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知识产权分会第六期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
4月22日,恰逢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成立25周年,同时正值北京大学120周年校庆即将到来之际,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知识产权分会第六期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余位北大法学院学子及知识产权领域实务界、理论界专家学者,齐聚未名湖畔,共同探讨知识产权领域前沿热点话题。
本期活动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知识产权分会、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主办,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协办,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知产力对本次会议提供了大力支持。
开幕式上,北大法学院校友会知识产权分会会长朱启超,国家版权局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张志成,北大法学院校友会会长、法学院院长张守文分别发表致辞。
朱启超会长在致辞中表示,第六期学术研讨会的举办正值北京大学校庆,以及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临近,在这一特殊的背景下,本次研讨会的举办具有纪念意义。感谢北大校友对于母校的关心与支持,是北大法学院校友的到来,让今日的北京大学更加美丽。
于慈珂司长在致辞中,首先对北京大学和老师的培养表示了感谢;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指出,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不仅要与基本国情相适应,也要在行政执法和司法中体现出来;另外,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要坚持适度原则;最后,于慈珂司长对校庆、院庆和知识产权的发展表示祝贺,并预祝本次会议圆满成功。
张志成司长在致辞中表示,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从专利申请质量、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运用的综合效益、推动普惠包容平衡有效的国际规则等四个方面努力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完善,为建立统一有序的现代化市场竞争体系,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给更为有力的支撑。
张守文院长在致辞中回顾了多年来法学院各项事业和校友工作的发展;他表示,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在祖国的大疆南北遍地开花,校友工作对于北大法学院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北大法学院校友会知识产权分会汇集了来自理论、司法、行政与实务界的各界精英,希望各界校友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继续献言献策,为国家的法治事业贡献新的力量。
北大法学院校友会知识产权分会会长朱启超先生授予黄金富董事长“知识产权分会顾问”称号,并颁发授权证书
与会嘉宾及校友合影
为期一天的研讨会设立了“知产学科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趋势专场报告”,以及“专利法热点难点问题”、“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人工智能时代个人信息与知识产权保护”三大平行分论坛。
围绕“北大法学院知产学科人才培养与知产学科发展趋势”这一主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友、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崔国斌,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友、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爱立士信息科技创始人谈建,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友、北京海中地理标志运营平台总经理黄贤涛,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三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金富结合自身理论、教学与实务经验,分别发表主旨演讲。
张平教授从教学理念、师资、人才培养、教学课程、学术科研等方面,回顾了北大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各个阶段的发展历程,并展望了知识产权学院的未来。她表示,二十五年前,北大知识产权学院在世纪末的稚嫩探视;二十五年后,北大知识产权学院成熟而自信,正迈步投身崭新的时代,一个属于知识产权的时代。
崔国斌教授介绍了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科工作的现状,并以“姓名商业化利用行为的定性”为题汇报了其学术研究成果。他认为,姓名商业化利用的法律本质是人格形象权的具体化;姓名权保护的标的实际上是姓名与具体人格形象的联系,知名度只是姓名权保护的考虑因素,而非确定性因素。
谈建博士分享了自身跨学科求学的经历,以及对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感受。他指出,区块链技术如今广泛应用在数字版权的确权登记、授权与维权过程中;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及应用价值在于其完整性、高性能、高兼容性、可靠性、可移植性、抗AI合谋攻击等性能,相信在未来数字版权保护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黄贤涛总经理结合自身实务经验,介绍了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现状。他指出,我国充分发挥了质检、工商、农业部门的职能分工和各自优势,形成了三套地理标志保护体系;然而,由于缺少总体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导致三种保护体系无法有效整合,综合优势无法充分发挥。他建议,加强地理标志的专门立法;优化地理标志顶层设计,吸收以往成功经验,强化审查;加强地理标志宣传和培训;培育和扶持地理标志社团组织;加强海外市场注册和保护。
