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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的很多年中,我希望你被不公正地对待过,唯有如此,你才真正懂得公正的价值。”
From time to time in the years to come, I hope you will be treated unfairly, so that you will come to know the value of justice.
约翰·罗伯茨领养了一儿一女,在儿子的初中毕业典礼上致辞,同时赠送每个毕业生由大法官签名的宪法,在美国社交网络刷屏,令人回味!
2005年,罗伯茨被小布什提名为首席大法官。提名决定被安排在美国各大电视网“黄金时间”直播。总统宣布提名时,罗伯茨时年4岁的小儿子杰克突然出来“砸场子”,在镜头前手舞足蹈,嗨到忘形。小布什和罗伯茨强作镇定,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还是简妮冲上去把儿子揽到身后。
第二天,“跳舞”视频传遍全美,大家纷纷猜测这是霹雳舞还是什么新奇舞步。《美国邮报》调侃说:“小伙子,干嘛这么兴奋?你爹还没得到这份工作呢!”后来,还是成功出任首席大法官的老爸揭秘:“他跳得不是舞蹈,只是在模仿蜘蛛侠用手‘嗖嗖嗖’发射蜘蛛网罢了。”
12年过去,少年“蜘蛛侠”即将从位于新罕布什尔州的卡迪根山中学(Cardigan Mountain School)毕业。7月3日,毕业典礼请来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致辞。
然而,不同于普通致辞者,罗伯茨对孩子们的未来,却发出让人大跌眼镜的祝福和建议。此外,他在致辞中援引了苏格拉底名言——“未经自省的人生没有意义。”以及鲍勃·迪伦的名作《永远年轻》(Forever Young)。(据《纽约时报》统计,联邦最高法院判决书中援引频率最高的歌词,就来自迪伦。
首席大法官的致辞视频后来在社交媒体热转,让网民见识到一位父亲的良苦用心。
《华盛顿邮报》评论说:罗伯茨首席大法官本年度最好的作品,不是某个案子的判决书,而是在儿子毕业典礼上的致辞。
那么,他到底说了些什么话呢?
约翰·罗伯茨 | 现任美国首席大法官
(中英文翻译):
"通常,毕业典礼的演讲嘉宾都会祝你们好运并送上祝福。
但我不会这样做
让我来告诉你为什么。”
Now the commencement speakers will typically also wish you good luck and extend good wishes to you. I will not do that, and I’ll tell you why.
“在未来的很多年中,
我希望你被不公正地对待过,
唯有如此
你才真正懂得公正的价值。”
From time to time in the years to come, I hope you will be treated unfairly, so that you will come to know the value of justice.
“我希望你遭受背叛,
唯有如此
你才领悟到忠诚之重要。”
I hope that you will suffer betrayal because that will teach you the importance of loyalty.
“抱歉的说,
我会祝福你时常感到孤独,
唯有如此
你才不会把良朋益友视为人生中的理所当然。"
Sorry to say, but I hope you will be lonely from time to time so that you don’t take friends for granted.
“我祝福你人生旅途中时常运气不佳,
唯有如此
你才意识到概率和机遇在人生中扮演的角色,
进而理解你的成功并不完全是命中注定,
而别人的失败也不是天经地义。"
I wish you bad luck, again, from time to time so that you will be conscious of the role of chance in life and understand that your success is not completely deserved and that the failure of others is not completely deserved either.
“当你失败的时候,
时不时地,
我希望你的对手会因为你的失败而幸灾乐祸,
唯有如此
才能让你意识到有风度的竞争精神之重要。”
And when you lose, as you will from time to time, I hope every now and then, your opponent will gloat over your failure. It is a way for you to understand the importance of sportsmanship.
“我祝福你会被忽视,
唯有如此
你才会意识到倾听他人的重要性。”
I hope you’ll be ignored so you know the importance of listening to others,
“我祝福你遭受切肤之痛,
唯有如此
才能让你感同身受,从而对别人有同情的理解。”
and I hope you will have just enough pain to learn compassion.
“无论我怎么想,
这些都将在生命中必然发生。
而你能否从中获益,
取决于你是否能从你的不幸中领悟到想要传递给你的信息。”
Whether I wish these things or not, they’re going to happen.And whether you benefit from them or not will depend upon your ability to see the message in your misfortunes.
