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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中院以“三高”明方向 定措施 求实效 创造性开展诉源治理工作

长期以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非诉讼多元解纷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大局着眼,立足松原实际,积极探索,以“三高”明方向、定措施、求实效,创造性开展工作,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取得较好进展。


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重要论述上来
严抓思想统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纳入全市两级法院重点工作任务,举全院、全员之力,扎实推进。实抓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能作用,立足全市两级法院发展实际,通盘考虑,一体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狠抓督导落实,牢牢把握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督导促落实,明确“一把手”责任制,着力打好督导组合拳,通过严格督导加速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高位推进在全市社会治理大格局中凝聚攻坚合力

重点念好“深”“联”“动”三字经。在“深”上做文章,为切实改变全市两级法院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起步晚、相对落后的现状,深入学习借鉴南方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方面所积累的成熟经验和做法,不断更新理念,切实找准法院在全市社会治理大格局中的职能定位。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向纵深发展。在“联”上下功夫,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的政治优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合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制定出台多个规范性文件,拓宽多元解纷途径。在“动”上求突破,全市两级法院依托市域多元解纷平台,推动各类调解组织与法院司法确认对接,全市两级法院共引入14家调解组织168名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同时,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结合点,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组织的职能作用,着力共建打造“无讼村”。


高效落实在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展现人民法院担当作为
统筹“三项工作”,深耕主责主业。开展“诉源治理年”活动,组织全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诉源治理活动,专题攻克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源治理,创新委派调解、现职法官调解两种模式,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19年至今,全市两级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7785件,调解成功率达68.48%。开展要素式审判改革,制定出台《关于速裁案件适用要素式审判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组建速裁审判团队,速裁法官直接划转到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要素式审判工作,实现简单案件快调速审、复杂案件精细化审理。优化人民法庭布局,专门成立人民法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论证,拟在原有人民法庭的基础上进行增设,进一步缩短服务半径,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和联系服务群众窗口作用。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不断强化举措,扎实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联络沟通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推动实现松原法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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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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