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截止】长沙市开福区征地拆迁事务所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开福区征地拆迁事务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
3、具有所报名岗位所需要的条件与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二)具体条件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所学专业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 | 备注 |
1 | 国土管理工作人员 | 2 | 土地资源管理(或国土资源管理专业) |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 35岁 以下 | 研究生和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 主要从事基层户外工作。 |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截止日期:2017年7月18日(限工作日)
地点:开福区国土分局人事监察室(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9号新领地公寓3栋602室)
电话:0731-84558161(张先生、胡小姐)
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贴《登记表》),并填写《长沙市开福区征地拆迁事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可网上下载),每人限报1个职位。
(二)资格审核。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三)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
(五)递补。有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由区国土分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
(七)正式聘用。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编制外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待遇
1、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
2、试用期满后,待遇年薪不少于4.5万元,并按要求缴纳“五险一金”。工作能力强,贡献大者将给予晋级和奖励。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31-84558161
附:长沙市开福区征地拆迁事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