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嘉皖派的理必科学》从乾嘉考据学入手,揭示皖派学者在“理证”和“求是”方面的学术建树,论证戴震的理必、段玉裁的理校和王念孙的理训之间一脉相承的学术范式,力从乾嘉学者理性思维的角度,发覆他们在科学思想上的原创成果。在此基础之上,本书提出民国时期章黄承袭“理必思想”(即理性主义),创造性地发展出“发明之学”。“发明之学”与胡适和傅斯年尚西学而发展出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及其“材料发现之法”,不仅有着学理的不同和时代的差异,而且二者经历了一场学术思想史研究至今尚未引起关注的“今发见之学行,而发明之学替”这一学术范式之更替。
第二章 当代语言学的科学性与乾嘉学术的唯理性 第一节 什么是科学—从语言学的发展来看一、语法分析是技艺还是科学?
我们在这里探讨的语言与科学是从一个特别角度展开的,即从语言学本身的角度看科学。它既是一个角度,也是一门学科。语言研究里面的科学属性是什么?本书不是专门讨论语言学本身的科学属性,而只是从语言研究这个角度来讨论语言学研究离不开的科学的问题。显然,这个问题非常复杂,而我们只从什么是科学的基本问题切入。当然,科学的问题更复杂,科学家可以给科学下很多不同的定义,科学哲学的定义一定是比我们这里讨论的技术性的科学深刻得多。但是本章只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它是不是能理解成科学以及理解成什么样的科学。事实上,从语言学角度来看科学是最近的事情,是20世纪50年代的“乔姆斯基革命”以后才把这个问题提到日程上来的。当然,这也不是没有争议。争议就从他50年代的革命开始。著名语言学家霍凯特(C. F. Hockett)就非常明确地表示:语言学不是科学,根本不可能成为科学。为什么呢?他说:
专家们在分析、描写和比较语法体系问题方面做了长期的工作,而所达到的准确度比外行所预期的要高得多。与此同时,其中仍有许多地方至今无法(也不可能)达到足够精确。有的语言学家喜欢相信语法分析已成为完全客观的操作,但这不是真的。音位分析已经取得非常接近这一境界的程度:绝对的精确并不都是可能的,但是我们至少能具体指出哪些是不可确定的区域,同时往往可以看到它们非决定性的原因。然而,语法分析还仍然令人惊异地处在技艺的境地:最好的和最清楚的语言描写不是通过研究者靠严格的规则得到的,而是通过某些人在其生活历史上偶然孕育出的天分得到的。
这里“语法分析还仍然令人惊异地处在技艺的境地”一语至为重要,关键就在“技艺”(art)这个词怎么理解。霍凯特想说语法分析不是科学,那是什么呢?他说是art。罗端(Redouane Djamouri)博士说这个 art 指“技巧”。我想是“技能”和“艺术”的双重含义,所以译成“技艺”。总之,语法分析不是科学。这是传统(包括今天很多)语言学家的看法。
如果语法学不是科学,那还谈什么乔姆斯基的“语法科学”呢?因为时代在进步,学术在发展!罗伯特·李斯提出:乔姆斯基的《句法结构》是语言学家首次尝试在科学理论构建传统下建立的有关语言的整个理论;是一个在化学或生物学领域意义上的理论。新的理论不是图书馆分类条目式的组织材料,也不是哲学或历史学式的论证或思辨,而是有关人类自然语感的严格清晰的、定理和规则可以由此派生的一个公理系统。
今天,罗伯特·李斯的观点已被广为接受,前文所见著名句法学家理查德·拉尔森的新著《科学句法学》就是一个例子。
如何理解乔姆斯基的语言革命呢?其革命实质是什么?笔者认为乔姆斯基革命的真正意义即在罗伯特·李斯所说的“科学”要点之上,综而言之,盖有三点:①科学理论构建的传统;②明确的公理系统;③可从公理派生的定理。
科学理论构建的传统所包含的最主要的两点是公理和公理派生的定理。乔姆斯基的《句法结构》具备了这些特点,因此具备了科学的根本属性。要真正了解语言学科学性,必需首先了解什么是科学的公理系统
二、什么是“公理系统”?
