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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 | 2021甘肃省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10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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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0月26日至11月6日18:00
③请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14天开始,每天测量体温,如实填写《甘肃省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疫情防控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3)。考试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填写的体温测量登记表A4纸质版;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考试用具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用品。 2.面试。面试考点设置在兰州。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考试期间国内疫情情况,甘肃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对中、高风险地区来甘考生各项疫情管控措施。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省委组织部根据有关单位选调需求统筹安排工作单位。 (五)体检 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直部门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市县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考察主要了解拟录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档案、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八)专题培训 选调生到岗工作一段时间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培训。 日常管理1.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并进行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到村任职2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3.试用期及期满考核、转正定级、辞职辞退、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日常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公务员法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其他事宜1.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提供、填写虚假信息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3.政策咨询电话:13919955065,13919955265;技术咨询电话:0931—8928492;监督电话:0931—12380(选调生招录工作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甘肃省委组织部将于2020年10月下旬组织开展宣介,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各相关高校就业信息。 本公告由甘肃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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