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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丹凤:检察建议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855万元

陕西检察 2022-06-19

近日,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丹凤自然资源局成功追回逾期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55万元,滞纳金141.228万元,及时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


2021年3月,该院在履职中发现,丹凤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商洛市某工贸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丹凤县人民政府挂牌出售的两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在期限内足额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该院立即开展调查,详细了解案情,调取相关土地出让档案材料,收集充分确实证据,经审查认为,上述两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未能如期足额缴纳出让金,致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害。


3月28日,该院依法向丹凤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土地管理职责,及时足额收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该县自然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衔接,积极采纳检察建议采取有效措施,于5月18日依法追回了的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合计996万余元。

来源:正义网

          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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