最打动人心的就是以上的结尾处与大部分毕业典礼相反的祝福。
以下是罗伯茨的致辞节选:
毕业典礼的致辞者通常会祝你们好运并送上祝福。我不打算这样做,原因如下:
我希望你们在未来岁月中,不时遭遇不公对待,这样才会理解公正的价值所在。
愿你们尝到背叛滋味,这会教你们领悟忠诚之重要。
抱歉,我还希望你们时常会有孤独感,这样才不会将良朋挚友视为理所当然。
愿你们偶尔运气不佳,这样才会意识到机遇在人生中的地位,进而理解你们的成功并非命中注定,别人的失败也不是天经地义。
当你们偶尔遭遇失败时,愿你们受到对手幸灾乐祸的嘲弄,这才会让你们理解体育精神的重要性。
愿你们偶尔被人忽视,这样才能学会倾听;感受到切肤之痛,才能对别人有同情的理解。
无论我怎么想,这些迟早会来临。而你们能否从中获益,取决于能否参透人生苦难传递的信息。
毕业典礼的致辞者习惯给出很多建议。……最常见的建议是“做自己”。但你得明白其中真意。如果你并非足够完美,就必须作出改变。这时,你就不能光想着做自己,必须不断自我完善。
别人说“做自己”,是希望你抵制按他人意愿随波逐流的冲动。但如果连你都不知道自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是不可能“做自己”的,而如果不思考这些,你也不可能知道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希腊哲人苏格拉底说过,“未经自省的人生没有意义。”对某些事情而言,“just do it ”是不错的座右铭,但在你想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生之前,这个座右铭可不咋滴。
下面,我将以一段著名歌词结束我的致辞。刚才,我引用了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的名言。而这些歌词,则来自伟大的美国哲人。鲍勃·迪伦。
这些歌词已有50年历史,是迪伦当年巡回演出期间,思子心切,写给儿子杰西的。歌词表达了家长对子女的美好期盼,这些期盼是美好的、永恒的,也是普世的。……这就是鲍勃·迪伦的《永远年轻》:
“愿上帝庇佑,护你前路;愿你美梦均可成真;愿你与人为善,相互扶持;愿你建成通往群星的天梯;稳妥沿它而上;愿你永远年轻;愿你成为正直之人;愿你成就真实自我;愿你永远感知真理,看向身边无尽光明;愿你勇敢无惧,坚强可靠;愿你永远年轻,拥有纯洁之心;愿你双手永远忙碌,愿你脚步永远轻盈;在变故横生之时,愿你根基牢靠;愿你心中永远充满快乐,愿你的歌声永远嘹亮;愿你永远年轻。”
谢谢大家!
毕业典礼的一席致辞,往往饱含着许多前辈们的谆谆教诲,犹如毕业前的最后一堂课,常常能够发人深省。
约翰•罗伯茨是美国最高法院的年轻人,他到底有怎样的经验及历练造就了他如此沁人心脾,毫无造作的演讲呢?
最高法院里的年轻人
作者:何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约翰•罗伯茨第一个从红色帷幕后走出,稳稳坐在联邦最高法院审判席正中央。尽管架着老花镜,可谁都能看出,55岁的罗伯茨仍是审判席上最年轻的大法官。坐在右侧的约翰•保罗•斯蒂文斯大法官,要比他年长整整35岁。罗伯茨长着一张阳光、帅气、迷人的面孔,脸上几乎没什么皱纹,双肩壮硕宽广,只有鬓角的些许灰发在提醒人们,他已过知命之年,不再是当年那个魅力四射,迷倒政法两界的漂亮年轻人。
“首席(Chief)”,在联邦最高法院内部,人们常常这样称呼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上任后,年轻的法官助理们曾讨论,如果好莱坞拍摄一部关于他的传记片,哪位明星最适合扮演青年时代的“首席”。讨论结果是:汤姆•汉克斯。的确,约翰•罗伯茨身高一米八零,长着一张娃娃脸,时常挂着温和笑容,与“阿甘”确有几分神似。
现实生活中,罗伯茨处事得体,彬彬有礼,非常讨人喜欢。作为一项古老传统,每隔几个月,联邦最高法院都会在言词辩论前,举行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协会(Supreme Court Bar)新晋律师宣誓形式,整个过程大约需要15分钟。前任首席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很厌烦这类繁文缛节,每次都匆匆读完律师名单,恨不得迅速完事。其他大法官也不时流露出不耐烦情绪,令场面十分尴尬。约翰•罗伯茨上任后,每逢这类仪式,总是非常认真,对每位新晋律师微笑致意,对受邀观礼的律师父母也有求必应,令现场皆大欢喜。
退休女性大法官桑德拉•奥康纳•戴很喜欢罗伯茨。她比其他大法官更在乎外界对最高法院的看法。在她看来,“首席”英俊的面孔,超凡的魅力,正好满足人们对联邦最高法院的想象。罗伯茨上任伊始,某次庭审过程中,法庭天花板上的灯泡突然爆掉,举座皆惊。罗伯茨却用玩笑安抚大家:“没事,它们总是用这样的方式来给新任首席大法官一个下马威。”奥康纳把这个故事念叨了好几周,以此证明罗伯茨的人格魅力。她甚至为《时代》杂志写了篇称颂罗伯茨的文章,上面说:“约翰•G. 罗伯茨1955年1月在纽约州布法罗市出生那天,天上的星星一定排列成行,因为自那以后,所有事情的发展,都径直将他引向美国最高法院。”奥康纳这么感叹,当然有夸张的成分,但是,认真梳理约翰•罗伯茨的人生发展轨迹,人们确实不得不感叹,这是位受到上帝眷顾的年轻人。
“我要从事最好的工作”
1955年1月27日,约翰•罗伯茨出生在纽约州西部的布法罗市。8岁时,父亲携全家迁至印第安纳州北部的长滩,罗伯茨与三个姐妹在那里长大。罗伯茨成长在一个典型的美式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当地一家钢铁公司经理,母亲则是一位全职主妇,父母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
“我不满足于接受好的教育,找好的工作,因为我要接受最棒的教育,从事最好的工作!”此话出自小约翰的奖学金申请信,当时,他才13岁。或许真应了这句话,年轻的罗伯茨自小接受的就是精英式教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中时,他已是校橄榄球队队长、校报主编、合唱团成员、话剧男主角,也是该校当届成绩最好的学生。
1976年,罗伯茨以最优异的成绩从哈佛学院历史系毕业,论文《英国国内政治:1900-1914》获得最优论文奖。三年后,他又以优等成绩从哈佛法学院毕业。在法学院期间,他曾任《哈佛法律评论》编辑。哈佛著名宪法学者劳伦斯•却伯(Laurence Tribe)对罗伯茨的评价是“聪慧过人,思维缜密,认真细致,行事低调,所作所为比同期学生更像一名专业法律人。”此时虽已是1970年代中期,但哈佛校内仍弥漫着1960年代的自由主义气氛,被人们称为“查尔斯河畔的莫斯科”。与其他学生相比,罗伯茨立场保守,从不与激进者往来,也不参与意识形态的争执。大学室友对罗伯茨的形容是:“循规蹈矩、正经古板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连吃冰淇淋都只挑巧克力口味儿的,而且永远吃同一家店的!”
