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大使的“特命全权”
作者简介
金桂华 1988年-1991年任外交部发言人;1991年-1993年任驻马来西亚大使,期间兼任我国首任驻文莱大使;1994-1997年任驻泰国大使;后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副会长、亚太安全理事会中国委员会副会长等职。
一个驻外大使若要全其名,应称为“特命全权大使”。“特命全权大使”称谓其实是颇有来头的。最初一国向外派遣的并非全为“特命全权”大使。后因驻在国在礼宾安排上重“特命全权”大使而轻“非特命全权”大使,为免于受辱,于是各国便一概派遣起“特命全权大使”来了。此种风尚沿袭至今。
“特命全权大使”称谓乍听起来有些唬人。然而有幸当了六年“特命全权大使”的我却悟出这样一个道理:所谓“特命全权”,实为“特命无权”。唯按“特命无权”行事,始能毕“特命全权”使命于终。此非妄言,我是有据可循的。
焦若愚陪同毛泽东视察沈阳航空发动机厂
1965年,时任沈阳市委第一书记的焦若愚奉调进京,中央任命他为驻朝鲜特命全权大使。赴朝履新前,陈毅外长为焦设宴以壮行色。
席间,焦问陈外长:“让我当特命全权大使,尚不知这‘全权’如何使用法?”陈毅听后,放下筷子,哈哈大笑起来,说:“你莫要被这个‘特命全权大使’的词吓住。报上登‘特命全权大使’,好像有多大权力似的,跟你说,其实权力有限,不管大事小事,都得请示汇报。”陈毅接着又说:“不要说大使,就连我这个外交部长,也是权力有限。”陈毅还风趣地说,“古书上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我改几个字送你,叫做‘大使在外,不可自作主张’。”
所谓“特命全权”也者,我以为,其本质之意仅仅在于大使乃国家和国家元首的正式官方代表,并非真是“特命全权”在握。当然,在外交史上,大使也确曾有过一段几近拥有“特命全权”的风光日子,当时交通阻隔,通讯艰难,统治者往往不得不授大使以相机决断之大权。
19世纪中叶,英国驻康士坦丁堡大使坎宁,就曾在全无英政府授权的情况下,同土耳其政府达成如俄、奥攻土,英将向俄、奥宣战的重大谅解。
而今世界已进入“信息化”时代,大使与国内沟通便捷。此时“特命全权”的“阁下”们,套用西方外交界的话说,实已演变成为“邮递员”了。时任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史蒂文森大使就抱怨道,他在同苏联的葛罗米柯打交道时,国务院甚至具体指示他何时去男厕所。
外交工作,关乎重大的国家利益,说“外交无小事”,实不为过。严守纪律,遇事请示,本是外交官的本分和必备素质,更何况大使。大使受托于国家和人民,自应殚精竭虑,全心全意地为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而奋斗。唯安于“特命权”,始能无愧于“特命全权”的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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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金桂华外交生涯文集》
作者 | 金桂华
图片 | 源自网络
编辑 | 外交官说事儿 小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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