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万】钢铁理呆是怎样练成小说闯作者的
我打小就佩服作家。小时候没有电视、网络,听故事和读书几乎是唯二的精神食粮。但会讲故事的人可遇不可求,在一个三线小城能找到的书也是凤毛麟角,所以每一本书都弥足珍贵。看到书中栩栩如生的对话、扣人心弦的剧情、文采飞扬的描写,我常像屈原一样长太息以掩涕:啥时候我也能写出这样的故事,离骚更近一点!
好作家把方块字的排列组合玩得炉火纯青举重若轻,让人从阅读中感受到无边的想象力,得到超越平凡生活的快乐。我觉得他们都是魔法师。
但我从来不会写小说。以前写杂七杂八的文字,除了偶尔的段子,都是非虚构性写作。写小说,需要无中生有构建一个世界,还要能自圆其说,让读者共情想不断读下去。这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在这个信息过载注意力稀缺的时代,写出吸引人的小说尤其是挑战。
但我对将会未会的东西特别有兴趣。这几年陆陆续续码了一些字,有几次碰着文学的边儿了。我想是不是就差一层纸,要不要加把劲试试?也算是完成儿时的一个心愿。
但我知道,光凭心血来潮进入一个新的赛道是不行的。把热情误当成能力,是年轻人常犯的毛病。我们老年人讲究凡事预则立,正式动笔之前我得做好准备。这样虽然不能让自己一蹴而就写出传世之作,起码可以避开一些巨坑,让人读完之后觉得还有可取之处,时间没有完全浪费。
我是码工,日常工作就是学习各种新技能,解决层出不穷没见过的问题。对我们来说,终身学习是基本的职业要求。学习我是不怵的。我觉得写小说有两方面需要学习:语感和技法。
写作的语感,是通过大量阅读优秀作品获得的表达习惯。一种风格的文字读多了,自己写的东西也多少带同样的味道。写不出好文字,其实是好文字读得不够。这是基本功,我不知道有什么捷径。因为无法速成,这点在短期内只能吃老本。
但光有语感是不行的。有一些行文布篇的章法和基本规律,不掌握就会犯各种初学者的错误。好比要写一首好歌,除了音乐天赋还得懂一些乐理。
于是我开始恶补写作理论。在微信读书上读了几本关于小说创作的书,包括史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和詹姆斯⋅斯科特⋅贝尔的《这样写出好故事》。觉得有道理的地方我就画个重点,停下来想一想。因为没有那么多时间读书,这些书有一多半儿是做饭的时候听微信读书的 AI 朗读的。
我从学习中发现,以前我写文章搞极简主义,喜欢直扑主题,一个字能说清楚的不用两个。这种钢铁理呆思维,说理探讨技术还行,写小说一定要砸。婉转表达比平铺直叙更有趣味。我需要练习在故事中加入适量描述,用细节引人入胜。
某天,我得知老东家推出员工子女夏令营报销福利,便用半小时写出这篇习作《夏令营》:
你看,我已经可以把一百个字的段子抻长到七百多字,勉强可算微型小说。
可以向短篇小说进发了。
这次写《美乐火锅店》(上篇、下篇)实属偶然。美国国庆前一天,带孩子们去吃乐洵火锅,几个人望着桌上堆的肉感觉力不从心。我突然灵光一现,从“老男人不得不拼命吃肉”这个设定出发,引申联想,在饭桌上编出了这篇小说剧情的主要部分(以下有剧透):
一对老夫妇常去一家火锅店,但每次都是老先生一个人使劲吃,老太太只在一边看着(悬念)。时间久了,服务员觉得老先生怎么这么抠门(铺垫)。后来才知道,原来老太太得了老年痴呆症,只有在看见老先生吃火锅的时候,才能记起以前的事情(反转)。老先生为了帮助太太回忆起过去,不顾医嘱,每次都吃很多肉(煽情)。
这种写法大约受了美国作家欧⋅亨利的影响。我们中学英语课本里有他的《麦琪的礼物》简版,语文课读过他的《警察与赞美诗》,《读者》杂志也登过他的《最后一片树叶》。这些故事的特点是最后的神反转:麦琪把一头金发卖了给先生买金表链,做为圣诞礼物;先生却已经把金怀表换了一套给她的玳瑁梳子。流浪汉费尽心力想要被抓去吃牢饭,多次不得,却在受教堂圣乐感化决定洗心革面时被警察抓走。得肺炎的女生从对面墙上最后一片不肯掉下的树叶获得求生的勇气,殊不知这片叶子是邻居老画家为她深夜冒雨画在墙上的杰作,而画家因此染病去世。
我把故事梗概讲给孩子听,他们觉得这个主意还不太糟,值得一写。那我就试一试。回到家,晚上写一半,第二天再写一半,然后修改两遍发表。