黄金富董事长自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成立之初即给予了大力支持,多年来始终关心和帮助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发展。他在发言中称,如今,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蓬勃发展;相较而言,亚非拉由于经济发展受限,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不容乐观。他向在座北大校友发出倡议,帮助亚非拉国家建立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法院,为世界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下午,“专利法热点难点问题”、“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人工智能时代个人信息与知识产权保护”三大平行分论坛同时举行。
本场分论坛的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知识产权分会副会长何菁主持。与会嘉宾围绕“权利要求解释的基本原则”、“权利要求解释在授权确权与专利侵权程序中的异同”、“创造性评价中技术启示的认定”、“等同原则和现有技术抗辩的适用”等议题展开探讨。
图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刘晓军(话题主持人)、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庆辉、专利复审委员会化学申诉一处处长任晓兰
刘庆辉先生结合具体案例,围绕专利权利要求解释的规则、原则及规则发表演讲。他认为,在侵权程序中,对于权利要求的解释应当作出推定有效的解释、公平的解释、折衷的解释以及符合发明目的的解释;在确权程序中,对权利要求作公平的解释、折衷的解释、符合发明目的的解释;在授权程序中,对权利要求作“最宽合理解释”。
任晓兰处长结合自身审理实务经验,围绕权利要求是否为侵权程序的特有概念;不同程序中权利要求解释的相同点以及异同点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她强调,应当充分注意到权利要求的解释对专利确权程序和侵权程序判定过程中的重要性。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决定企业的兴衰,专利权利要求的范围是推动实用技术进步的发动机。
图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闫文军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杨明教授进行精彩点评
李越处长结合具体案例,探讨了专利创造性的法定要件、审查基准、评判难点和常见问题,以及技术要点的判断要点与思路。在她看来,意识到解决技术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所属技术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改进的内在动力。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产生改进现有的技术的动机的前提是,能够意识到导致现有技术存在缺陷的技术问题所在。
陈志兴高级顾问结合中美相关案例及法律规定,探讨了可预见性规则对等通过原则的限制。他认为,无论是怎样进行制度设计,核心在于明确超出权利要求字面含义的专利权范围,是由专利权人享有还是社会公众享有?另外,专利权人于专利申请日明知或足以预见存在某项替代性技术特征,而未将其写入权利要求,则视为专利权人对该项替代性技术特征的放弃,构成对等同原则的限制。
图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王东勇法官、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副院长进行精彩点评
本场分论坛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张晓霞主持。分论坛上半场,围绕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上海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袁秀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冯刚、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陈惠珍先后发表演讲。
袁秀挺教授结合自身理论经验,针对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问题发表演讲。他指出,目前知识产权维权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结合专利侵权诉讼疑难问题的表现和原因,探索建立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等规定,完善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和完善证据制度是解决举证问题的破解之道。
冯刚法官以“顶层设计凸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为题发表演讲。他认为,在诉讼证据规则上,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破解举证难的问题。案例指导制度具有的补充性、参考性、广泛性、具体性和及时性等特点,建立知识产权按案例指导体系对于破解司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将起到积极性作用。
陈惠珍法官结合自身多年审判经验,分析了产生知识产权诉讼“举证难”现象的主客观原因。她认为,针对司法实践中“举证难”的困境,应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和知识产权实务型专业人才的培养,从证据收集、举证责任、证据开示、举证期限和证据审核认定等方面,建立和完善适合知识产权诉讼特点的证据规则。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穆颖顾问对于上述嘉宾的发言内容进行了点评,并结合分论坛主题与参会嘉宾进行了交流互动。
随后,围绕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宋健、北京市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晓林、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马秀荣先后发表演讲。
宋健法官结合自身审判经验,针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计算中的实质性抗辩发表演讲。她首先分析了近年来司法赔偿问题取得的进展,同时指出目前司法赔偿中仍然存在诸多不足。随后,她通过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指出,推动赔偿额计算的实质性抗辩应考虑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和司法的价值指引作用。