1979年,刚从法学院毕业的罗伯茨成为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传奇法官亨利•弗兰德利(Henry Friendly)的法官助理,后者的办公室位于纽约,那里云集了哈佛法学院最优秀的毕业生。弗兰德利是共和党人,奉行司法克制主义(Judicial Restraint),属于中间温和派法官,戴维•苏特当年正是蒙他感召,才立志成为法官。在弗兰德利影响下,罗伯茨的司法克制理念逐步树立。
1980年,受弗兰德利推荐,罗伯茨来到华盛顿,成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的法官助理。伦奎斯特1972年上任,是理查德•尼克松任命的大法官。1980年代初期,最高法院仍由自由派大法官威廉•布伦南主导,作为一名秉持保守主义观点的联席大法官,伦奎斯特仍处于相对边缘、孤立的位置。
导师伦奎斯特
大法官与法官助理,本来就是亦师亦友的关系。伦奎斯特与罗伯茨也不例外,两人的友谊一直延续到伦奎斯特2005年逝世。2005年9月6日,联邦最高法院为伦奎斯特举行遗体送别仪式时,约翰•罗伯茨是8名抬棺者之一。
伦奎斯特去世后,每年二月,罗伯茨都会出席亚利桑那州法学院为纪念伦奎斯特举行的讲演会。罗伯茨是天生的演说家,他的演讲轻松、有趣,偶尔自我调侃,每次都会以对导师的深切怀念作为开场。即使念稿,罗伯茨也能令演讲看起来像即兴之作。他是这么回忆与伦奎斯特初次见面的情形的:“28年前,我初见伦奎斯特大法官时,他和蔼可亲,毫无架子,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他穿着一双‘暇步士’便鞋,衣服也不太合身。作为一名大法官,他居然留着连鬓胡子,戴着过时款式的眼镜,幸好,那色彩炫丽的领结到现在都没有过时。”
接着,罗伯茨说道,伦奎斯特刚到最高法院时,正是自由派凯歌高唱之时:宪法被灵活解释,并广泛运用于社会各个层面;民权运动蓬勃发展;宗教与政治之间树起藩篱;最高法院承认堕胎是妇女们的宪法权利。而伦奎斯特通过30多年的努力,成功扭转了这一局势。到他去世时,大法官已习惯遵从先例,并严格解释宪法,这无疑是伦奎斯特对社会的重大贡献。由此段演讲可见,罗伯茨在延续保守主义理念方面,完全继承了伦奎斯特的衣钵。在他看来,自己担任法官助理那段岁月,正是最高法院最糟糕的一段时期。
1981年1月20日,罗伯茨结束助理生涯前夕,共和党总统罗纳德•里根走马上任了。此时,保守派势力已成为共和党的主导力量,政府正酝酿发动“保守主义革命”。一直为保守主义理念苦撑的伦奎斯特大法官,转眼成为最高法院内最受保守派青睐的代言人。1986年,首席大法官伯格辞职后,里根迅速提名伦奎斯特出任首席大法官。随着奥康纳、斯卡利亚、托马斯陆续加入大法官队伍,保守派大法官逐步占据最高法院多数席位。伦奎斯特终于从一名孤独的异议者,成长为最高法院保守派势力的领袖。
“罗伯茨是我们的人!”
