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所作的报告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发出的政治宣言和奋斗纲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光辉篇章。报告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作出了精准概括,以前所未有的体例和篇幅对未来五年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作出系统部署,为法治中国建设标注了新的历史坐标。
报告从五个方面对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和伟大变革进行了精辟概括,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等等。归结起来就是,“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中国法治建设站在了新起点,踏上了新征程。报告分三个阶段、从三个时间节点擘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远景目标、总体目标、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远景目标: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从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来看,一个现代化的强国必然是法治强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建成之时,也将是法治现代化实现之日。总体目标: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其中包括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法治领域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为实现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总体目标铸就理论、制度和实践基石。在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二十大报告首次把法治建设单列为一个重要部分进行重点论述和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这一新体例新格局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这一部分设有六段,前两段是总论,后四段是分论。总论第一段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总论第二段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和整体布局:“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分论包括四段,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作出部署。一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三是“严格公正司法”,四是“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在这些任务和工作中,突出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要统筹立改废释纂,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报告创造性地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命题。其核心要义是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军队建设、党的建设,国家治理、政党治理、政府治理、军队治理、社会治理、“一国两制”、对外事务等纳入法治轨道。这就必然要求法治先行、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修好法治之路、铺好法治之轨、畅通法治之道,以良法善治引领、规范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