我们分红。只有年增值5000万(原话)的企业才有资格进入交易所,因为我们投资的是优先股。”同时该理财师还补充道,“要是企业不赚钱,那就会偿还我们本金利息后宣布破产。”
理财师口中多次提到的“优先股众筹”在中产之家平台上也有多处显示。以目前中产之家官网公布的两款“预热中”项目的银企方舟云岩分公司优先收益权项目为例,该项目的投资标的为银企方舟云岩分公司;投资人是优先众筹合格投资人;投资额为4万/人/家分公司;投资人数为40人/家分公司;投资总额为160万(80万保证金,80万筹建金);投资收益是1%永续收益权/人,而收益来源为银企方舟云岩分公司居间服务收益。
根据该项目介绍,投资人投资金额4万(2万保障金,2万筹建金)按权益保障完全退还。投资人享有分公司1%永续优先收益权,随着分公司业务发展,接受服务的企业越多,收益越大,企业资产增值,投资人收益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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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查阅工商信息发现,贵州银企方舟居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云岩分公司的企业法人为陈正国 ,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股东以及注册资本金等信息查阅不到。
同时,银企方舟云岩分公司具体开展了哪些业务,为哪些企业提供了经纪服务都无任何披露,因此该项目的优先受益权该如何定价也无从可考。
而在银企方舟官网多次提到的合作机构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其于2010年12月20日在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前身为贵阳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15年更名,成为国内首家众筹交易所。
2016年初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中介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未经国务院股权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通知》明确表示,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目前业内仅少量几家机构获得股权众筹资质。
不过,国内对于众筹交易所的核准设立,目前无明确监管规定。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现在有的地方众筹交易所走在违法的边缘,其暗藏的潜在风险,为投资者带来的潜在风险不容小觑。
贵阳众筹交易所等机构本身是合法注册的公司,但在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被一些不法挂牌公司所欺骗。如搞传销以及诈骗的公司通过在贵阳股权众筹交易所挂牌,对外标榜自己上市成功。
对于银企方舟、中产之家的这种内部晋升及奖励机制,也有不少人存在疑问。帮主搜索中产之家、银企方舟关键字时,网络上显示有多个公开询问“中产之家传销”“中产之家是不是传销”“银企方舟骗局”等询问,公众对银企方舟及旗下的各类金融体系的运作模式存有怀疑。
反传销联盟会长凌云对帮主表示,“目前,一些公司以即将上市为噱头,利用‘原始股’‘转板’为幌子虚假宣传,以传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在异地实施违法行为,使投资者难辨真伪。在此,希望投资者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他还对帮主表示,“以原始股为名的传销很多,这个以原始股概念传销的模式在前年就开始出现,我们也接到了很多此类模式的求助。”
宋清辉表示,金融传销最两个明显的特点是承诺高收益和引诱投资。对于现在有些机构以“优先股众筹”“私募基金”等项目为由,通过线下招募理财师和投资人,缴纳入会费,发展投资人后给予原始股奖励的方式,投资者应该擦亮眼睛,捂紧钱袋。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如何识别一个模式是否为传销?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可以从两方面判断,是否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又称“入门费”。是否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如果具有以上特征,则判定为传销。
据凌云介绍,国内的金融传销或传销资金盘始于2012年,当时的模式主要是做消费返利或电子股票等,后来逐步发展到游戏理财、内部虚拟股票、虚拟货币、区块链技术等,与时俱新,但实质上都是把借助于互联网技术,把非法集资与传销结合起来,构建一个新的庞氏骗局模式。“去年金融传销的资金盘(金融传销不同体系)数量就有2000多家,且发展较快,每天都有几十家诞生,根据我们得到的数据,金融传销涉及到的规模都比较大,从几亿元到几十亿元都有。”
在凌云看来,目前国内的金融传销进入成本较低,运行成本也较低,投资几千元到几万元就可以建立网站吸引人员和资金,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推广营销,推广成本低,开拓市场轻松。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此前发布的《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传销借力互联网,进一步发展成为互联网传销,打着“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越来越体现出高智商化的特点,上当受骗者中不乏高学历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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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经营报》 郭建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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