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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宿规划丨广东省文旅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乡村民宿扩大规模、 打造高品质乡村民宿;支持旅游民宿创新发展!

广东省文旅厅 广东民宿发展研究院
2024-08-31

《规划》关于民宿要点摘录


1、推动乡村民宿扩大规模、打造高品质乡村民宿。
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 推行“粤菜师傅+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提升乡村旅游餐饮服务水平,推动乡村民宿扩大规模、丰富业态、拓展内涵, 打造高品质乡村民宿。
2、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支持旅游民宿创新发展。
支持旅游民宿、星级饭店等创新发展,提升住宿业服务水平。
(来源:第三章 主要任务;第七节 聚焦产业融合和服务品质提升,进一步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4. 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6.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广东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繁荣发展,塑造与经济实力相匹配的文化优势,建设更高水平的文化和旅游强省,根据《“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广东省文化发展改革“十四五”规划,我厅编制了《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1月22日


通知原文

规划全文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目 次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现状

第二节 发展环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全力推进社会文明显著提升

第二节 聚焦新时代主题舞台艺术创演,构建繁荣有序的艺术发展体系

第三节 聚焦革命文物体系建设,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第四节 聚焦岭南技艺传承创新,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第五节 聚焦精准化数字化发展,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六节 聚焦新业态新消费模式培育,建设高质量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第七节 聚焦产业融合和服务品质提升,进一步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

第八节 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营造, 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

第九节 聚焦中华文化现代传播,加强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与推广

第十节 聚焦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深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

第十一节 聚焦产业引领和城乡一体发展,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布局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加大财政投入

第三节 完善投融资服务

第四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五节 加强法治保障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推动广东塑造与经济实力相匹配的文化优势,建设更高水平的文化和旅游强省,根据《“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远景目标纲要》和广东省文化发展改革“十四五”规划,结 合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各项 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奠定 了坚实基础。


艺术精品创作展演繁荣发展。坚持以演出为中心环节,加大艺术创作的组织化程度,创作 200 多台大型主旋律剧(节)目,演出总场次超过 4 万场,获得“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等全国性文艺奖项 106 个,获得戏剧奖、荷花奖、金钟奖等专业领域国家最高奖项约 300 人次,舞剧《沙湾往事》《醒狮》、粤剧《还金记》《白蛇传情》、音乐剧《烽火 星海》等一批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成为近年来常演不衰的经典剧目。着力打造高端演艺品牌集聚地,优化整合全省艺术资源,形成艺术品牌活动体系,成功举办中国设计大展深圳 中国国际马戏节珠海、广东省艺术节、广东省艺术院团演出季、广东国际青年音乐周、广东现代舞周、南国音乐花会、华语戏剧盛典、广州三年展、广州艺术季、羊城粤剧节等艺术品牌活动。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攻坚做强工程,实现省市县镇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创新建成“粤书吧”等新型阅读空间 1900 多家。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形成省、市、县三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公共文化重点改革成效明显,超过 110 个县(市、区建成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171 个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建立了理事会。大力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和展演,群众艺术花会、“同饮一江水”劳动者歌唱大赛、“粤读越精彩”全民阅读推广、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等文化活动深受群众喜爱。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建成 4 个国家示范区、8 个国家示范项目和 12 个省级示范区、26 个省级示范项目。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卓有成效。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出台《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规定》《广东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实施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进笔架山潮州窑遗址、大洲湾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打造南粤古驿道、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和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创新推出“云游博物馆”“宝览南粤”等项目。全省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 处,新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18 项,新认定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48 名,新增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 35 个,登记公布国有可移动文物 87.5 万件/套。广东英德青塘遗址、“南I ”南宋沉船水下考古发掘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8 个展览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项。

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文化和旅游产业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从 2015年的 3648 亿元增加至 2019 年的 6227 亿元;全省旅游总收入从 2015 年的 9081 亿元增长至 2019 年的 15158 亿元,接待过夜游客从 2015 年的 3.62 亿人次增长至 2019 年的 5.31亿人次。“十三五”期间,共创建 1 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5 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 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认定 18 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5 家省级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44 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新增 3  5A 旅游景区。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华侨城集团、岭 南国际集团、华强方特、长隆集团等龙头企业综合竞争力不 断增强。

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全面推进。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制定行动计划,完善文化和旅游交流 合作机制,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粤港澳大湾区艺 术精品巡演、粤港澳大湾区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采购会等系列活动。依托海外中国文化中心资源落实多批次文化交流项目,深入打造“广东文化精品丝路行”品牌,组织赴 30 个国家和地区参加“欢乐春节”、中国-东盟旅游年、中国- 新西兰旅游年等活动,逐渐形成有岭南文化特色的国际交流品牌。