里根上任之初,各大法学院都是自由派的大本营,保守派一直苦于缺乏根正苗红、思想纯正的法律人才。作为伦奎斯特的前任助理,罗伯茨自然被保守派视为“值得信任,足以担当大任者”。 因此,刚一结束助理生涯,他就成为保守派势力的“抢手人才”。很快有人向司法部长威廉•弗伦奇•史密斯(William French Smith)推荐罗伯茨,推荐者毫不隐讳地称:“罗伯茨是我们的人!”史密斯迅速将罗伯茨纳入麾下,作为自己的特别助理。在司法部,罗伯茨见证并参与了第一位女性大法官奥康纳的选任工作。一年后,罗伯茨被调任至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并在那里工作了4年。在白宫,他因为才华横溢、平易近人而备受好评。
里根第二个任期内,埃德温•米斯三世(Edwin Meese III)主宰了司法部。此君信奉“宪法原旨主义”,认为对宪法的解释应秉承制宪者原意,身边聚集了一群原旨主义者,包括后来被任命为大法官的斯卡利亚与托马斯。有趣的是,罗伯茨虽是司法克制主义者,却很少与米斯等人为伍。
的确,宪法原旨主义者与司法克制主义者都趋保守,但所持理由却有所不同。以妇女堕胎为例。在原旨主义者心目中,妇女堕胎违反宪法,应当绝对禁止。但罗伯茨则认为,没必要大张旗鼓禁止堕胎,只须在堕胎条件上施加苛刻限制,就能达到变相取缔的效果。2007年,已经出任首席大法官的约翰•罗伯茨联合肯尼迪大法官,支持一项限制堕胎的联邦法令,斯卡利亚、托马斯两位原旨主义大法官则发表协同意见,认为像罗伊案这样的案子根本就应该被彻底推翻,堕胎应全面禁止。保守派内部的这种分歧,在1980年代的白宫就已埋下种子。
律师中的律师
1986年,罗伯茨离开白宫,成为华盛顿著名律师行霍根与哈特森事务所(Hogan & Hartson)的律师。罗伯茨十分胜任律师工作,同事们评价他“聪明绝顶,逻辑清晰,从不自乱阵脚。”只用短短一年时间,他就成为上诉业务的合伙人。1989年,罗伯茨接下了他在联邦最高法院的首起官司:美国诉哈尔珀案(United States v. Halper),大法官们一致判罗伯茨胜诉。
老布什总统1988年当选后,罗伯茨返回司法部工作,担任首席政府律师(Solicitor General)肯尼斯•斯塔尔的副手。在美国,首席政府律师相当于司法部第三把手,负责代表联邦行政分支出庭,参加联邦最高法院的言词辩论。罗伯茨进入司法部后,代表官方在最高法院打过多场官司,尽管并非次次胜诉,但他凭借自己的过人智慧,灵敏反应,赢得了大法官们的广泛好感。
罗伯茨的良好声誉与优异成绩,当然不会被老布什的司法任命团队所忽视。1992年,三十七岁的罗伯茨被提名为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的人选。此时,老布什任期届满,正处“跛脚鸭”状态,参议院也被民主党把持。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向来被称为“大法官的摇篮”,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共和党摆明想把罗伯茨作为大法官接班人,放在那里历练培养。为免留后患,民主党决定一开始就把罗伯茨挡在联邦法院系统大门之外。罗伯茨的提名遭遇阻击,连投票程序都没能进入。1992年年底,老布什连任失败,白宫进入克林顿时代。罗伯茨返回霍根与哈特森律师事务所,管理上诉业务部,重启令自己发家致富的企业律师生涯。
接下来8年时光,罗伯茨成为全美律师中,在联邦最高法院出庭经验最丰富的人,被誉为“律师中的律师”。多数情况下,他都代表大企业处理与政府或其它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几乎每年,罗伯茨都会有几次在大法官们面前辩论的机会,并提交过大量调卷复审令申请与“法院之友”意见书。与之俱来的,是他那每年至少100多万美元的丰厚收入。
或许是之前的人生太过顺利,这一时期,罗伯茨的身体出了状况。1993年,罗伯茨打高尔夫球时,突然癫痫发作,导致他之后几个月都不敢开车上班。1996年,罗伯茨41岁时,与同样已届不惑之年的律师简•沙利文(Jane Sullivan)结婚。考虑到家族有癫痫病史,罗伯茨不愿将疾病遗传给下一代。结婚前,罗伯茨征得沙利文同意,两人决定以后不再生育。2000年时,夫妇俩收养了一个男孩、一个女孩。2007年7月,罗伯茨携全家在缅因州度假时,癫痫突然再次发作,他被迅速送往医院急救。由于两次癫痫距离时间很久,医生也无法诊断出病因所在,引发社会各界对罗伯茨身体状况的担忧。
大法官之路
克林顿时代,罗伯茨一直刻意回避政治纷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不关心政治。2000年大选时,小布什陷入选举危机。罗伯茨主动介入佛州重新计票诉讼,暗中为小布什出谋划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他刻意行事低调,尽量不让此事为多数人知晓。沉默寡言的淡定个性,避免树敌的娴熟技巧,令罗伯茨逐步淡出公众视野。在政界与司法界的共和党前同僚中,他也一直保持金刚不坏之身,未卷入任何政治派系斗争。
2000年,走马上任后的小布什知恩图报,再次提名罗伯茨出任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参议院的民主党人将这一提名拖了两年多。直到2003年5月8日,罗伯茨才成功通过参议院确认,成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与此同时,小布什身边的大法官遴选团队,也将罗伯茨列入未来大法官的候选人名单。
之后两年的上诉法院法官生涯中,罗伯茨共撰写过50多份判决意见。他的判决很少遭遇同事异议,他本人也不怎么发布异议意见。但是,一味息事宁人并非罗伯茨的风格,他的保守派观点开始在判决意见中逐步显露。或许是保守主义理念使然,又或许与他长期代表大企业出庭的经历有关,罗伯茨审案时,多倾向政府或大企业利益。在警民冲突案件中,他更多偏向警方意见,不大注重刑事被告人正当程序权益的保障。这些都进一步赢得了保守派势力对他的信任。
2005年,机会终于来了。过去11年中,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从未发生过人事更替,大法官平均年龄已超过70周岁。这年六月,女性大法官奥康纳突然宣布退休,小布什第一次拥有了提名大法官的机会。白宫的大法官遴选团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提名罗伯茨补缺。7月19日晚上9点,小布什宣布提名罗伯茨出任美国第109位大法官,参议院的确认听证会时间定在9月6日。提名公布后的民意调查显示,多数公众希望参议院通过对罗伯茨的任命。消息传到奥康纳耳中时,这位一直期盼由一名女性接班的大法官笑着评价说:“除了不是个女人,罗伯茨样样都很棒!”
