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启事
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关于学校新聘人员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以及《关于下达2020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吉林大学法学院2020年拟公开招聘讲师3名,招聘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诉讼法专业、经济法专业、民商法专业、国际法专业。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包括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外语水平,原则上可用外语讲授至少一门课程。
(四)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著,科研业绩成果应达到法学院评聘副教授水平。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岁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相关待遇
按照吉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应聘者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外语水平、参加教学和科研情况;
2.发表的论文全文、检索页(或提供证明材料);
3.相关证明: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请于2020年5 月30 日前将应聘材料递交至学院,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考核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方式
学院确定拟录用人选后,按照学校的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学校与聘用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一个聘期3年,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予以解聘;两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学校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联系人:孟庆红
联系电话:0431-85167176
电子邮箱:mengqinghong0119@sina.com
办公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东荣大厦7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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