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扩建于1996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招生最早、教学层次最齐全的法学院系。2008年,湘潭大学成立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为进一步完善学院学科结构、提升学院教学科研水平,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2019年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继续引进教学教研岗教师,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国内领先或者世界先进水平的学术成就,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4、学术思想活跃,与国内外同行有广泛的学术联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了解本学科领域的世界发展前沿;
5、学科学术带头人年龄应当在55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6、身心健康。
(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
优秀博士毕业生(含博士后)。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业务素质好,科研能力强。基本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年龄应当在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且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要求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
单位 | 岗位 | 招聘计划 | 学科专业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国际法学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民事诉讼法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2 | 民商法学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法律史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刑法学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刑事诉讼法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知识产权 |
博士专任教师岗位
单位 | 岗位 | 招聘计划 | 学科专业 | 学历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3 | 法学理论 | 博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民商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刑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
专任教师岗位 | 3 | 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2人,刑事诉讼法学1人) | 博士研究生 | |
专任教师岗位 | 2 | 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国际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知识产权 | 博士研究生 |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法律史 | 博士研究生 |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应聘者均需通过人事处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对岗申报,应聘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业绩、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著成果(论文注明SCI、EI、 SSCI、 CSSCI收录情况,期刊影响因子和论文他引次数)、专利及获奖情况。
2.三篇代表作全文。
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法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专任教师的岗位采取试讲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新入职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绩效工资等待遇。同时根据被聘用人员的科研成果,学校为其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人才引进待遇,标准面议。
被聘用的新入职博士,学校加学科经费共计18—28万元。被聘用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学校、学院提供优厚的引进待遇,具体标准和方式面议。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7办公室 黄老师
电话:0731-58292179 邮编:411105 邮箱:46675037@qq.com
湘潭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电话:0731-58292074 邮编:411105
相关链接: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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