卧病在床,正被甲状腺癌困扰的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得知门生罗伯茨被提名后,也非常欣慰。在此之前,只有4位前大法官的助理有幸成为大法官。但这些助理升任大法官时,其导师多已离任或逝世。所以,如无意外,罗伯茨将成为首位与过去导师共事的大法官。
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2005年9月3日晚间,伦奎斯因特病情恶化,遽然去世。首席大法官的位置也空出来了。
罗伯茨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每年7至9月闭庭停审,10月伊始,新的开庭期才拉开序幕。由于首席大法官突然在9月初去世,如果小布什不尽快提名继任人选,新的开庭期到来时,审判席中央必将出现空缺。这时,有人向小布什提议,可以考虑将现任联席大法官斯卡利亚擢升为首席大法官。但是,谁都知道,斯卡利亚是极端保守派人士,对他的提名肯定会遭遇民主党人全力阻击。如果再提名其他保守派人士,调查、遴选、确认又将耗去大部分时间,一个月内根本无法完成。白宫这时也注意到,由于形象讨好,声誉卓著,罗伯茨之前的提名一直比较顺利。小布什最终决定稳中求胜,提名罗伯茨为首席大法官。
9月5日,小布什宣布提名罗伯茨出任美国第17位首席大法官。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确认听证会于9月12日召开。罗伯茨在开场陈述中阐述了本人的司法理念:“司法的角色理当谦抑。法官与大法官只应顺从于法律,除此之外别无其它。法官就像棒球裁判员,裁判员从不创设规则,只是规则适用者。裁判与法官的角色都非常关键,他们必须保证每个人按规则行事。自己又必须消极中立,克制低调,因为没人专程跑到赛场上去看裁判员表演。”
在听证过程中,罗伯茨既小心回避了敏感性宪法话题,又充分展示了其非凡气度与渊博学识。甚至能凭借记忆,直接引述《联邦党人文集》的原文。民主党参议员迪克•德宾赞叹说,完全可以为罗伯茨的优异表现“颁发奖杯”。9月22日,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以13-5的票数批准了对他的提名。之后,参议院又以78-22的票数对他进行了最终确认。22名投反对票者中,有一位来自伊利诺伊州的黑人参议员,他的名字叫做巴拉克•奥巴马。在不久的将来,他与罗伯茨的人生还将产生交集。
新首席,新气象
2005年10月初,联邦最高法院最资深的大法官,约翰•保罗•斯蒂文斯在白宫主持了罗伯茨的口头宣誓仪式。当月第一个周一,最高法院举行首次言词辩论,50岁的约翰•罗伯茨出现在审判席正中央。联邦最高法院从此进入“罗伯茨法院”时代。
新官上任三把火,罗伯茨上任后的第一项改良对象,是首席大法官的法袍样式。历任首席大法官都爱显示自己与其他联席大法官的不同。爱慕虚荣的沃伦•伯格,当年曾将首席大法官的席位垫高,使自己在庭上的位置更为突出。伦奎斯特喜爱歌剧,受吉尔伯特与沙利文的轻歌剧《贵族与仙女》中大法官角色服饰的启发,曾在首席大法官法袍素黑色的衣袖上各添了四条金色细带。尽管四条金带显得怪里怪气,其他大法官们也只好听之任之。
罗伯茨可不愿穿上这么一件法袍,他托人赶赴美国第4任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的故居,借回马歇尔当年所穿的法袍,并以此为样本,仿制了新的法袍。约翰•马歇尔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首席大法官之一,凭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判决,为联邦最高法院“争”来了司法审查权,使司法权真正成为能与立法、行政分支分庭抗礼的力量。罗伯茨选他的法袍式样为样本,自然别有深意。
罗伯茨法院开庭审案一周后,很多人感受到约翰•罗伯茨与“老首席”庭审风格的明显不同。伦奎斯特严格控制发言时间,经常粗暴地打断超时律师的发言。有一次,他甚至训斥一名喋喋不休的律师说:“你的作为令本法庭质疑你在此辩论的资格!”相比之下,罗伯茨非常善解人意,偶尔会允许律师超时几分钟。
如前所述,罗伯茨经常在法庭上表现出自己的急智与幽默感。2008年,最高法院审理华盛顿特区控枪案,特区政府规定公民所持枪支必须设置扳机锁,且子弹不得上膛。戴着老花镜的罗伯茨当庭调侃政府律师,他问道:“某天深夜,你家突然被劫匪破窗而入。您是不是得拧开床头灯,戴上老花镜,努力看清手枪的解锁密码,再决定如何行动?”
