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专利费用减缓条件、申请材料及流程
日前,知识产权进行时推送了:2021年现行专利、商标、著作权的官方费用标准一文(点击查看详情),不少小伙伴在后台留言关于专利费用减缓的相关事项,今日,石砳磊从费减与不费减的差距、费减减缓条件、可以享受费减的项目、费减所需材料及备案流程、常见问题5方面进行分享,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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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减与不费减的差距
首先,我们来算一下一件专利费用减缓与不减缓相差多少钱?下图以专利申请人为一个且符合专利费用减缓为前提,制作了一张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从申请阶段到授权阶段以及年费费用。
(注:自2018年8月1日起,符合费用减缓条件的,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延长至10年内。)
由上图,我们可以看出,一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如果从第一年开始缴年费且维持十年,可以节约9945元(这是按现行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0年,2021年6月1日起,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改为15年)。
如果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文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专利收费减缴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本年度起5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金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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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减缓条件
既然专利费用减缓备案可以省下这么多钱,那申请费减备案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进行备案成功呢?
我们分三类进行说明: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是个人的: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是企业的: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直接申请费用减缓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件专利的申请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论是个人+个人/个人+企业/企业+企业等等情形,需要所有的共同申请人均符合费用减缓条件,申请的专利才能享受费用减缓。
点击图片查看2021年商标、专利官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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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享受费用减缓的项目
目前可以申请减缓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审查费、复审费、部分年费等。详细包括以下四种: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4、专利复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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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减材料及备案流程
1个人申请所需材料
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现在部分代理办需要提供员工的社保清单);
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
学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生证复印件。
2企业申请所需材料
企业分以下几种情形:
1.提交上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年度的不是季度的)每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看第五项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是否小于100万。
2.个人独资企业
提交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年度的不是季度的)加盖公章。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现在是2021年还未汇算清缴,就可以用2019年的申报表备案2021年的费减)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看第十一项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是否小于100万。
3.新成立的企业
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汇算清缴期限截止前(即在每年的5月31日之前)成立的新设企业办理费减,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一个情况说明,有的是提供季度的所得税申报表也给通过。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法人证书。
4材料上传流程
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登录地址为:
http://cpservice.cnipa.gov.cn/index.jsp。
“登录”后进入系统主界面,点击“菜单栏”的业务办理,再选择左侧“费减备案请求”,点击最右侧“业务办理”。
根据需要备案的主体类型,选择对应的类型进行备案。
详细备案流程→实操 | 费减备案请求电子证明文件提交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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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一:备案一次是以后都不需要备案了?还是备案一次只能当年度享受减缓?
答:专利费用减缓备案有效期在每一个自然年度至当年的12月31日截止。
举例:今天给企业办理2021年的专利费减备案,有效期是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如果2020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还符合费减的备案条件,那么可以从2021年的第四季度开始备案2022年的专利费减。
问题二:我们单位在2020年符合专利费减备案条件且备案成功,当年也享受了费用减缓?2021年不符合费减备案条件,那我们以后是不是都不能享受专利费用减缓了?
答:不是的。不符合备案条件,只是当年度办理相关可以费减的专利业务不能减缓。若往后自然年度还符合专利费减条件,当年度办理新申请的专利或办理可以享受费减的专利业务,若要享受专利费用减缓还需要进行备案。
往年享受专利费用减缓的专利不受影响,继续享受费用减缓。
问题三:以前所得税超过30万就不能享受费用减缓,想在提到100万,我们单位可以享受费用减缓了,我们以前没有费用减缓的专利还能申请费用减缓吗?
答:可以的。首先需要对本年度进行专利费用减缓备案,然后在专利年费缴纳前大于2.5个月的时间针对该专利进行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国知局审核通过就可以享受减缓了。
举例:某专利的申请日是2017年6月1日,2017年度该专利权人也不符合专利费减条件,于是全额缴纳相关费用。2020年该单位符合专利费减条件且备案成功,那么需要在2020年3月15日前针对专利进行提交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书,申请减缓年费,审核通过就可以享受年费减缓啦!
▌文源:知识产权进行时 编辑:石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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