文化和旅游市场培育和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加大简政放超过 50。推量标杆引领计划,获评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3 个。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出台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施文化旅游市场黑名单制度。持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文化和旅游安全监 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的应急 关停、风险排查、旅客安置和旅游投诉等问题。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许多新挑战、新要求。


从国际来看,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发展,对外交 往更加频密,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单边主义、保护主义 等逆全球化思潮不断涌现,各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需要我们化危为机,危中寻机。

从国内来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文化和旅游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需要加快转变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式,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改革,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不断优化文化和旅游产品结构,优化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

从全省来看,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期间,要求我们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弘扬岭南文化、推动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打造数字文化引领地、文化创意新高地、文旅融合示范地,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塑造与经济实力相匹配的文化优势,建设更高水平的文化强省,这些都为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确立了新目标、提出了新要求。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 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及精准性有待提高,推进岭南文化“双创” 工程还需开拓创新,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有待优化等。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我们必须准确识 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坚持以创新发展催生新动能,以 深化改革激发新活力,奋力开创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 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 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推动文化 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 要为根本目的,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推进文化和旅游融 合发展,奋力将文化和旅游业打造成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柱,努力塑造与经济实力相匹配的文化优势,建设更高水平的文化和旅游强省,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提高人民群众文化参与程度,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实现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创新驱动。突出创新的核心地位,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全面推进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产品创新, 大力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赋能作用,全面塑造文化和旅游发展新优势。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深层次改革, 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

坚持融合发展。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系统观念,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深度融合,推进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节 发展目标


1. 到 2025 年发展目标

 2025 年,更高水平的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事业更加繁荣兴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艺术发展体系更加繁荣有序,文艺精品不断涌现,文艺演出更加繁荣,文艺院团运营能力明显增强,艺术活动品牌更具影响力,艺术场馆建设、管理、运营水平显著提高,人民艺术素养明显提升。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不断完善,文物和非物质文 化遗产实现系统性保护,博物馆综合实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不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 活力明显增强。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更加完善均衡, 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优质、供给方式更加多元高效,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高。

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旅游产业综合实力进一步壮大,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服务供给大幅增加,产业融合和创新发展更加突出,在产业规模、 产业数字化发展、催生新型业态等方面引领全国,文化和旅游产业成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完善,旅游产品供给更为丰富,旅 游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健全,旅游消费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建成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省级以上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旅游业对全省经济综合贡献度不断提高。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日益完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繁 荣有序,市场在文化和旅游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市场监管能力不断提高,文化和旅游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2.到 2035 年远景目标

到 2035 年,建成更高水平的文化和旅游强省,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 文化和旅游业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

全力推进社会文明显著提升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和旅游发展,发挥文化引领社会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1.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和旅游工作,发挥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景点和公共网络文化空间等平台作用,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 史“四史”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艺作品创作、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全过程,围绕庆祝建党 100 周年等主题,加强线上线下内容建设,推出 100 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

2. 加强对岭南文化的发掘研究和阐释。开展岭南文化资源普查,加强对岭南文明源流、岭南文化与中原文化融合等专题研究,提炼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推进广府文化、潮汕 文化、客家文化、雷州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的研究阐发和弘扬传播,加强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阐释,策划推出一批精品革命文物主题展览和流动展览。利用“科技+互动”“情景重现”等方式让文物“活”起来,创新展示岭南文化和人文精 神。

3. 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和艺术修养。不断加大文化惠民力度,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大力推动全民阅读和 全民艺术普及,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激 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常态化开展公共文化流动服务、文 化和旅游志愿服务下基层,大力推动文化下乡和戏曲进乡村、进校园。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提高公共文化的群众参与度和覆盖面。强化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大力倡导绿色出游、餐桌文明,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旅游新风尚。


第二节 

聚焦新时代主题舞台艺术创演,

构建繁荣有序的艺术发展体系


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演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的文艺精品。


1. 攀登艺术精品创作新高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扣“中国梦”时代主题,推动各艺术门类创作,不断增强广东舞台艺术原创力,逐步实现从“高原”到“高峰” 的跨越。提升艺术创作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完善艺术创作生产扶持机制、集体攻关机制和全流程跟进机制。建立“广东省舞台艺术创作目录”,对重点创作生产项目进行全程指导和验收。围绕重大时间节点、重大国家战略、优秀传统文化, 立足广东特色,推出一批重大文艺精品。重点实施“重大主题专题创作计划”“省属文艺院团小型歌舞创作计划”“基层舞台艺术精品扶持计划”。加大编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完善采风、选题、研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工作,继续开展“广东省戏剧文学奖”评选,对重点入选剧本进行结对孵化。探索舞台艺术与文学、影视、动漫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网络文艺的创作生产。发挥广东省艺术节在各艺术门类创作生产上的导向引领作用。