首席大法官的职责之一,是主持言词辩论后的大法官会议。会议通常在密室举行,除大法官外,任何闲杂人等不得进入。会议上,罗伯茨非常尊重8位比他年长的同僚,初次主持会议时,凡称呼同僚,他多冠以头衔,如“斯蒂文斯大法官”、“奥康纳大法官”(由于还缺一位大法官,奥康纳此时尚在最高法院工作)。最后还是生性活泼的斯卡利亚打断了他,斯卡利亚说:“我会一直尊称你为首席。但对你来说,我是尼诺(斯卡利亚的昵称)。她是桑德拉,他是约翰。”
大法官会议结束后,9名大法官将决定如何投票。如果首席大法官在多数方,就由他亲自或指定一位大法官起草法院意见;如果他在少数方,则由多数方中最资深的大法官亲自或指定一位大法官起草法院意见。判决意见起草完毕后,会首先在大法官们之间传阅,由他们评论或修改。如果判决意见说理充分,论证有力,会促使一些原本投反对票的大法官改变立场,因此,为了争取尽可能多的大法官加入,一份法院意见经常会被修改十几次。
在主持风格上,罗伯茨一改过去严格控制时间的做法,尽量延长大法官会议的讨论时间,因为讨论时间越长,越有利于大法官们吸纳彼此观点,达成一致意见。与伦奎斯特一样,罗伯茨在分派意见撰写任务时十分公正,无论是重大案件,还是谁都看不上的“蹩脚案”,分配时都一视同仁,尽量均衡。这些都迅速赢得其他大法官的好感。
2006年夏天,罗伯茨接受了乔治城大学教授杰弗里•罗森(Jeffrey Rosen)的采访。在讨论首席大法官权限时,罗伯茨坦陈:“首席大法官的权力其实非常有限,他并不能影响其他大法官的判断。”但是,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尽可能多地令9人达成意见一致的判决。这样的判决将成为后人难以推翻的先例,而且意味着9位大法官团结一心,更能够赢得人们对联邦最高法院的尊敬。没人希望面对一个意见分裂、派系林立的最高法院。
说到这里,罗伯茨回答了自己为什么选择约翰•马歇尔的法袍为“样本”。在他看来,马歇尔时代的最高法院十分团结,多数判决意见都由大法官们一致达成,很少有异议意见。马歇尔与同僚关系十分融洽,经常召集大家一起喝酒、餐聚,大法官之间情同手足。这样的气氛,令罗伯茨心向往之,在他看来,联邦最高法院就应该是这个样子。而他本人,正努力扮演一个新时期马歇尔的角色。
至少在2005-2006年的审判期里,罗伯茨的目的实现了。这一期间,9人意见一致的判决,占到了全年69起案件的45%,而在伦奎斯特时代,这类案件一般只占30%。在90%的案件中,罗伯茨都处多数意见方。除了推动一致意见的形成,罗伯茨还提倡司法最低限度主义(Judicial Minimalism),希望大法官们尽量做出“窄”和“浅”的判决。
所谓“窄”,是指就事论事,只解决手头的案件,不对其它案件做出评价,除非这么做对解决手头的案件确有必要。所谓“浅”,是指尽量避免提出一些基础性原则,使意见不一的人们尽可能达成共识。严格意义上讲,司法最低限度主义既不同于沃伦法院的司法能动主义,也不同于斯卡利亚、托马斯坚持的宪法原旨主义,因为后者也倡导进行尽可能“宽”与“深”的判决。
需要指出的是,罗伯茨上任4个月后,新大法官萨缪尔•阿利托也正式进入最高法院。后者是一位比斯卡利亚还要狂热的保守派。联邦最高法院的力量对比,正悄无声息地发生变化。而这一变化,将使罗伯茨成为“约翰•马歇尔第二”的梦想最终付诸东流。
分裂的最高法院
作为首席大法官、联邦司法系统首脑,罗伯茨每年都要撰写对国会的年度报告,这份报告除汇报联邦司法机构一年工作外,还会向国会提出部分请求,如加快法官确认进度、拨款维修法院建筑,等等。从2006年开始,罗伯茨在年度报告中,以较大篇幅呼吁为联邦法官加薪,甚至称联邦法官薪水现状将导致“宪政危机”(constitutional crisis)。
罗伯茨提出,多数联邦法官一年只拿到近17万美元的薪水,15年来,根本不存在真正的加薪。以罗伯茨本人为例,出任法官前,年平均收入为100万美元,而在2008年,他的首席大法官年薪仅为21万美元。罗伯茨的建议,受到其他同僚的一致欢迎。要知道,他们的法官助理离任后,如果从事私人律师执业,第一年的薪水就会远远超过自己的老东家——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大法官们嘴上不说什么,内心肯定是不太舒服的。
