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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经典|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本论》精读会纪要(十三)

请收藏 浙大马院 2022-06-09


      12月25日上午八点半,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本论》读书会第十三次读书活动通过线上腾讯会议举办。河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许兴亚教授应邀作题为“资本的积累过程及对资产阶级‘神圣财产权利’的批判”的讲座,近百位师生参与读书活动。


前言


本次所阅读的《资本论》第七篇研究的是资本的积累过程,即资本如何从剩余价值产生。本篇在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的范围内,并且以对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的分析为基础,也就是把积累当作直接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分别考察在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条件下所呈现出来的一些新的现象和特点,从而进一步揭示出资本的生产过程的本质。在引言中,马克思做出了两个重要的说明:一是假定“资本是按正常的方式完成自己的流通过程的”,以便对资本积累过程进行纯粹的分析;二是把资本主义的生产者当做全部剩余价值的所有者,也就是把积累只看做直接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这两个假定是合理且必要的抽象。



资产阶级“神圣财产权利”的奥秘


 资本主义生产的当事人资本家阶级及其代言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为了论证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合理性,编造了一整套自欺欺人的理论,其中就包括了资产阶级财产即所有制及其“权利”关系学说。从一定意义上说,马克思的《资本论》同时必然也都贯穿了对于“资本”以及与之相关的“财产”(即所有制)及其“权利”关系的批判。本篇则从资本积累和再生产过程的角度,对此作了进一步的批判。就此,许老师带领同学们梳理了马克思主义的财产理论,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批判了资产阶级的“神圣财产权利”观点。

 许老师说,首先应当明确,马克思所说的“财产”或“所有制”(德文Eigentum ,英文property)关系,是它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政治经济学不是把财产关系的总和从它们的法律表现上即作为意志关系包括起来,而是从它们的现实形态即作为生产关系包括起来。”而作为它法律表现的“所有权”或“产权”(德文Eigentumsrechts,英文property rights)则是一种属于上层建筑方面的“意志关系”。马克思认为:“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占有,是一个事实,是无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才具有私有财产的性质。”其次,许老师指出,马克思认为,“财产”即“所有制”以及作为它们法律表现的“所有权”即“产权”,都是历史的范畴。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每个历史时代中的财产关系和所有权关系都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起来的”,如果要想把是所有制和产权作为一种独立的范畴,用它来构建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大厦,“只能是形而上学或法学的幻想”。再次,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所说的“财产”和“产权”,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在上层建筑的法律及其意识形态中的反映。也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给资产阶级的所有权(法文properété,相当于德文Eigentum和英文property,此处应译作‘财产’而不是‘所有权’)下定义不外是把资产阶级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番”。最后,又因为资产阶级的私有制是私有制的最高和最后的形式,因而“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这启示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落实“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时,也必须注重从它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上来把握。不应当对其仅仅停留在从名义上的产权归属上来理解,而应当将其视为一种现实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从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和使用、共同劳动和共同分配等方面的统一上来把握。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对资本主义简单再生产过程的分析如何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


不管生产过程的社会的形式怎样,它的生产和消费过程都必须是连续不断的。生产的条件同时就是再生产的条件。同时,生产过程具有什么样的社会形式,再生产过程也就具有什么样的社会形式。既然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就是资本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因此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就表现为把预付价值作为资本即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来再生产的过程。在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剩余价值作为资本价值的周期增加额或处在过程中的资本的周期果实,取得了来源于资本的收入[Revenue]的形式。如果这种收人只是充当资本家的消费基金,或者说,它周期地获得,也周期地消费掉,那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就是简单再生产。马克思指出:“虽然简单再生产只是生产过程在原来规模上的重复,但是这种单纯的重复或连续,赋予这个过程以某些新的特征,或者不如说,消除它仅仅作为孤立过程所具有的虚假特征。”


首先,工人既生产了我们暂时只看作资本家的消费基金的剩余价值,也生产了付给他自己报酬的可变资本基金,从而驳斥了“资本家养活工人”的谬论。

其次,资本家的全部预付资本都会转化为资本化的剩余价值,从而说明资本家对资本的“权利”既非天生也不“神圣”。

再者,资本主义的简单再生产不仅是物质资料的简单再生产,而且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简单再生产,不断地再生产出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并使之永久化,从而为资本主义生产创造条件。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不仅工人阶级的劳动时间是属于资本家阶级的,而且他们的个人消费的结果,也不过是为资本家阶级不断地再生产出最不可缺少的一种生产要素——劳动力。因此,社会地看,工人阶级对自身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也是存疑的。恰恰相反,“这些地方毫无掩饰地表明了资本对劳动力的所有权(德文Eigentumstitel)。”


规模扩大的再生产与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


在各种经济的社会形态中,都有不同规模和比例的简单再生产和规模扩大的再生产;但是只要工人的生产资料,从而他的产品和生活资料,还没有以资本形式同他相对立,这个过程就不会表现为资本积累。第二十二章考察了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过程,学习的重点在于第1节和第4节。