2. 焕发文艺院团发展新活力。继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出台《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方案》,在资金保障、人才培养、收入分配、创作演出等方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彰显国有文艺院团在艺术创作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和公益属性,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院团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国有文艺院团与剧场开展“团场合作”,面向市场开展精品演出。实施舞台艺术“头雁计划”,引进与培养在全国领先的核心演艺队伍。实施国有文艺院团振兴计划,扶持打造一批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院团。鼓励省属文艺院团与基层文艺院团开展结对共建,提升基层院团整体创演水平。鼓励和支持民营文艺院团参与政府采购、重大文艺比赛和活动;加大民营文艺院团人才培训、创作生产等方面的支持。支持举办“演艺博览会” “订戏会”等演艺交易活动。支持院团与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项目资助、冠名赞助等方式开展合作。

3. 开拓舞台演出繁荣新局面。坚持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按照“三线并进”模式,推动创排演出新 创剧目、复排演出经典剧目、推广演出当红流行剧目。强化 艺术创作的前期市场分析和成本核算,确保精品剧目演得起、看得起。支持大型精品剧目打造驻场版、巡演版,鼓励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提升艺术表现力,探索推动艺术创作项目合作制。创新做好广东省艺术院团演出季、广东国际青年音乐周、广东现代舞周等演艺活动品牌。创办全省基层院团演出季,打造基层院团业务提升的专业平台。做大做强全省公益剧场联盟,搭建省内精品演出的统筹平台和营销推广渠道。办好“星海直播”网络平台,推进“网演中国”数字文旅平台建设,推动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融合发展。实施新创艺术精品剧(节)目演出扶持计划,对纳入省重点创作计划且首演受到广泛好评的精品剧(节)目,支持开展国内巡演。实施高雅艺术惠民工程,加大文艺精品演出采购和补助力度, 重点面向省属国有文艺院团进行采购。

4. 增创岭南优秀艺术传承传播新优势。实施岭南优秀艺术振兴工程,重点扶持广东音乐、岭南美术和粤剧等地方戏曲。实施“广东音乐新经典工程”,通过征集和委约创作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推出一批广东音乐新曲。积极发掘培育岭南美术创作人才。规范美术馆藏品收藏管理,盘活各级公共 美术馆馆藏资源,组织开展馆藏精品惠民巡展。办好广州三年展等重大美术展览,继续开展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支持优秀展览项目在全省巡展。打造全国领先的美术作品修复基地。支持代表性戏曲院团复排传统戏曲经典剧目。支持戏曲 名家开展名师授徒,传承戏曲艺术,排演经典折子戏。继续办好“粤戏越精彩”“全省戏曲行当大赛”等戏曲活动品牌。扶持花朝戏、正字戏、白字戏、西秦戏、乐昌花鼓戏等濒危剧种的发展,支持地方打造面向全国、全省的濒危剧种展演活动品牌。

5. 推动文艺理论评价新发展。建立和完善岭南文艺理论体系,夯实艺术发展的理论基础。整合全省艺术研究机构、高校、社科等人才资源,围绕广东文艺历史、艺术实践、优 秀文艺项目和广东美术、广东音乐、岭南戏曲等重点,积极 推动各门类艺术研究。把好文艺评论正确导向,改进广东省 艺术节评奖体系,建立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文艺评论引导协同机制,建强主流文艺评论阵地,营造文艺评论健康生态,实 现文艺评论与艺术创作生产的良性互动。围绕重点文艺作品、热点文艺现象、焦点文艺问题,积极开展文艺评论。强化队 伍建设,培育和打造我省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的领军人物和 骨干队伍。建设文艺评论阵地,巩固《广东艺术》杂志线上和线下版等传统文艺评论阵地,建好、用好、管好网络文艺 评论平台。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品牌。


第三节 

聚焦革命文物体系建设,

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推进文物系统性保护和活化利用,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坚强支撑。


1. 完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编制实施《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保护不可移动文物的空间管制措施。加强海上丝绸之路、南粤古驿道、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石窟寺等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健全文物管理机制,核定公布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强化文物保护管理措施, 完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文物博物单位安全防护建设。加强文物执法和督察,严厉打击文物犯罪。

2. 提升考古工作能力水平。指导各地划定和公布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完善建设工程考古制度,推动基本建设、用海、土地储备的考古前置工作,持续加强区域考古工作站建设。加强考古科技运用,成立文物保护科技联盟,推动广东省文物保护科技中心建设。加强考古出土、出水文物预防性保护,推动广东省考古标本库房和考古基地建设。健全考古出土文物和执法部门罚没文物移交工作机制。积极参与“中华文明探源”“考古中国”等重大工程,实施一批与人类起源、文明起源、岭南文化研究相关的重点文物考古项目。做强做优水下考古,持续推进“南海Ⅰ号”发掘、保护及后续研究,加强对“三海”(海丝、海防、海岛)遗存及水下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推动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 护中心建设。加强考古专业人才培养,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养和专业水平。