这次讲故事的手法经过了一点设计。一开始,我完全是从服务生奥莉薇娅的视角讲述。除了男主角的回忆,基本上就是按真实时间的顺序。后来觉得这样缺少变化,决定把下篇变成男主的视角。效果怎么样?见仁见智。对我来说,因为以前从来没有用过这种技巧,就当是一种练习吧。
小说要让人看得下去,细节一定要像那么回事儿,不能让人一眼看穿你就是在胡编。就算是编,也要编得符合生活的基本逻辑,才不会让人觉得娱乐性不高,侮辱性极强。
美乐火锅店的名字是生造的,据我所知,西雅图并没有这样一家火锅店。但西雅图唐人街确实有条南金街,街上也有一家美籍亚洲人主题的博物馆,很多展品是关于李小龙的。小说家们常用这种真假结合的方法来增加真实感。比如金庸。
小说和故事的区别是什么?我觉得在于复杂度和完成度。故事通常结构简单,叙事手法单一,基本都是一条线索从头到尾。大部分小说除了主线情节之外,或多或少还有一些支线。所以我除了主要人物奥莉薇娅、德尼斯和露西,还安排了一些陪衬人物,比如老板娘、王大卫还有吉安娜。这些人物着墨不多,主要是为了从侧面反映主要人物的性格,推动情节发展。
如何给人物取名字?名字要符合人物的身份和时代,不能让人出戏。我取名字的办法是靠谷歌:按照故事设定的年代,查找每个人物出生时美国最流行的新生儿名字,从前 20 名里选取我喜欢的。
感情戏不是我理工男的强项。我编不出男女主人公相遇的故事,于是决定借鉴费翔父母在台湾认识的经历。为此查阅了美国在台湾驻军的历史,比如部队番号、驻地、入驻和撤离的时间等。我也调查了美国军人和外籍人士结婚需要的手续和驻台军队回美之后的安排。此外,我找出在上世纪60年代活跃在美国和台湾的演艺圈明星,把梅尔⋅布鲁克斯和翁倩玉加入到叙述中。有了这些史实做基础,才不会演出关公战秦琼这种明显的硬伤。
为了用更多的细节加强真实感,我找到了一家从六十年代起就在台南营业的小饭馆:汕头意面,把这家饭馆的特色(大碗)写进小说。再通过谷歌地图找到它的地址和附近的地标,发现两条街外有座水仙宫。把这些细节揉进小说,让有过台湾生活经历的读者更容易感到亲切。
小说要好看,需要三个要素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对话、行动和描述。有的小说不是三者俱全,也能做到很好看,但那是例外,不宜在成功写出好小说之前轻易挑战。所以,我尽量在这三者之间找平衡,摊鸡蛋饼: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蛋,蛋多了加水。
注意前后照应。一件事情只说一遍,是故事会的写法,常会让人感觉人物是作者操纵的提线木偶。如果事前有了暗示,事情的发生就会顺理成章,让读者觉得在情理之中。比如为了对奥莉薇娅联系不上德尼斯有合理的解释,我在前面安排了入职时老板娘交代不要打听客人隐私的情节。反过来也成立,如果在一本书第一章墙上出现了一支来复枪,后面这把枪一定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否则就不应该出现。
这一次,把一百个字的点子抻长到了七千字,终于进入短篇小说的范畴,初步达到目标。英文版经女儿修正文字错误后,放在亚马逊 Kindle Vella 上( https://amzn.to/3PeqHOl ),欢迎大家试读。如果懒得粘贴网址,可以点文末的“阅读原文”访问。
最后,标题中“闯作者”一词是从东东枪那里学来的,不是笔误。我写小说纯属无知者无畏。在此谨向我景仰的枪老师致敬,你的《六里庄人民广播电台》断更是我人生一大遗憾。
~~~~~~~~~~
猜你会喜欢:
美乐火锅店(上)- 奥莉薇娅讲的故事
美乐火锅店(下)- 德尼斯讲的故事
从莫斯科郊外开始的回忆 - 纪念我的同学 L
睡在我上铺的郭教授 - 我是如何同室操戈的
睡在我对角的老廖 - 大学生活,无非就是睡来睡去
白水绕东城 - 关于老内江的回忆
程序员要学好语文 - 我为什么写公众号
~~~~~~~~~~
关注老万故事会公众号:
本公众号不开赞赏不放广告。如果喜欢这篇文章,欢迎订阅、收藏、转发、评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