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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 “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公告

2018-03-27 学术之路

为了促进网络法学研究,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广大法律工作者投身网络法学领域,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网络法治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联合发起设立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根据《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现决定启动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通过这次评选,总结我国近年来网络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促进优秀网络法学研究成果脱颖而出,发现、培育优秀网络法学研究人才,为全面贯彻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网络空间法治化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学理论指导。

(二)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对推动网络法治建设产生了重要作用。

(三)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法学专著、法学论文,均可参加评奖。

凡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全国法院优秀调研成果奖、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成果奖、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奖、全国检察机关应用理论优秀成果奖的,不予受理。

二、 评选机构

(一)初评推荐单位为各法学高等院校(包括二级学院)、各司法实务机关、各学术研究机构、各法学研究会,由其承担对研究成果的初评推荐工作。

(二)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和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发起设立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由法学高等院校、司法实务机关、学术研究机构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评选工作。

(三)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和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并设立评选办公室作为日常办公机构,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

三、 评选程序

(一)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方式,由本人所在的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组织初评,向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公室推荐,每个单位限报5项成果。本人所在的单位组织申报的,视为同意为本人成果承担信誉保证。

(二)初评要通过公开的方式,将评选的有关事项包括参评条件和评选程序告知有关人员。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相关评审材料报第一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公室。

(三)评选办公室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正式进入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终评的研究成果。

(四)评选委员会组织对初评推荐的研究成果进行终评。终评结果由评选办公室通过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网站和中国政法大学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十天。如遇异议,由评选办公室负责核实。

(五)评选结果确定后,由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和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审批并颁发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荣誉证书,予以奖励。

四、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包括:《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及其电子版文档,电子版发至wlf@cupl.edu.cn;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研究成果作者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申报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九份,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专著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九份(至少一份原件)。

论文类申报成果一式九份(至少一份原件),复印件要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和版权页。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九份,统一装订在《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后。专著类成果按照《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作者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论文类成果按照《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作者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专著,仅指独著或合著,不包括编、主编和编著等出版形式的成果,法学教材、法律工具书、翻译作品不得申报。

(四)多卷本研究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作为整体申报。

(五)丛书不得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六)个人论文集可作为专著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作为论文类成果申报。

(七)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应作为系列论文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八)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须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九)同一申报者只能向一个初评单位申报1部(篇)法学成果。

五、其他有关事项

各初评推荐单位,在组织初评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公室反映。我们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公室

联 系 人: 张婷  15117934766

                  张希  15116993781    

联系电话:010- 58903002  (兼传真)

电子邮件:wlf@cupl.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100088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


附件:

 1.《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可在中国政法大学网站下载)。

   2.《第一届中国网络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可在中国政法大学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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