3.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进革命文物资源普查,分批次公布全省革命文物名录,建立革命文物大数据库,推进革命文物资源信息开放共享。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按主题实施系列革命文物修缮、修复工程。加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推进原中央苏区片区、海陆丰片区、长征片区(红一方面军)和广东片区等四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支持广州加快建设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加强革命文物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 鸦片战争海防遗址公园、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中央红色交通线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革命文物价值挖掘研究和阐释传播,加强红色讲解员队伍建设,策划推出以建党、建国等为主题的系列精品展览。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打造提升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创建一批红色旅游名镇。

4. 推进博物馆高质量发展。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提升博物馆服务效能。推动创建一批广东 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卓越博物馆,实施广东博物馆质量提升项目、中小博物馆提升计划,探索类博物馆发展,推动广州、深圳、佛山、梅州、东莞、潮州等地“博物馆之城”建 设。制定实施《广东省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博物馆藏品管理,实施现代物证征藏工程、藏品定级工程、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工程。推动博物馆 藏品档案信息标准化建设和文物资源开放。深挖岭南文物蕴 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打造全媒体宣传矩阵,开展全省 文物精品推介工作。鼓励博物馆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推动利 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优化社会文物管理服务, 推动建立广东省社会文物市场信息与信用管理服务系统,完 善文物捐赠奖励制度。

5. 加强古籍保护研究利用。落实国家古籍保护及数字化工程重点任务,推动古籍保护与古籍研究、整理出版等领域工作有机衔接。深入开展古籍普查,全面掌握古籍存量情况。 加强古籍分级保护,强化对重点古籍有效保护、开发和利用, 实施珍贵濒危古籍抢救保护项目。完善省级珍贵古籍名录和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选制度,开展第三批省级珍贵古籍名录及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审。推动地方古籍保护单位设施设备完善,提升古籍保护水平。加强古籍保护数字化建设, 推动建立我省古籍数字资源库,促进古籍资源便捷使用和开放共享。持续实施“广东省古籍地方文献整理出版计划”,推进各级古籍收藏单位“古籍普查登记目录”和《中华古籍总目·广东卷》出版。加大古籍保护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古籍知识讲座、展览、体验、经典诵读等推广活动。加强古籍创意产品开发和古籍保护人才培养。强化古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应用。


第四节 

聚焦岭南技艺传承创新,

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坚持依法保护、守正创新,深入挖掘阐释非物质文化遗 产蕴含的人文精神,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 的光彩。


1. 加强非遗项目保护。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制度,规范认定流程,将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和突出价值的非遗项目 列入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予以保护。根据广东非遗特点 和存续状况,加强分类保护。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 评测和保护绩效评估,加大对急需保护项目的扶持力度,总 结推广非遗保护优秀实践案例,实施项目保护单位动态管理。对非遗项目集中、特色鲜明、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实施区 域性整体保护,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探索开展非遗在 社区、非遗进景区工作。

2. 提高非遗传承活力。制定实施《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形成年龄结构合理 的梯次配备,探索建立退出机制,促进非遗有序传承。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且技艺性强的项目,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深入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培计 划,通过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经费资助等方式,支持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活动,支持设立非遗大师工作室。通过组织参加培训、提供展示平台、对接市场渠道等方式, 为传承人提供有力支持。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保存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核心技艺和传承实践情况。

3. 加大非遗传播力度。在每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重要传统节日开展非遗主题传播活动,广泛开展区域性和专题性展示展演活动,推动传统节日振兴,加强非遗传播力量建设,打造“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非遗品牌大会”“非遗少年说”等传播品牌,营造全社会参与非遗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鼓励各地建设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发挥新媒体优势,丰富传播手段,创新传播渠道。鼓励非遗活动进校园、非遗知识进教材、 非遗传承人上讲台,积极开展非遗教学实践、展示展演和体验活动,推动非遗普及教育。利用广东(佛山)非遗周、非遗墟市粤港澳城际联盟、粤港澳非遗交流大会等平台,大力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非遗合作与交流。

4. 推动非遗创新发展。促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利用非遗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业态,开发一批具有鲜明岭南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鼓励合理利用非遗资源进行文艺创作和文创设计开发。积极利用互联网平台举办“广东非遗 购物节”等活动,创新非遗产品推广、展示和销售渠道。深入实施《广东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设非遗工作站,提 高传统工艺产品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


