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做税务筹划要么被“薅羊毛”:从曹德旺看美国弃籍税
陈立彤律师评述:
许多民营企业家以及高净值人士,在移民境外时并没有对目标国家的财税政策进行充分了解,更没有提前做好合理的避税规划,这都导致了事后的巨大经济损失。
要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配置资产,仅依靠中国固有或传统的资产保护观念已经远远不够,专业化、代理化是绝对的未来趋向。
雷莉律师评述:
事实上,不仅仅是移民、退籍会带来税务风险,对于不移民但倾向海外购置房产的人群而言,也一样要注意目标国家的遗产税和赠予税。在投资前建议提前找律师进行购买架构的规划,确定一套能将未来税务负担和可控风险降至最低的方案。
入籍或居住证获得时间、家庭成员的身份、资产分布与处置、未来的赠与和传承计划、信托、弃籍后是否继续持有该国资产等都会对未来的税务负担产生影响。
按照美国税法,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都是美国纳税人,必须每年向美国依法纳税,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放弃美国国籍或绿卡,美国要征收一笔“弃籍税”。
此外,根据《外国投资者税法》(The Foreign Investors Tax Act),弃籍者需要对其放弃美国国籍后10年内来自美国的所得纳税,2004年美国通过的《美国就业机会创造法案》(The 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又进一步完善了弃籍税制度。在放弃美国国籍的十年内,除对弃籍者来自美国境内的收入征税外,如果弃籍者在美停留超过30天,IRS可以对其全球收入征税。
1995年曹德旺拿到美国绿卡,十年后的2005年,曹德旺决定放弃美国的绿卡,因为当时福耀集团发展势头极好,将成为汽车玻璃品牌的代名词,而曹德旺认为福耀必须是中国人的品牌。
根据05年胡润榜的数据,退卡当年的曹德旺个人资产是14亿,依照其匹配的缴税比例档次20%粗略计算,被“薅”了2.8亿“弃籍税”。但天价的“弃籍税”也没有动摇曹德旺回国的决心,不仅如此,他还要求自己的家人们也一起放弃美国籍,成为了当时“移民潮”中的一股逆流。
01
何为“弃籍税”
美国弃籍税(ExitTax/ExpatriationTax)又称离境税、退出税,是指公民或符合一定条件的绿卡持有者在放弃本国国籍或绿卡时,就其全球资产、资本利得和收入,在转移出境时向该国的税务部门缴纳的相关税款。
02
要缴纳“弃籍税”的主体
以下两个条件若同时满足,则为“弃籍税”的征收对象:
(1)拥有美国国籍者or在过去15年中持有绿卡长达8年的绿卡持有者
(2)符合“适用弃国者”(Covered Expatriate)的定义(三种满足其一即可)
法案Heroes Earnings Assistance and Relief Tax Act of 2008、美国财政部2009-85号公告共同确立了“适用弃国者”(covered expatriate)的定义:
(1) 在放弃国籍之日净资产超过200万美元,包括信托中可以享受的权益
(2)在放弃国籍之日前的5年内,年平均净所得税超过了经通货膨胀调整后的指定数额(2020年为17.1万美元)
(3)无法通过8854表格证明自己在过去5年已经根据法律要求申报了所有应纳税额
03
弃籍税的税率
对于一般收入(ordinarygain),比如工资,2018年后按照10%、12%、22%、24%、32%、35%、37%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计算。
对于资本利得(capitalgain),区分为短期资本利得(持有期间1年或1年以下)与长期资本利得,短期资本利得适用一般收入的税率,而长期资本利得按照0%、15%、20%的税率计算。
此外,自2013年起满足特定条件的纳税人还需要承担税率为3.8%的净投资所得税(Netinvestment income Tax)。
04
被美国税务局追查出漏报海外资产后果
对于漏报海外资产,如果查到将面临严重的罚款,包括欺诈罚款和海外信息申报的罚款,甚至有可能是刑事的处罚。
1.故意不申报的,行政责任:最高10万美元罚款或者50%充公;刑事责任:25万美金罚金和5年有期徒刑。
2.故意不申报的且违法其他规定的(比如申报FATCA),行政责任:最高10万美元罚款或者50%充公;刑事责任:罚金50万美金和10年有期徒刑。
3. 仅“非故意”未提交8854表格的弃籍者,美国税务局从2019年10月起允许补报,只要弃籍者按照税务局的有关规定,尽早补交8854表格,并附上一份“非故意”漏报8854表格的声明,即可被税务局认定为已经完成税务上的弃籍,并且被免去1万美元的罚款。
真实案例:俄罗斯亿万富豪奥格列·廷科夫在2013年弃籍时痛快地上缴了弃籍税,共计6.2亿美元,但在2019年,因被查出当年虚报个人收入、个人净资产、瞒报海外资产信息等,数罪并罚将面临 6年刑罚,奥格列·廷科夫又不得不拿出了1.6亿的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