什么是“可派生性定理”(derivable theorem)?定理的可派生性取决于公理的确定性和逻辑的严密性。“公理”是可以派生定理的基元概念。马库斯·托马林在他2006年的《语言学和形式科学:生成语法之源》里面讲得很清楚。我们在前面谈到他定义的“形式科学”,这里我们可以进一步领略他如何构建形式科学的方法。换言之,“科学”是科学家用“特定”方法构建出来的,这就是“公理-演绎法”。因此,无论怎样不同的科学理论(物理理论、化学理论、句法理论等)无不包含着同一演绎程序。而所谓“特定方法”即指用直觉上显而易见的、为数不多的基元公理(公认的道理,如几何学上的“两点成一线”、段玉裁音韵学上的“凡谐声者皆同部”等),形成一组配套的假设,然后从这些假设中推演出逻辑的必然结论,是为“定理”。这个过程或做法是所有科学所共有的“同一基本方法”。注意:科学构建的根柢在“基元假设”,而要建构一种“公理-演绎系统”则必须从初始假设开始,据此确定研究对象的基元要素,然后才能从这些假设和元素中做出逻辑有效性的演绎推理。可以说,无论“形式科学”还是“经验科学”都是通过这样的方法建立起来的,它是科学所以为科学的最核心的特征之一。
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理解什么是科学的本质属性及其构建科学的基本方法论(basic scientific method)。形式科学一向被认为是科学的科学,所有从事形式科学的科学家都努力尝试使用这套方法论(formal sciences all attempt to utilize this methodology)。以韵律结构单位的确定为例,我们可以有如下步骤:①基元要素(最小的独立运作的节律单位为韵素);②公理(一个音步至少由两个成分—节律和单位组成);③初始假设(人类语言中任何由音步组成的基本单位是两个韵素或两个音节);④定理(theorem)(人类语言节律的“轻重”单位均由音步组成);⑤公理-演绎法(axiomatic-deductive method)(任一语言的诗歌和散文的节律结构均由该语言的音步单位组构而成)。
虽然这里的举例说解中省去了很多细节,但公理-演绎法的基本框架可得而知。一般而言,科学理论都以鉴定基本元素(primary elements)、设定基本公理(axiom)为起始,据此建立初始公设(initial assumptions);然后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有效的逻辑推衍(valid deductive inferences),根据这些公理、定理、配套假设、基元要素等,构建起一个公理-演绎系统(an axiomatic-deductive system)。
除此之外,从科学方法论上讲,形式科学的逻辑推理还有另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推理特征。这一特征在埃蒙·巴赫(Emmon W. Bach)的《句法理论》(Syntactic Theory)一书里是这样表达的:
……推理在实验科学中并不是按照线性的形式进行的(像我将在这里强调的),它是以所有成分全方位同现的形式进行的。我们不是在建造金字塔,而是在构建“楔形拱式桥”,其中每一块楔形石必须同时承力才能成功。
这里的基本观点是:无论哪一个理论体系,其中每一假设,每一步推演,每一个定理都不应该是可有可无,彼此孤立的,而是缺一不可、相互关联的。但仅仅相互关联还不够,重要的是彼此依赖、互为支柱(原文是hold all together),才能让所形成的系统得以存在。这个系统里的成分缺少任何一个,整个系统就会倒塌。就是说,真正的科学理论是一个严密的、诸成分“相互咬合”的系统。如果将该系统的组成成分拆掉一块,其他部分还可以照样存在的话,那是金字塔型的“积累式”系统。但是埃蒙·巴赫所讲的科学系统的属性不是这样,它不是金字塔式的积累,而是楔形拱桥式的“咬合”系统、是“构合”(钩联楔合)的系统。这是我们所要强调的科学系统(或形式科学)的另一属性或特征:“拱形桥”的榫合理论。请看图 2-1。
图 2-1 “拱形桥”与“金字塔”理论示意图
资料来源:冯胜利. 语言研究的科学属性//冯胜利, 李旭主编. 语言学中的科学.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5: 105
拱形桥里面的每一块“楔形石”(keystone)都在该结构里承当必要的角色,是该结构的承力单位,尽管它们彼此的受力程度不一样。拱形桥里面的“楔形石”和金字塔里面的“方形砖”的功能是不同的。前者是“架”,后者是“垒”。正因如此,前者的石块缺少一个,整个结构就要坍塌;而后者的砖石少一块(或几块)并不马上影响全局。前者牵一发则动全身,后者“九牛一毛无害于身”。这两种结构对学术思路和方法的启示是什么呢?不难看出,前者是“推演咬合”式,后者是“归纳积累”法。前者大道既立(楔形弧度),则各就各位—非人类而不能架造;后者则成分可多可少,彼此不分—动物可筑(如蚁冢)。事实上,王念孙的“大端既立,则触类旁通矣”的“方类群分逻辑”和段玉裁的“必有/断无说”,就是建立在“拱形桥”式的推理论证基础之上。照此说来,所谓科学,我们的学术史上并非没有。显然,我们这里谈的是科学的属性(property、feature、capacity),是科学思想(参第六章有关“拱形桥理论”的进一步分析)。事实上,科学和技术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科学是思想”而“技术是经验的艺术创造或科学思想的物质实现”。据此,我们的问题是:中国历史上有上述(或类似上述)的形式科学吗?这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但还没有认真研究的学术史上的大问题。