第五节 

聚焦精准化数字化发展,

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优化 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和新型文化空间,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健全标准化、均等化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 优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高水平建设一批体现广东特色、国际水平的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好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项目和广东粤剧文化中心、广东人民艺术中心等文化新地标,支持深圳建设“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以新建、改扩建及功能融合等方式,推动尚未达标的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站)达到国家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图书馆和文化馆分馆。推进国有美术馆、演出场馆在市一级的全覆盖, 推动民营美术馆、博物馆的建设和免费开放。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与“两中心一平台”建设、乡镇机构改革相衔接,夯实镇、村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优化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和功能布局,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 文化传承、互联网、轻食餐饮等服务的城乡新型文化空间。加快完善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优化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进一步缩小区域间、城乡间、群体间的公共文化服务差距。结合人口分布、地域文化和群众需求等, 打造一批管理先进、特色鲜明、与社区融合共生的主题图书馆和主题文化馆。

2. 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完善提升省市县三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优化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专项标准。推动粤东西北 地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服务中心)主要服务效能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扩大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覆盖面,推动公共文化机构与企业、学校等社会力量合作,完善公共文化资源流通共享机制。实施镇、村公共文化服务治 理,持续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专项治理,推动 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达标建设。推动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打造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增强公共文化发展活力和动力。探索建立公共文化设施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联动机制,开展公共文化设施联盟试点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合作共享。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推动建立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帮扶机制。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公共文化服务合作共享机制。完善以效能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体系,开展市、 县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

3. 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优化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服务功能和内容,保障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 开展错时开放、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主题服务。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和展演,持续开展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和优秀作品巡演,打造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地域文化、贴近生活的优秀作品。深化文化惠民工程,扩大群众艺术花会、“同饮一江水”劳动者歌唱大赛、“粤读越精彩”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等文化品牌影响力。支持各地开展村晚、广场舞和大家唱等群众文化活动,推动各地结合节点节庆,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惠民活动。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管理,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订单式”“菜单式” “预约式”服务机制,加快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网上配送、场地网上预订、活动网上预约等功能。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异地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文化权益,提供精准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群众需求征集和评价反馈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度和适用性。

4. 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实施《广东省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三年计划(2021-2023)》,扩大优质公共数字文化产品 和服务供给,全面提升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效能。加大数字阅 读、微视频、艺术慕课等数字资源建设力度,建立广东省地 方特色数字资源总库,打造全省“一站式”综合性数字文化 服务平台,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整合各级 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实施覆盖全省的“粤读通”数字证卡 服务计划,逐步推进全省公共图书馆读者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实现“一次办证、全省通用”。完善优化各级公共文化场馆数字服务手段,实施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提档升级计划。发展智慧图书馆、智慧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云剧场等,探索发展数字文化大众化实体体验空间,加强数 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在公共文化场馆的应用, 实现资源共享、协同服务。鼓励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加强与社会力量合作,大力发展基于 5G 等新技术应用的数字服务类 型,拓宽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场景,探索有声图书馆、文化馆 互动体验等新型文化服务方式。

5.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制定广东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指引,推动完善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政策体系。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民间文艺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管理、项目打造、资源配送等,提升基层公共文化发展活力。鼓励力量比较薄弱 的基层文化场馆结合实际情况,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整体场馆或部分项目,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政府购买、社会配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机制, 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平台,办好粤港 澳大湾区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东莞)采购会,擦亮广东省 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等品牌项目。完善各级文化和旅 游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探索建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激励 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志愿者队伍、志愿服务、志愿项目规 范化发展。加强优秀文化类社会组织和民间文艺团体扶持和 培育,鼓励文化类社会组织、民间文艺团体和个人进行文艺 创作和公共文化服务。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提高公共文化决策和咨询的社会参与度。


第六节 

聚焦新业态新消费模式培育,

建设高质量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做大做强文化和旅游企业,优化文化产品供给,加快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国内大循环。


1. 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坚持以创新驱动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链创新链优化升级。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 强化科技在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化会展等传统文化行业中的应用,推动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动漫、艺术品、文化装备制造业等重点文化行业供给,培育壮大线上演播、云展览、数字艺术、创意设计、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打造一批有岭南风韵和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品牌。坚持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原则,推动大型文化集团引领发展,中型文化企业专业化发展,小微文化企业特色化发展,推动企业间协同发展,做大做强各类文化市场主体。支持企业孵化器、创新平台、创客空间、创客基地等新型众创空间建设。鼓励华强方特、奥飞娱乐、励丰文化等大型文化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 培育一批大型文化集团和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独角兽文化企业。加快推进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完善丰富前沿数字技术、数字创意、文化创意、融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做优做强,打造国际一流文化展会品牌。培育“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家合作重点项目,加强投融资、宣传推介、人员培训等支持和服务。