然而,国会并不怎么给首席大法官面子。在参议员们看来,六位数的年薪、终身制的岗位,外加退休后的足额薪水,联邦法官的待遇已远远超过了民选官员,有什么资格再要求提高待遇?金融危机到来后,百姓对企业高管的高额薪酬骂声一片,再谈给联邦法官加薪难免不合时宜。4年来,尽管罗伯茨反复呼吁,国会始终未同意他的请求。
加薪受挫只是一方面,更糟糕的是,罗伯茨的保守主义理念也逐步影响到最高法院的判决。尽管罗伯茨常说:“法官不是政治家,应秉持谦抑克制的司法哲学。”然而,成为首席大法官后,罗伯茨的表现绝对不能用“谦抑克制”来形容。多数情况下,他都秉承保守派教条主义立场。在许多重要判决中,罗伯茨的态度十分明确:凡检控方与被告人对立,他会支持检控方。凡行政分支与国会对抗,他都站在行政分支一方。凡企业与公民个人对抗,他会力挺企业。与保守派的急先锋斯卡利亚大法官相比,罗伯茨更偏向当代共和党的利益与价值。
罗伯茨的判案风格,与自由派、传统保守派也表现出明显差异。罗伯茨嘴上说要走中间适度路线,脚下走得却是极端保守主义道路。他极力推动限制堕胎,限制在校学生言论自由,赞同死刑、公民持枪,维护政府与大企业财团利益。与斯蒂文斯、金斯伯格、苏特、布雷耶等自由派大法官的理念完全背道而驰,也渐行渐远。
传统保守派大法官,如斯卡利亚、托马斯,向来旗帜鲜明地要求推翻自由派大法官当年创下的先例,但罗伯茨只愿架空先例,即令判决内容与先例直接抵触,却不明确表示先例已被推翻,这让斯卡利亚与托马斯颇为失落。在一起案件的协同意见中,斯卡利亚抱怨罗伯茨没能对既往判决进行致命一击。他说:“这种伪劣的司法克制主义只会带来司法混乱。”斯卡利亚认为,罗伯茨提倡的根本是虚假的“司法最低限度主义”,表面上遵从最高法院先例,实际上却背道而驰。在斯卡利亚看来,判决意见的撰写应当坦白直率,该维持就维持,该推翻就推翻。
与此同时,最高法院的内部分化,也已到达前所未有的地步。2006-2007年审判期内,最高法院33%的判决意见都是以5-4的投票结果达成。到了2008-2009审判期,74起案件中,将近一半是5-4或6-3的意见,而过去3年仅有30%左右的案子是如此。自由派与保守派的截然对立,使最高法院的分裂状态越来越明显。
尽管两面不讨好,但罗伯茨并不为之所动,进入最高法院后,罗伯茨已经顺利形成新的同盟。最忠诚的盟友,自然是萨缪尔•阿利托大法官。在2008-2009开庭期,俩人有92%的案子站在同一立场,比任何一对大法官都高。斯卡利亚、托马斯这对“老搭档”近些年还偶尔会站在自由派立场上,但罗伯茨、阿利托组合始终是铁杆的保守派力量。更重要的是,过去的中间派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现在已越来越偏向罗伯茨。在许多重要案件里,肯尼迪已经全面右转。
据研究者统计,在2008-2009审判期,肯尼迪与罗伯茨在86%的案件中意见一致。肯尼迪大法官在92%的案件中都处于多数方,23个5-4判决中,他只在5起案件中处于少数方。在16起案件中,四名自由派大法官为一方,四名保守派大法官为一方,肯尼迪都是关键的第五票。他有5次站在自由派这边,但也有11次支持了保守派。可以说,只要拉住阿利托、肯尼迪,罗伯茨手上就掌握了三票,再加上斯卡利亚、托马斯两个老哥们儿。五票在握,就能牢牢控制住联邦最高法院。难怪《纽约时报》在总结最高法院2008-2009审判期的判决时,用的标题是《罗伯茨法院全面“右”转,肯尼迪大力襄助》。
奥巴马与罗伯茨:向左走,向右走
2009年1月20日上午,最高法院举行了一场招待会。会上,不少朋友安慰罗伯茨说,总统就职宣誓仪式上的失误,是因为他过于紧张。虽然罗伯茨见惯了大场面,但这毕竟是他首次在万众瞩目下行使首席大法官职责——主持总统的口头宣誓。
按照预先安排,在就职仪式上,新任总统奥巴马应当在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指领下,宣读下列誓词:“我,巴拉克•奥巴马,谨庄严宣誓,我将忠实履行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之职,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可是,或许是太过紧张,罗伯茨在领誓时频频出错,一会儿读错词,一会儿犯语序错误。逼得奥巴马不得不在次日又补办了一次口头宣誓仪式,以免就职合宪性遭人质疑。虽然这只是奥巴马当选总统后的小插曲,某种程度上,却预示着行政领袖与司法首脑未来的关系将不那么协调。