党晓林总经理从比较法的角度,对于我国专利侵权赔偿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裁量性赔偿的困境,他认为可以从立法的角度,通过尝试修改专利法中的相关侵权赔偿条款予以应对。
马秀荣法官结合典型案例,探讨了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则。她首先结合侵害著作权赔偿的原则,同时商标法和专利法进行比较,从实际损失、侵权获益、法定赔偿和合理开支的角度进行分析。结合典型案例,她认为商标式使用作品不宜按侵权产品所得方式计算,应当参照许可使用费计算损失。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三处杨红菊处长针对上述发言嘉宾的演讲内容进行了点评,并结合分论坛主题与参会嘉宾进行了交流互动。
分论坛下半场,围绕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银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秦元明先后发表演讲。
宿迟先生以“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展望”为题发表演讲。他表示,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目前作为整个法院体系建设中的热点问题,首先应该从设置上进行分析,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中的问题要从整体的、系统的角度进行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应在民法的基础上,在程序和实体、专业和整体的角度进行综合判断。
刘银良教授从比较法研究的角度,探讨了知识产权法院设置的问题。他认为,首先根据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与问题,结合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的法律属性的问题,从美国和日本知识产权理论和审判的角度以及我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统计情况,探讨我国专利制度改革与法院设置;我国专利一审案件的管辖法院或法庭应当适当集中,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民事案件则应回归普通法院。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的三审合一的问题,秦元明审判长认为,“三合一”的基本模式分为临时合议庭模式、平行集中模式、半集中型立体审判模式和集中型立体审判模式。同时他提出,推进“三合一”工作需要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未来最高人民法院将在中央政法委的协调下,进一步巩固“三合一”改革成效。
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平教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雪松律师先后针对上述发言嘉宾的演讲,从理论与实务两个维度进行了点评,并结合分论坛内容与参会嘉宾进行了交流互动。
本场分论坛的开场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易继明教授主持。分论坛上半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东进以“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风险”为题,发表主旨演讲。
刘东进教授介绍了网络运营者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及法律风险的管控,以及网络信息社会关系中的代理与风险。他指出,大数据与我们每个人的特定身份相连接,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容易被不法利用,造成侵权;应当提倡加强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与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个人信息保护。
分论坛的下半场,围绕人工智能时代的知识产权问题,百度专利事务部总经理秦健、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远琼先后发表主旨演讲。
秦健总经理介绍称,在高新技术领域,人工智能的应用呈现迅速递增的状态。人工智能时代的专利工作存在以下特点:专利竞争演变为全球化竞争;专利被赋予前所未有的情报价值;巨头们的专利战纷纷“前移”;为应对全球化竞争,专利储备变得愈发重要;形势的变化,为企业专利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他认为,企业应当看清战场的变化、认清专利价值变化,及时转变工作模式与工作标准,在加强硬件业务能力的同时,提升软件技术竞争力。
何远琼副总经理表示,知产大数据智能分析的应用,将为立法、司法、法律服务等领域带来范式变革。具体而言,在立法领域使得专业封闭自洽的立法向系统共享协同执法的方向转变;在司法上实现证据心证到数据推演转变;在法律服务上推动文案实务专家服务向创新智囊转变。
三大平行论坛结束后,本期活动接近尾声。北大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路姜男、北大法学院校友会知识产权分会会长朱启超先后致闭幕辞。本次活动开、闭幕式均由北大法学院校友会秘书长、法学院校友办公室主任党淑平主持。
路姜男副书记首先对前来参加本期活动的校友以及知识产权领域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特别感谢赞助方对于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以及北大法学院志愿者的辛勤付出与劳动。他表示,本期学术论坛内容涉及诸多知识产权领域前沿热点问题;论坛中既有思想碰撞又有观点交锋,让人收获良多;希望北大法学院校友会知识产权分会能够延续学术研讨传统,为知识产权事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朱启超会长致辞称,北大法学院校友会知识产权分会的生命力在于它的专业性,这也是每期学术研讨会能够吸引众多知识产权人士参与的原因;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从事知识产权领域工作的北大学子加入知识产权分会,共同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愿我们,
百战归来,仍是少年;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期待下一期未名湖畔再相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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