2. 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发挥广东数字经济和科技研发优势,利用 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全省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利用,支持广东戏曲、广东音乐等传统艺术线上发展,推动文艺、文博、非遗等传统文化行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旅游演艺精品项目、线上演播项目、沉浸式体验项目、数字艺术体验场景。发展数字文化制造业,发挥广东文化和旅游装备产业集群优势,加强数字文化和旅游装备的集聚研发,做大做强灯光音响、游戏游乐设备、主题公园(乐园)数字化应用等规模化集成品牌。探索开展文化和旅游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建设, 打造数字创意、智能演出、动漫游戏聚集地。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产业数字化集群,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文化产业中心。

3. 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扩容提质。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和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举办文化消费季(月、周)等多形式促消费活动,完善消费补贴、积分奖励、景区门票减免等消费惠民措施,打造文化和旅游消费城市群、热点商圈、社区惠民圈。大力发展粤式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引导各地开展“粤夜粤美”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鼓励博物馆、美术馆延时开放或优化开放时间,丰富夜间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服务, 完善夜间交通等配套服务。改造提升现有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设施,推动传统技艺、岭南美食、艺术展演等项目聚集转化,鼓励建设汇集文创商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艺术培训场所等业态的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引导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文体商旅综合体。发展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模式,提升消费便利化水平,促进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 消费等新型消费发展。扩大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创新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重要时间节点的特色产品和服务。建立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分析体系。重点打造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等文化和旅游展会节庆活动品牌,发挥好展会经济、假日经济拉动消费的积极作用。


第七节 

聚焦产业融合和服务品质提升,

进一步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1. 打造高质量旅游产品。有序推进全省旅游资源普查。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创新旅游产品供给,提高旅游产品质量, 打造港珠澳大桥、广州塔、珠海大剧院等一批世界级地标景点,继续推动以长隆、华侨城、融创为代表的主题公园不断创新营销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保持国际一流水准。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4A 级以上旅游景区,提高A 级旅游景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创建一批具有文化底蕴的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省级以上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动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打造公共服务完善的自驾旅游线路。整合南粤古驿道周边旅游资源, 打造南粤古驿道旅游线路。

2. 加快发展大众旅游。推动落实灵活休假、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灵活安排职工休假时间。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活动,增加旅游惠民措施。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纪念馆、 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免费开放。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推出更多定制化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开发体验性强、互动性强的旅游项目。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质量,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夜经济”。

3. 深化智慧旅游发展。推动高水平科技旅游产品开发,加快旅游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发展,推动 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在旅游领域的应用。培育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创新智慧旅游公共服务模式,推动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加快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完善 A 级旅游景区监测平台,推进限量、预约、错峰常态化。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支持申报国家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等,提升我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能力。

4. 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擦亮“粤美乡村”旅游品牌,打造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提升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 特色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一批广东省乡村旅游连片示范区。深度挖掘乡村文化资源,推进“乡村+节庆”“乡村+非遗”“乡村+文创”“乡村+演艺”“乡村+游乐”等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推动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融入乡村旅游产品及线路,进一步保护乡村文化生态。推动旅游与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培育观光休闲农业、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滨海休闲渔业等乡村旅游业态,加强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 推行“粤菜师傅+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提升乡村旅游餐饮服务水平,推动乡村民宿扩大规模、丰富业态、拓展内涵, 打造高品质乡村民宿。

5.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优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注重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创新路径。进一步优化旅游集散、服务、咨询中心体系,推动各级重点旅游中心区(乡村旅游区)、3A 级以上景区以及主要交通集散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步行街区等建立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推动旅游公路、旅游标识系统等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快进慢游”旅游交通网络。深入实施“厕所革命”,推进示范性厕所建设,开展全省旅游厕所质量类别评定,促进旅游厕所建管并重。深化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资源整合、融合升级和延伸服务,推动“粤书吧”类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与旅游服务中心融合发展示范点建设,实现“主客共享”。

6.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进落实《广东省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着力解决一批影响旅游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丰富高质量旅游供给,完善旅游市场基础设施,有效提升旅游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打造一批适应市场需求、引领消费升级的优质旅游服务品牌。推动实施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推动旅行社等级评定,实施导游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提高导游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支持旅游民宿、星级饭店等创新发展,提升住宿业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5G 等信息技术在旅游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提升旅游服务便利化、智慧化水平。


第八节 

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营造,

 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


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新技术为依托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支持文化和 旅游新业态发展,不断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 和旅游市场体系。