 第1节中,马克思分析了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即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过程,并且着重分析了所谓“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的转变过程及其原因和实质。资本主义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都是以发达的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为前提的。如果单从流通领域的角度看,很容易就会得出“每个人的财产都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这样一种法权观念。因为用于交换的商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劳动产品,每个人只有放弃自己持有的劳动产品才可以得到对方的劳动产品。这就等于在事实上假定:每个人的财产都是靠他自己的或者家庭成员的劳动得来的,而无论其事实上是否真的是靠自己的劳动得来的。而在资本主义的基础上,由于劳动力成为商品,所以剩余价值一开始就不是依靠资本家的个人劳动得来的,而是靠无偿地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获得。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在把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的过程中,即使在交换中的每一步都遵循了商品交换的法律和规则,他由此而实现的资本主义的积累和扩大再生产,也还是以不付等价物就占有的他人的剩余劳动作为更多地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的手段。所以,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所谓“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这一转化,就是必然的和不可避免的。许老师认为,此处的“所有权”(德文Eigentum,英文property)并不仅仅是“权利”(德文Eigentumsrecht,英文propertyrights),而是一种实际的占有关系;这里的“规律”(德文Gesetz,英文law)其实也不是“规律”,而是“法律”“权利”或“规则”。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商品生产的财产法则转化为资本主义占有法则,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这些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同时也是一种辩证的转化,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就是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对立统一。因此,这一转化既反映出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这两种不同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同时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内在的这两个方面之间的矛盾。这一转化的关键在于劳动力成为商品。

 第2节着重分析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在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问题上,“把积累仅仅看作剩余产品由生产工人消费,而不由非生产工人消费”这种看法的两面性。一方面,在涉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不事生产的“非生产阶级”的消费的问题上,这是符合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另一方面,这种观点把剩余价值向资本的转化仅仅看成剩余价值转变为追加的可变资本和追加劳动力的生活资料而忽视了需要相应地追加不变资本,则是错误的,从而具有了为资本主义的积累和扩大再生产辩护的调和论因素。这启示我们要正确处理当前我国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关系。一方面,投资的扩大和经济增长并不一定意味着就业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就应当既要追加扩大就业所需的生产基金,也要更好地向劳动者倾斜,从而更好地促进全社会的共同富裕

 第3节分析了剩余价值分为资本和收入的比例,批判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关于资本家阶级是“节约起家”的辩护论,揭示了资本无限扩张的贪欲。马克思批驳节欲论的核心论点有两条:一是资本家阶级作为人格化的资本和活生生的个人,同时有积累和消费两种欲望。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这两种欲望有不同表现,最终是一方并不妨碍另一方。二是资本主义财富增长的原因是对于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占有。用于积累的一部分产品(生产资料)本来就不适合消费;同时,在一无所有的地方,靠节约是带不来任何财富的增长的。

第4节分别分析了几种同剩余价值分为资本和收入的比例无关但决定积累量的情况:劳动力的剥削程度、劳动生产力、所使用的资本和所消费的资本之间差额的扩大、预付资本的量。此处“剩余价值分为资本和收入的比例”就是剩余价值的积累率,这是在本章第3节已经分析过的。马克思在第二卷中还说过:在积累时,首先应当考察的是积累率。本节论述的这几种情况,则是除了剩余价值的积累率以外的决定积累量的情况。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下,积累率一般所指则是“国民收入的积累率”。其中,除了“劳动力的剥削程度”这一条是不适用的而且相反之外,其他几条也是适用的。它们都属于从内部挖掘生产潜力、走内涵的扩大再生产的路子,使经济做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5节批判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特别是庸俗经济学家把劳动基金说成是不变的量,把劳动基金的资本主义界限说成是社会自然界限,并且据此反对工人阶级争取提高工资反对剥削压迫的斗争的荒谬理论。马克思揭示了这种资产阶级辩护论的实质,指出:无论资本积累所需要的劳动人口,还是这些劳动力的价格总额,都不是一个固定的量。这一教条所依据的事实不过是:一方面,工人对社会财富划分为非劳动者的享受资料和生产资料这一点无权过问,另一方面,工人只有在幸运的例外情况下才有可能靠牺牲富人的“收入”来扩大所谓“劳动基金”。

由此可以得到的启发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总额及其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并不是一个不变的量,而是应当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而不断提高的。

在本次读书会中,许老师详细考证了“财产”和“产权”、“规则”与“规律”等概念,从理论上划清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所有制理论”与资产阶级“产权理论”以及历史唯物论和唯物辩证法与历史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界限,指出其现实意义在于:避免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误导,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理论与我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结合起来,更好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



图片:崔晨茜

文字:许兴亚|陈柳依

编辑:新闻中心  郭宇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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