其实,罗伯茨与奥巴马属同一代人,罗伯茨大奥巴马6岁,接受的教育也颇为相似。罗伯茨1979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奥巴马则毕业于1991年,俩人都在《哈佛法律评论》做过编辑,但奥巴马担任的是主编,职位高于罗伯茨。性格方面,奥巴马与罗伯茨都性格稳重,处事冷静,聪慧过人,富有人格魅力。
然而,两人意识形态上的差别也非常明显。奥巴马担任参议员时,就曾投票反对罗伯茨出任大法官,结果回过头来,反而是罗伯茨主持他的就职仪式。这么讽刺的情形,在美国历史上,也算是头一遭。奥巴马当年在参议院演讲时,曾大赞罗伯茨的才华与能力,并表示,相信罗伯茨出任大法官后,会在95%的案件中做出适当的判决。
“但是,在其它5%的棘手案件中,法律条文未必十分明确,宪法规定也缺乏明确指向,你不可能通过直接适用法律,推导出审判结论。比如,种族平权措施是不是对我国种族歧视历史的弥补,妇女堕胎的权利算不算宪法隐私权的范畴。此时,法官的想法变得十分关键。恰恰是在这些问题上,我并不信任罗伯茨法官。在我看来,在强弱对峙时,他往往站在强权一方,协助他们对抗弱者。”如果说这只是奥巴马2005年时对罗伯茨的认识,最高法院在2005至2009年的变化,只会令奥巴马强化这一判断。
奥巴马出任总统后,签署的第一项法案就是《莉莉•莱德贝特公平薪酬法》(Lilly Ledbetter Fair Pay Act),相当于变相推翻了罗伯茨2007年在莱德贝特诉固特异轮胎橡胶公司案(Ledbetter v. Goodyear Tire & Rubber Company)中的判决意见,该判决明显支持有性别歧视倾向的大公司,使一位名叫莉莉•莱德贝特的弱女子无法以性别歧视为由,向固特异轮胎橡胶公司讨薪。
2009年5月,自由派大法官戴维•苏特宣布辞职,奥巴马迅速启动寻找替任者的工作,在被问及新任大法官应满足的条件时,奥巴马话中有话地说:“我要寻找这样一个人,他对正义的了解,超越了案例书中的抽象理论与琐碎脚注,他应当清楚我们的法律对普罗大众日常生活的影响。我希望他能够同情、理解人民的所思所想,作出审慎明智的判断。”这句话明显就是针对罗伯茨过分迎合权贵利益的倾向说的。
奥巴马执政后,副总统拜登曾在公开场合,嘲笑罗伯茨在领誓时的口误,奥巴马迅速严厉斥责了拜登,并要求他向罗伯茨道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奥巴马没把罗伯茨视为对手,其实,两人的对抗早已在暗中进行。奥巴马统领的行政分支,推行的主要是左翼政策,而罗伯茨麾下的联邦最高法院,正朝着右倾方向前进。尽管奥巴马已经任命索尼娅•索托马约尔为新的大法官,但只是用一个自由派替换了另一个自由派,并没能改变最高法院的力量对比。奥巴马的诸项新政,未来极可能与罗伯茨法院的保守理念发生碰撞。
2010年1月21日,联邦最高法院在公民联盟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中,以5-4票宣布解除对企业资金介入选举的限制,引起奥巴马的强烈不满。判决当日,奥巴马就宣布将寻求与两党参议员合作,以立法形式推翻这一判决。1月24日,奥巴马发表首次国情咨文时,完全不顾台下6名大法官的感受,公开谴责了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阿利托大法官气得连连摇头,轻叹了两声“事实并非如此。”被记者拍个正着。罗伯茨当日并未流露出不满情绪,但是,两个月之后,在阿拉巴马大学的一次演讲中,罗伯茨终于忍不住了,他表示大法官们根本没必要去听什么国情咨文,而奥巴马总统当众攻击司法分支的行为,实在是“非常糟糕”。可以说,罗伯茨与奥巴马的对抗之势,已经现出端倪。
因此,奥巴马在未来的任务之一,便是尽可能多地向最高法院输入自由派大法官,改变保守派一统天下的局面。对奥巴马来说,就算能够争取连任,未来最多只有一次宣誓机会,虽然罗伯茨这次出现口误,但由于终身任职,在他有生之年,起码还能主持6次总统仪式,有的是机会重新表现。然而,当罗伯茨从国会大厦的台阶上缓缓走下,主持新任总统就职仪式时,簇拥在他身边的同僚,或许已有不少将是奥巴马任命的大法官了。而这些人,将在未来的审判工作中,构成反对罗伯茨的多数方。这,就是奥巴马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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