1.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策引导,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扶持政策,支持重点骨干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壮大,鼓励中小微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培育文化和旅游市场新业态、新 产品、新内容。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深入推进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政务服务效能。贯彻落实外资准入各 项政策,加强与港澳和国际规则对接、信息对接、资质互认, 促进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扩大文化和旅游领域对外开放。 支持指导行业协会探索文化和旅游行业排行榜发布规则,引 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 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宣贯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指导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加快推进全省旅游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旅行社和导游执业服务过程动态化监管,健全旅游住宿业标准实施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优化实施文化和旅游守信“红名单” 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诚信评价体系,打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经营秩序。加强对文化产品、活动及服务的监管审核,维护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文化和旅游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全省旅游安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3. 强化市场执法监管。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巡查、双随机抽查、“体检式”暗访评估、专项整治,加强重 大案件督办查办,依法查处经营含有违禁内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推进“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进一步 推广运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大力提升执法办案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跨地域执法协作和联合监管,推动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旅游市场联合 监管协作体常态运行。健全文化举报和旅游投诉处理机制,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旅游投诉纠纷调解与司法仲裁相衔接。

4. 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纠偏,全面落实市级“同城一支队伍”、县级“局 队合一”改革体制,督促推进执法人员定岗定责。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破除综合执法障碍,推动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挥职能,提升综合执法监管效能和协作水平。出台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督促各地相应完善执法事项清单。严格实行综合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 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业务培训,培养适应文旅融合发展的 综合性执法人才,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第九节 

聚焦中华文化现代传播,

加强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与推广


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发挥广东华侨华人、国际友城众多 的优势,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充分运用各类对外开放平台和载体开展文化旅游产品、线路的宣传推广,讲好中国故事、湾区故事、广东故事。


1. 完善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机制。健全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机制,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体系。充分利用国家驻外中国文化中心和旅游办事处等平台作用,加强与省直涉外部门的协作,重点开展对“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加强统筹指导,支持各地开展特色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2. 推进构建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新格局。充分发挥我省现有 203 对国际友好城市的作用,进一步拓展和优化对外交流平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文化旅游领域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省部级合作协调机制作用,拓宽合作渠道,巩固与新加坡、韩国、泰国、越南等传统国际文化和旅游市场。落实国家外交战略和省委外事工作部署,保持与欧美等西方国家的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加强与太平洋岛国、非洲、拉美等国家的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

3. 加强国际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深化与文化和旅游部驻外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媒体 宣传平台宣传展示广东文化和旅游形象与资源。适时组织文化和旅游业界赴境外重点客源国开展宣传推广活动,邀请境外旅行商、媒体等来粤开展考察踩线活动。落实部省合作项目,组织参与“欢乐春节”“美丽中国”等文化和旅游品牌交流推广活动,积极参加国家间文化年、文化交流年以及建交周年等系列人文活动。适时推进“广东故事世界行”文化交流,推动非遗、戏曲、音乐、美术等具有岭南特色的项目走出去,通过在海外展演交流,讲好广东故事,传播好广东声音。办好中国国际马戏节、深圳“一带一路”音乐季等活动,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文化和旅游国际交流品牌。发挥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平台的对外交流推广作用。


第十节 

聚焦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

深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


以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重点,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推进粤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携手港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1. 提升粤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水平。建立健全粤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机制,推动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 的地建设行动方案》。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 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支持前海建设多种文化开放共荣的文化交流互鉴平台,打造文化软实力基地。继续支持粤 港澳文化艺术交流和展演,办好粤港澳大湾区艺术精品巡演、粤港澳粤剧群星会等品牌活动,共同打造彰显湾区特色的精 品力作。持续建设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深化 游径的价值提炼和规划设计,联合开展跨界文化遗产保护。深化粤港澳文化和旅游产业交流合作,持续举办粤港澳大湾 区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积极参与在港澳举办的文化和旅游类 节庆展会。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图书馆联盟协作机制,在 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阅读推广和专业交流等领域开展广 泛合作。办好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粤港澳青少年粤剧艺术 交流夏令营等活动,支持业界开发港澳青少年游学产品,推 进粤港澳青少年文化和旅游交流。加强粤港澳人才交流和培 训合作,继续推进大湾区旅游从业人员跨境执业。

2.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对标对表世界一流湾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 逐步打造一批标志性景区景点、精品线路、活动品牌,培育世界级旅游产品体系。优化旅游市场供给,丰富特色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推广一批以高科技、先进制造为主题的“一程多站”精品旅游线路,推动邮轮游艇旅游发展。建设高品质文化和旅游发展集聚区和特色旅游带,搭建旅游产业发展平台,发展大湾区数字文化和旅游新业态。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高水平建设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塑造大湾区整体旅游形象,联合开展大湾区旅游宣传推广,开拓国际客源市场,提升大湾区旅游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加快建设文化中心、剧院、博物馆等文化设施,打造具有独特文化特征、多元和以人为本的湾区文化会客厅。落实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旅游市场联合监管协议,加 强大湾区旅游市场监管协作,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3. 推进与台湾文化和旅游交流。发挥文化和旅游在促进两岸交流方面的积极作用,组织参加在台湾举办的文化和旅游展会,支持粤剧、潮剧、雷剧、客家山歌剧、广东汉剧等舞台艺术精品赴台演出,推动文博、非遗、艺术团体、文创产业及旅游业界加强与台湾业界的交流。支持台湾青年艺术家来粤参加文化交流活动,鼓励台湾青年来粤研学、实习, 加强粤台青年交流互动。


