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天津大学法学院2021年普通招考类博士第二批报考材料
天津大学法学院2021年普通招考类博士第一批报考材料初审通过人员公示
经考核,现将天津大学法学院2021年普通招考类博士第二批报考材料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法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受理电话:022-87371015
法学院
2021年3月8日
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及外语审核汇总表
辽宁大学硕士成绩发布后考生关注的问题与解答(调剂、复试、招生计划)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2020版)”拟入选期刊公示
关于2021年清华大学“英华学者”项目选拔推荐优秀本科生赴牛津大学访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