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 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业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 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省知识产权专利专业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符合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在广东省范围内从事专利代理、专利审查、专利管理和专利情报分析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一)即日起至2019 年10 月15 日,申报人须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网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中将申报记录提交到省评委会。其中“申报专业系列”选择“自然科学研究”,“申报专业名称”根据自身申报专业方向选择,“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等级选择。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 年9 月15 日至10月31 日,逾期不再受理。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建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助理研究员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7 号)的要求,省评委会受理范围如下:(一)省评委会受理全省知识产权专利专业研究员资格的申报及评审工作。(二)省评委会受理省内(除广州、深圳以外)的知识产权专利专业副研究员及助理研究员资格的申报及评审工作。(三)广州市、深圳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的副研究员及以下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由广州市、深圳市负责,具体要求以广州市、深圳市评审委员会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业职称评审执行《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粤人社规〔2017〕17 号)(下称“《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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