第十一节 

聚焦产业引领和城乡一体发展,

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布局


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发挥“双区”建设、“双城”联动效应,坚持区域协同、陆海统筹、城乡一体,推动形成特色鲜明、区域联动、优势互补的文化和旅游发展布局。


1. 高质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圈。发挥珠三角在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核心驱动功能,支持珠三角九市重点发展地标景观、商贸会展、节庆赛事、主题公园、娱乐购物、科技体验等优势项目。支持广州发展创意设计产业集群,鼓励深圳引进世界高端创意设计资源、大力发展时尚产业,扶持珠海、佛山文化演艺产业发展,引导惠州、江门、肇庆利用文化遗产、工艺美术资源提升旅游目的地文化内涵,支持东莞与中山发展出口导向型文化制造业。推动珠三角九市与港澳串珠成链,形成展现湾区特色风貌的旅游“金项链”,共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2. 高水平建设滨海旅游经济带。落实《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 年)》,加强“海洋-海岛-海岸” 与跨海岛立体开发,进一步巩固环珠江口、川岛―银湖湾、海陵岛―水东湾、环雷州半岛、大亚湾―稔平半岛、红海湾― 碣石湾、汕潮揭―南澳“七组团”滨海旅游布局,打造广东 特色的滨海旅游经济带。加快推进海岛旅游开发建设,大力 发展跨海岛旅游,支持珠海高水平建设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 指导汕头南澳岛创建国家5A 级景区。推动邮轮、游艇、帆船、潜游、海钓等高端滨海旅游项目发展,支持广州、深圳 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促进海防文化遗产旅游发展, 培育一批海防文化景点,推动广州、东莞联合构建南沙一虎门“金锁铜关”文化遗产游径。提升“南海一号”“上下川 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海丝主题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水平, 培育一批海丝文化 A 级旅游景区。

3. 统筹推进粤北生态休闲旅游高地建设。支持粤北五市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变为生态旅游优势,做大做强特色生态旅游产业,推动建设粤北生态休闲旅游高地。加强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客家文化、乡村民俗、南粤古驿道等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培育以温泉疗养、自驾骑行、传统武术、运动健康、中医药等为主题的旅游产品链,打造环丹霞山、环南岭、环罗浮山—南昆山、环云雾山-云开山等旅游经济带。进一步完善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体系,推动生态旅游环境进一步优化,合理布局南岭国家公园辐射范围内的文化和旅游项目。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和旅游发展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统筹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强化对规划执行的指导监督。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扎实推进规划任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督查,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督促检查。


第二节 加大财政投入

落实支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财政政策,优化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确保广东文化和旅游财政投入水平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机制,重点向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民族地区倾斜。用好财政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建设资金等,支持文化和旅游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多渠道为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解难。建立完善多元化的文化和旅游投入渠道,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手段,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和旅游发展。健全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节 完善投融资服务

 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和旅游资源相结合,健全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组建各类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和扩大文化和旅游产业有效投资。推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发挥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的作用,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库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引导保险机构开发符合文化旅游行业和企业特点的新型保 险产品,推动文化和旅游业金融服务机制创新。


第四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建立符合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强化人才交流,鼓励和引导文化和旅游人才向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一线合理流动。充分用好各类项目和资金平台,资助人才开展课题研究、艺术创作、演出展览、出版专著和调研采风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人才集聚发展平台,积极推荐文化和旅游人才进入国家、省相关人才工程项目。加大人才奖励激励力度,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名家和青年人才宣传推介活动,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参加各类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完善部省联训和年度培训计划,选派文化和旅游人才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和国情、省情研修。加强与文化和旅游相关院校的交流合作,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艺术院团等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规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智库建设和管理。


第五节 加强法治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文化旅游领域立法工作,制定实施《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广东省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加快修订《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适时启动《广东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立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公平竞争审 查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全省文化和 旅游领域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文化和 旅游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规范化发展。





规划解读


2021年11月22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广东省文化发展改革“十四五”规划,编制并印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项目,广东粤剧文化中心,广东人民艺术中心,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广东文物保护科技中心,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鸦片战争海防遗址公园等“十四五”广东省文化和旅游重大工程项目也随《规划》正式公布。

根据《规划》,到2025年,广东更高水平的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事业更加繁荣兴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到2035年,广东建成更高水平的文化和旅游强省,文化和旅游业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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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广东省旅游规划与营销协会公众号:《一图读懂广东文旅“十四五”规划》版权归属原单位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原文来源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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